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派我来巡山》—— north coyote buttes 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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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对方是“另一个小人儿”,就是脑海里一旦生出一个主意:比方说突然起意去旅行,比方说半夜三更开车去吃宵夜、买冰淇淋,又或者把家从北美大陆的东岸忽地搬到西岸……主意或大或小,只要一个小人儿提议,另一个就会兴高采烈附和说“好呀好呀!”于是这天拍完了波浪谷,我说时间还早,不如往前再走一段,去找一找传说中的那尊汉堡巨石和美丽的teepees帐篷山。GPS虽不导航,却提供了一个大致方向,按比例尺算,再走两小时应该可以遇见 ……依我们的聪明,以我们的幸运,一定可以找到!好呀好呀!那么,出发!

如果说去到波浪谷还有旅游局提供的地图和前人脚步踩出的小径可循,那么过了波浪谷,深入到coyote butts内部,则再无任何标记能参考。眼前莽莽荒野,仿如太初,我们必须依靠辨别地形来制定方向,人肉导航,攀爬、行走于原始状态的岩石、陡壁、荆棘和沙丘之中 。沙丘走起来特别累,让我想起刚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冬天搭公车下错站,一个人陷在茫茫雪原中跋涉的艰难……每一次抬腿都毫不留情地消耗掉一分体力,看上去小小一座沙丘,我得给自己不断许愿才能坚持到顶:爬上去,我就能完成XXXX的心愿,再爬一座,我就能成为XXXX的赢家……一山又在一山外,一山更比一山高,很快爬到双腿瘫软,把这辈子美好的愿景全都对自己山盟海誓地承诺了一遍。

阳光让猛兽遁形,而凶险依然存在,为首一个就是戈壁滩上无所不在的仙人掌。自从锡安公园吃了大亏,这一路上,我看到它就退避三舍,可是眼前仙人掌生得漫山遍野,怎可躲藏?何况还有个不穿鞋不怕虎的小牛犊……果然,走出没多远,侧卫就发现Reno瘸着一只脚在往前跑。我生怕它一步踩实,仙人掌的刺会扎得太深拔不出来,那刺又脆又硬,轻轻一捏就断在肉里,我可领教过它的厉害。脑子还没想清楚,人就已经扑了过去,将 Reno掀翻在地,果然一根大刺正扎在脚掌中心,幸好还露了一半在外面。已经给自己埋头理了几天刺的我动作娴熟,手到刺除,替它拔掉了暗器。那一瞬间,我变成了荒漠里的母狮,三头六臂护卫着自己的小兽……Reno眼中,妈妈的形象从此又伟岸了几分。

旅行的时候,侧卫堪称一位完美的搭档。且不说他力大脑又好,记忆和方位感超群……只说在每一次漫长的跋涉中,他那些讲不完的笑话,以及因为他的执拗而制造出的无数争吵,都能让我在热闹与充实之中,关山飞渡,千里迢迢。

眼前天大地大,天地之间却只有我们仨,再无旁物。没有了世界,亦没有了秩序和顾忌,我们夸张地争吵,粗鄙地调情,使用的都是刀疤客和金镶玉的口气;我们相依为命,寸步不离,想象冰火岛上的张翠山和殷素素,抛弃了未来,也斩断了过去;我们还创造了野人的语言,嘴里咿哩呜噜,声调抑扬顿挫,彼此表达着愤怒、质疑、惊奇和欢喜。“世界新生伊始,万物还没有名字,所以人们需要指指点点。”Reno对此特别高兴,再也不用为插不进我们的对话而自卑着急……任何一秒,切换到任何对话频道,我们都彼此会意,配合默契。

距离越走越远,时间越来越迟,Teepees就在前方一字排开,下午的太阳为它们红色的锥型镀上了金光,而期待中的“大汉堡”却始终没有看见。随着体力下降,动作失误开始制造危机。先是我踩裂了一片薄脆的砂岩,一脚踏空,膝盖磕在石头上受了一点擦伤。然后,在攀登一道陡崖时,我手脚找不到着力点,侧卫伸过登山杖,想拉我上去,两头同时一发力,手柄竟然猛地脱落开来,我身体迅速后弹……还好下面有一小块突出,我转身也快,一旦踏着了,便用脚紧紧抠住,才没有滚下坡去。那崖虽不很高,但跌下去受伤是肯定的,一个不巧万一碰到后脑勺,结果便不堪设想。

这次险情提醒我们止住了与其说勇敢,毋宁说贪婪的脚步。Reno的体力也开始下降,前半程因为旷野和自由带来的兴奋,还有牧羊犬保护“羊群”的天性,只要我和侧卫拉开些距离,它就会不停在我们之间来回奔跑,以确保没有任何一方掉队,这样下来,小东西奔走的路程等于是我们的好多倍。

我们停下来再次查看方位,对照图片,侧卫甚至还核算了海拔的差距…… 最后,他抬起头,望着身边的山崖,指着距离我们一两百英尺高的山顶说:“应该就在山顶某个地方,爬上去就能找到,但这儿太陡了,Reno肯定上不去,我们放弃吧!”我气喘吁吁仰望着他所指的方向,是啊,就在那里,离我们很近很近了,但是,好的,还是放弃吧,放弃吧……另一个小人儿再次表态。

寻过,不得。心里有遗憾,又有满足。这也是种圆满啊,我再度转身回头,朝着荒原中的teepees,凝望它孤独的轮廓……如果你是我,和我一样面对着夕阳下壮阔的风景,一样感觉到自然的博大无穷,你一定也象当时的我一样,突然有种双膝跪地的冲动:这世上有些东西我得义无反顾,同时,另一些东西,再渴望再羡慕也得承认它的不可求。时候到了,就得放手,比如此刻藏在山顶某处的那块石头。

即便放手,这一路13.2公里7个小时也并没有一步白走。懂得敬畏,才懂得征服。

侧卫和Reno已经走远了,在两座山峰之间的隘口处,缩小成一大一小两只蚂蚁,举起登山杖朝我挥手。那画面不仅是美,简直令人感动,我答应着朝他们飞奔而去,心里的欢乐几近酸楚。

“期待路上,遇上,突如其来的那一场”,这一趟,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上,我总归是遇着了。

直到刚才,淋浴时抚摸膝盖上正在消失的结痂,仍然象抚摸一枚奖章。德国人说上帝偏爱一个人,才让他去流浪。 不那样奔走在远方,你就永远无法知道老天对你多么恩宠。这象是一道旨谕,我得去完成它。

 

flyflower 发表评论于
还记得当年你与另一只狗的告别,读得人泪涌。Reno有你们,也会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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