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做自己小买卖,八千镑买间生意不好外卖店,帮人打了八年工分文无存,单身餐馆还可以提供食宿,有家庭特别是有小孩餐馆不供家庭食宿,一切开支就靠那几十镑工资维持,虽然小孩读书学费免费,其它杂费还是要交的(政府儿童津贴不够用),前文提过想把小孩送进私校就必须另寻出路,工作几年后终于有机会做自己小买卖了,83年一位亲戚有一间外卖店在三、两十户人家小住宅区内,他也没做几年,生意不好(每周四、五百镑营业额)要卖,我知道后想买下来自己做,卖价八千镑,当时无钱同八年没有书信来往香港老同学借的,八年没有來往谁都不会借,所以几年前我一接到另一同学电话说他中风,立即买机票赶回香港看他,这就是友情,朋友满天下 知己有几人,友情不是钱可以涵量的。
外卖店是一间两层高小房子,产业是意大利人,租约五年,意大利人业主在隔壁开了间士多,卖些在住宅区内的日常用品和小孩糖果饼干小食品,这间外卖店合同签明不能卖相同物品,当时我不知道不准卖糖果饼干小食品,如果知道我是不会买的,大部分外卖店都兼卖些茨片香烟之类货物,没有这些生意更难做,通常买外卖店之前都要看一看的,当时自己没有车子看不了,同时又是亲戚的自己也没做过外卖店,忽略了这些重要环节。
买之时外卖店楼上住了一家香港人(左派人),我打工第一间餐馆占股一千镑股东,说起第一间餐馆,股东七份人七千镑买,餐馆是一位老老华侨台山人的,不是年龄老是资格老,老老华侨台山人在没做这间餐馆前是开洗衣店的,后來六个人(全是香港新界农村人)合资买了这间餐馆,台山老华侨留了半份,最大股东两千镑股份,其它四份各一千镑、另一打工仔占半分,当时打工仔无钱用工资填补,股东全是香港六十年代來的老华侨,除了两千镑股东和厨房大厨外,其它人都是左派人士,时至今日打工仔半份股东是这个城市响当当有钱佬,此人非常能干,能刻苦耐劳,在餐馆时任企枱经理靠工资还股款,五、六点就到瓜菜市场买瓜菜(菜市场七点半收市),交际手段好有人缘,餐馆因税务问题卖掉后,这位仁兄另开一餐馆专做高档人士生意,旧餐馆顾客全到他餐馆,时至今日捞得盆满砵满。
我外卖店香港人在这个小镇开了间很好生意的餐馆,听说其它城市还有餐馆,香港人由于政府查税到澳洲发展,把所有英国产业全部卖了包括我楼上住家,听说这位仁兄在澳洲生意失败,几年后杀回來时身无分文,回来后在他弟弟小餐馆做炒锅,这家餐馆和我餐馆同一条街离得很近,我一有空就走去和他闲聊,落难后人也变了,不然这班大老板我那有资格接触到,人家是有势力左派人士,看不起我们这些穷鬼,落难后此人变得随和,几年后在朋友帮助下咸鱼翻生,目前也捞得盆满砵满,能人就是能人不到你不服。外卖店开门营业明天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