「当一个社会总是弘扬伦理道德,而忽视规则时, 就容易陷入分裂和攻击。」
最近娱乐圈发生的几起撕X事件,无论是师徒决裂还是夫妻反目,都会用道德利器攻击对方,指责对方“恩将仇报”“背信弃义”“不知廉耻”等等。将对方的“不道德”言行昭告天下,意图使其身败名裂。 虽然是娱乐圈的事,但是道德攻击的事在普通人之间也非常普遍。中国人的关系好起来恨不得穿一条裤子,破裂时形同仇敌,相当难看。 中国人的关系你我不分,界限模糊,一旦决裂都会觉得“你欠我的” 传统中国伦理观念中有“三纲”的说法,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表现的是人身依附关系。八十年代的人民政府也要求被统治者做到“四个服从”:个体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地方服从中央。 中国文化的关系通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个体之间的界限模糊。它可以导致古道热肠、急人之急的倾向。然而也可以造成利用“人情债”对别人进行摆布与操纵。也会造成对别人私生活的干涉,以及个性发展上的阻碍。这种倾向,在中国人长辈对小辈、上级对下级的关怀中特别容易出现。
对西方人来说,帮助自己喜欢的人只是表示一己的好感,从不企望感恩图报,但也很怕被人情债绑住,于是会避免人与人之间互相扣住的情形。他们宁愿不要这种“照顾”,也不要让他人的意志加在自己身上。
尤其是“个体化”发展的最彻底的新教文化,更是强调超越世俗的,并且认为一个人的价值来自“个人发展”,亦即是将“自我”变成最佳的创造品——这个成就包括身体方面、才能方面、见识方面,尤其是在人格的完整性方面。
因此他们用来培养自己优越性的方式,不是在世俗面前“做好人”。如果一个人以这种面貌出现,不论是真心助人的,抑或是想在道德上压倒别人,对一般西方人来说,都不易产生约束力,碰到这种情形,他们往往会说对方“只是想证明自己在道德上的优越性而已”,并且会认为这是对方尝试牵制他人的手段。(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处理出轨事件,中西方人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国内娱乐圈爆出的出轨事件数不胜数,被背叛的一方以及大多数网友们对于出轨者人人喊打的态度,暗含一种共识是:你作为我的妻子(或丈夫),就是我的人,绝对不可以背叛我,一旦背叛就是忘恩负义,就应该身败名裂。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剧照
而西方人对于出轨的态度,在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中可见一斑,男主角哈利深爱他的妻子,但是六年后冷不丁有一天,他妻子提出离婚,她说自己和一个律师出轨了(这种坦诚也是罕见)。哈利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她“背叛”、“负心”,只是默默接受了这一事实:他的妻子已经不再爱他。
尽管他内心深爱着她,离婚后触目所及的事物总是让他想起她,但他也没有再去纠缠。 这样一种关系的共识在于:虽然我们有婚约,但是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我们各自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婚姻只是自由意志达成一致的结果,当一方自由意愿改变时,也只能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这种分裂无关乎对错,也无关乎道德。 把掰扯不清的道德当成规则,不如守住法律与契约 古代文明形态各异,但有一个近乎相同的起点:“人们不是被视为一个个人而是始终被视为一个特定团体的成员”。换句话说,社会的单位是“家族”而非“个人”。
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史大师梅因总结说: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种权利义务上那种相互关系形式的……关系就是“契约”。……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古代法》) 这是《古代法》中最为精彩的一段话,尤其是“从身份到契约”一句,已经成为一个著名的社会进步公式。按照最一般的定义,契约乃是一种基于自由合意产生的关系。身份则相反,是一种与合意无关的“人格状态”。 而郭德纲和曹云金的师徒关系几乎停留在前现代。在中国古代,各个行业的师徒关系是比照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的,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徒之伦就是父子之伦,所以郭德纲才说曹云金“欺天灭祖悖逆人伦”。徒弟对师父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兹录一则学徒与师父订立的契约如下: 立字人XX,因家贫人多,无法度日,情愿送子XX到邢台文盛德鞋铺当学徒,四年为满。擦桌扫地,提水做饭,只许东家不用,不准本人不干。学徒期间,无身价报酬,学满之后,身价面议。如有违反铺规,任打任骂,私自逃走,罚米十石,投河奔井与掌柜无关。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在这种关系中,徒弟学满之前几乎是师傅的“奴隶”,让你做啥就做啥,任打任骂,这种关系和现代法治提倡的权利义务对等是背离的。“只许东家不用,不准本人不干”,也就是说只有师傅单方面毁约的权利。这和现代的契约精神也是背离的,契约意味着双方自由意志达成一致的产物,为任何一方解除契约都提供了出口,而不是仅有一方有权利解除。
电影《百鸟朝凤》中的师徒关系看似和谐,其实也是家长权威制 所以无论是师徒关系、还是夫妻关系,在现代社会里都是一种契约,是双方自由意志的达成一致。一旦一方变卦,按照契约的规则去解除。签下一份契约就应该承担得起解约的后果,而不是用什么“欺师灭祖”、“恩将仇报”、“不知廉耻”去指责违约或者解约的一方。 中国人总是爱拿道德说事。其实道德是一种软性控制,法律规则是才硬性底线。当一个社会总是弘扬伦理道德,而忽视规则时, 就容易陷入分裂和攻击。因为道德是很难掰扯清楚的。比如,A说出轨是不道德的,B可以引用恩格斯的话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廊桥遗梦剧照
而且对于同一件事情,人们的道德标准是模糊的。比如现实生活中,很多网友对于“出轨”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攻击。但是看过《廊桥遗梦》的网友,又会对出轨的女主角表示同情。这是为什么呢?虽然这两种“网友”可能是不同群体,但即便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有这种心态差异。道德标准是宏大的、一刀切的,很可能抹杀了个体的差异,忽视了各种内情。当你跟着文学或者电影,深入了解一个人的内情,体会人物内心的纠结、挣扎,你很难不表示同情。
在电视剧《牵手》里,俞飞鸿扮演了一个让人至今无法遗忘的第三者。那个自己深陷情感泥淖,远远望着原配还能默默洒下同情之泪的姑娘,让人们明白:小三也可以这么通情达理。过度提倡道德,还可能带来虚伪和伪善,造成很多人表面上仁义道德,背地里卑鄙龌龊。满嘴礼义廉耻、仁义道德的人,往往是双重标准和人格。真正的美德不需要到处宣扬,美德只能作为个人内修的目标,用来指责别人没有做到就是道德绑架。宋朝的道学大师朱熹到处宣讲自己的理学和“存天理,灭人欲”,反对寡妇再嫁,自己却与一个寡妇偷欢。道德要求人人做雷锋,事实上不可能人人做雷锋,倒是有很多人装雷锋。结语:与其掰扯道不道德,不如厘清作为底线的法律规则。用道德伦理攻击别人的人,往往有一天自己会被打脸,他(她)可能不知道“道德”这杆尺子本身是弹性的,也许有天会弹回来打到自己身上。再说,谁的人品又能经得起放大镜检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