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之。。。我的权力

2018戊戌年311,中国人大以2958比2的投票结果,通过修宪取消任期限制。。。这个结果,促使我要表达我个人的意见:我反对修宪中取消任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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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和我太太两个人,在澳洲住在一个单层连排的单元房小院里。  小院很小,一共只有四户人家,其中两户还是只有独自一个人的澳洲老太太。  我们隔壁的邻居就是一个六十多岁的退休老太太,她让我们叫她玛格丽特,可我们还是私下里称呼她:马老太。  邻居们的关系都挺好,每天碰面都相互亲切的打招呼。  马老太总是夸我太太做饭香,见面总说:“噢,亲爱的,你做的菜闻起来太香了。。。”  所以,我们也时常请她来家吃饭,她每次也总是带来她烤的蛋糕,也请我们去她家喝咖啡。。。

马老太给我印象深刻的,却不是她的蛋糕和咖啡,而是另外一件事儿。。。在那个小院里,我们每户都有一个停车位,我家的车位是在两户之间的一个狭小车库,马老太家的车位就在我家对面,是小院路边的一个带蓬的车位。  马老太没车,她的车位平时总是空着的,只有她女儿每周末来看她的时候,才占着。。。记得有一次图方便,我们就把车停在对面马老太的车位上了。  可没过多久,马老太就来敲门,告诉我们,对面的那个车位是她的,我们要用也可以,但是必须要事先跟她打招呼,要她同意了才行。。。我当时把车移走了,还跟她说了声对不起,但我心里说:这老太太真矫情。。。

那以后,过了很久,我才体会到,那还真不是马老太矫情,更不只是马老太一个人那样的“矫情”,很多的时候,听到很多澳洲的西人说:“嗨,那是我的。。。”

自从我女儿在澳洲上了小学,在家里就经常听她说:“那是我的”。。。有时,在我看来,甚至是特微不足道的东西,也会听到她说:“那是我的”。

我现在才体会到, “那是我的”还真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事儿,那不仅仅是:我的东西,而是:我的权力。

这是我在澳洲生活,所必须首先学会的一个概念:这是我的,我的东西,我的权力,是必须得到尊重的。  同时,也要知道,那是他的,他的东西,他的权力,也是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的。

不论对方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幼稚可笑,我也必须尊重对方的权力。

不论对方是多么的显赫重要,多么的英明伟大,对方也必须尊重我的权力。

自由与平等,就是在这样彼此尊重的关系下,磨合而成的。。。

因此,不论习近平做了多少英明伟大的事儿,不论他取得了多么了不起的成就,那难道不是他那个位子的职责吗?  那难道不是他应该做的吗?  那难道就非要取消我们对他的限制吗?  习近平就真是那样的,非他莫属,不可替代吗?

最后,为了我自己应有的权力,我还是要说:打倒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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