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 - 我不但同意遣返所谓felons,我也同意遣返任何的非法移民。但请您具体负责这事的部门来做,别指望别的无关部门免费帮忙。
福利- 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州与联邦在移民问题上分权的问题。我的观点是,州,应该清楚定义何为在本地合法居住。这个定义,可以与移民身份的合法与否有关,也可以无关,但不能对联邦移民身份做额外的解释(也就是说,你可以说所有非法移民都如何,但不能按照自己定义的移民标准去改变联邦定义的移民标准)。这个定义必须有清楚的可执行性 (就是说,如果要根据移民身份判断在本地居住是否符合州或当地法律,那么必须保证州或本地,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联邦移民部门的帮助来验证有关人等的移民身份)。然后,根据自己这个定义,决定福利的发放。如果州非要认为确认是否为本州合法居民时,不需要确认移民身份,那么从法律上我认为这种决定也站的住脚。但同时,州与地方是否也应该考虑这些人应该被允许参与本州与地方的选举。
这事情并非无解。对此状态不满的人,完全可以自发组织去向ICE报告(大家认为的)非法移民动态,找ICE来抓人。这样州地方联邦,大家各做各的,互不矛盾,多好?
其实到这儿才发现,归根到底,其实问题根本不在地方如何,只在于 - 为什么ICE不把那些影响到大家的(比如罪犯,比如,你说的,吃福利的)非法移民给赶走呢?ICE愿意做,我完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