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carlin \'you don\'t have rights\' 转翻译

寂寞秋将暮,悽清独夜舟。人比黄菊瘦,心共白云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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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大家最爱吵的就是这个 :“我享又权利但是你没有”,“这是我们的人权但是你们不配“。

各位,我不想扫兴,但是,根本没有权利这种玩意,享有权利不过是我们自己捏造的想象。就象爸妈拿来赫你的恶灵dogeyman,或是三只小猪,小木偶,鹅妈妈,这些狗屁童话一样。权利只不过是我们试图追求的理想,当然这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但也仅只如此。理想再怎么美好终究还是不存在的。

如果你自认享有权利,让我问你:他们是打哪来的?有人会说是上帝赐予的,俗话说“天赋人权”嘛!哦,天杀的! 又来了!最佳救援投手:上帝!烦是人类想不出原因,理不出头绪的事就一古脑儿丢给上帝,那些无法解释的事物,肯定是上帝的杰作。各位我认为如果上帝真的有赋予我们“权利”,那么每个人都应该能享有足够的饮食,还有免于风吹日晒的安身之所!如果我们真的从上帝那里得到了“权利”,他应该会好好照顾我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才对,这样才合理嘛。他老人家才不会去管你能不能拥枪,好让你周末喝醉之后去杀了你女朋友的爸妈。不过咱先假设这些“权利”是上帝给的,为什么他只给我们特定几种权利?美国的权利法案有10项条款,上帝给了美国人十种权利,不过总有些日子,上帝显然不太想工作,因为我们得自己找出有哪些权利打了折扣,贵人多忘事嘛,上帝没想到哪些侵害人权的事,比如说。。。。。奴隶制度,就它妈的让他给忘了。好啦再怎么样上帝也给了美国人10项权利,可是他给了英国人13条权利,英国的权利法案有13项条款;德国人更爽有29项;比利时人也不错有25项;瑞典人超惨,只有6项;这世上更是有些人什么权利都没有,这样的上帝也太他妈的没有原则了吧!竟然有人享受不到神的恩泽!?为什么上帝给的权利,会因国籍与个体而异,数量和种类上也不同呢?太无聊?自我娱乐?算术问题?经过了这么久我们才终于发现上帝不太灵光吗?这不太像全知全能的神会做的蠢事;这是充满算计与私心的人类才会玩的技俩:我的是获得更多的“权利”,去宰制其他人,而这种事每天都在上演。好了,如果你还是自认享有权利,给你最后一个作业:下次你用电脑上网时,上网懂啊维基百科,到了维基百科后,在搜寻栏打上:日裔美国人囚禁,你就会知道你宝贵的权利都是些什么狗屁!很好,看来你们都知道这件事:1942年二战期间,有11万日裔美籍公民他们都是品行良好,受法律保障的公民却全数被关进集中营,纯粹他们的爸妈来自敌对的国度,那是他们唯一的罪名,他们没有请律师的权利,没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没有找评审团的权利,没有寻求任何救济的权利,他们唯一有的礼遇是:欢迎来到集中营!他们就这样进了集中营,就在这些美国公民最需要他们的权利时,他们的政府就这样硬森森的把权利抽走了。这种可以被随便天赐良机剥夺的才不是“权利”,那些不不过是特准(privelegese)罢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政府一时的特准罢了,如果你看新闻看得仔细一点,你会发现连这些开恩都在逐年缩减,你们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吧?

迟早有一天,这国家的人民会发现政府压根不了他们,掌权者才不会了你跟你的下一代,更别踢什么权利,福利跟安全,他们才不会管你的死活呢,他们只在乎自己握有多少权利,只在乎如何稳固掌权的宝座,然后无所不用其极的扩张。对我来说所谓“权利”的本质应该是这两者之一,我认为要吗我们享有无限的权利,要吗我们就什么权利都没有。我个人是比较倾向无限权利的,举例来说我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任何事,但是如果我做了让你不爽的事,你也有权可以宰了我,“以权利之名去侵害他人的权利”,这种鸟事是要怎样找到平衡点啦!所以下一次再有混帐呛声,我可是有言论自由,可以发表主张的哦!你就回答:是哦,那我也有言论自由。而我的主张就是:你不配有言论自由。然后毙了那个混球再大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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