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La La Land》
该剧最大亮点,音乐剧元素与电影手法的结合,增加了影片的质感与美感,复古又鲜活。如果将电影分解切割,每一帧都是一幅唯美的摄影作品。比如从高处鸟瞰城市的夜景,比如在云端翩翩起舞的剪影,甚至两人走在街上同着的白衬衫,都透着美。
该片的音乐,绝对是加分项,其张力之大,足以概括全剧。那首出现多次的《City of Stars》定下全剧的基调。而女主Audition的唱段《The Fools Who Dream》更令人动容。周围的人和物都暗下去,只有一束光打在女主的身上,独白式的演唱,满满故事感的歌词,成功地把人带进要传达的情绪当中。
影片另一个亮点是它的编剧。两个追梦人在生命的低谷期相遇相知并相爱,又在各自实现梦想的路上走散了。5年后女主有了自己的家庭,男主依然单身。久别重逢,女主和丈夫坐在观众席听男主弹奏那首贯穿首尾很多次的曲子。
在男主为女主弹奏的这一曲里,女主跟丈夫在一起的所有细节都替换成了女主跟男主。这种发梦式的表现手法,道尽人物内心独白,很容易让人想到“如果当初”这样的句子,可现实中没有如果。经典和肥皂的区别在,经典绝无多余的情节与对话,而且内心戏一定是足足的。
曲终女主和丈夫起身离开,整个过程女主和男主没有一句对白,这让观众的心里平添了几分伤感,不过女主最后回眸、与男主相视而笑的镜头又给这份伤感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
爱情中不只有美好,也有不美好,甚至争吵。男主因为签约朋友的一家公司,需要各个城市巡回演出,他希望女主能跟他走。女主原来主职是咖啡店的店员,有着演员的梦想,但是屡试屡败,到最后熬不过,要放弃。下面这段男主和女主的对话就很有代表性。(不是电影台词原文,是凭着记忆写下的,意思大致就是这样。)
女主:跟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共事,还是长期合作,这是你想要的吗?
男主:我以为你想要一个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我在做着你想要我做的事。
女主:你的爵士梦呢?
男主:我在通往我梦想的路上。
男主:大家都喜欢我们的音乐,不是吗?
女主:什么时候你这么在意别人的喜欢?
男主:作为一名演员,你跟我说这个?
男主:我知道了,你喜欢以前的那个我,是因为那时的我如此糟,可以衬托你没那么糟,对吧?
女主:。。。(无语)
其实为爱抛弃一切的做法并不值得推崇,因为此一时彼一时,此时的冲动可能导致彼时的口实。怎么说?假设女主为男主放弃演员梦,或者男主为女主放弃爵士梦,结局会怎样?两人是在一起了,但在一起以后的日子会怎样?没人知道。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一个没有自我的人,很难全身心地去爱另一个人。因为爱情不是生命的全部,人还渴望自我价值的实现。最好的爱情模式,一定是两个独立的人的相互欣赏和爱慕,爱情只有这样才能持久。
女主最终成了演艺圈名角,男主也拥有了向往已久的爵士俱乐部。命运就是这样,你获得一些,就要牺牲一些。错的时候遇见对的人,鱼和熊掌,失之交臂。与其说是命运,不如说是选择。像影片中的两人这样,即实现了各自的梦想,又保留了一份美好在各自的心底,挺好。
关于爵士乐正在死去,男主的朋友兼老板这样说:你要革新,却又彻头彻尾地守旧。你的听众都是上一辈的人,还有什么未来可谈?这其实概括了所有不再流行的艺术,比如话剧、诗歌、街头表演、皮影戏,等等其它一切不赚钱的被人轻贱的艺术。融入新鲜元素似乎是让它们起死回生的唯一途径,因为无人问津的东西难以存活,这就是现实。
总结一下整部影片:一开始,热闹拥挤的周遭,对比茫然游离的内心。除了生存的尴尬,就是自我归属感的缺失。影片渐入佳境,不是因为男主女主实现了各自的梦想,而是在得到了想得到的以后才发现失去的可贵,这就是生活,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残缺的艺术。
(原创勿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