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这儿有些日子了,那个白人小伙儿。头发很整齐,下巴很干净,五官算帅气的,笑容可以说迷人。一连几天他都穿件蓝白格子衬衫,看着挺清爽,要不是他怀里的纸牌,你会以为他是位电脑工程师。
他怀里抱着张硬纸板做的牌子,上书:Need dollars for beer(需钱打酒)。初见这牌子时我错愕了下,睁大眼又念一遍。没错,正是需要钱买啤酒。我不禁重新打量他,感到不可思议。在硅谷大街上,流浪汉多了去了,但这么直言不讳的我还是头回见。一般都在纸板上写着:“需要食物,上帝保佑您!”,“越战老兵恳请您的帮助,谢谢!”,“我的孩子正嗷嗷待哺”……通常是单兵上阵,偶尔也全家出动,吃奶的孩子在童车里哇哇哭,母亲柔声哄……一言以蔽之,都能揣摩人的正常心态,抓到激发怜悯心的点。曾经的广告人生涯让我懂得,人生在世,其实就是场自我营销。比如谈恋爱时的自我美化,找工作时的自我包装,交友时有意无意展示出来的好人品……都为的给对方留下好印象,从而赢得机会或感情。每个人其实都是与生俱来的广告人,随时随地本能地在推销自己。所以乞讨者一般绝不会说讨钱是为吸毒或酗酒,而一定尽可能地磊落动人,方能达到目的。
所以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葩。那是通往某购物中心的红绿灯,每天他就在此蹲守。红灯亮起时,他就抱着牌子,一辆车一辆车地走过去,期待有人摇下车窗,给他些钱。有次我见他凑近最前面那辆车,弯腰说着什么,须臾便倒退几步,脸上依然笑嘻嘻。
关于施舍这行为,我很矛盾。一方面我认同歌中唱的:假如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另一方面,我又担心施舍会鼓励了懒惰和自暴自弃。所以施不施舍,全看当时感觉。赶上拖儿带女孩子哇哇哭的,我可能不假思索就会解囊,就像有次在Costco路口,车都开过去了我还沿街停车,抓着十块钱跑回去。当然事后还是后悔了,觉得不该被恻隐之心绑架,无形中鼓励了以孩子为道具的不劳而获之举。赶上圣诞前后,碰见慈眉善目的老者,我的理性一般都会被感性压垮。
但这个人就让我很为难了。一方面,这种赤裸裸表示讨钱是为喝酒的行为确实令我反感。即算为对方利益着想,也绝不该施舍。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在这直言不讳里有种奇特的坦荡和天真在,几乎就想帮他梦想成真。但我最终还是没有。许是遭遇了太多拒绝,他不大向车流的后方走动,只随遇而安地站着,脸上保持着淡淡的笑容。
一连多日,每次路过我都会遇见他。这样看来他应该还是有所收获,不然早偃旗息鼓了。看到他一派知足常乐的神情,我常忍不住想,一个人,从天真无邪的孩童时代一路走来,要经过多少惨烈的遭遇才会泯灭所有的自尊,沦为一个托钵乞讨的酒鬼?他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们都在哪儿?如果看到亲爱的儿子和弟兄变成了这副模样,他们该情何以堪!
人生就是那么巧,我竟有机会见证他乞讨生涯的转折点。那是个春日午后,天很蓝,云很白,风很轻,花香很浓烈,一切都像生命最美的样子,蓬勃灿烂。我再一次开车路过那个红绿灯时,看到他穿件淡绿衬衫,正走向我前面的汽车。他照例弯下腰向车中张望,刚要开口,却忽地神色大变,眼里盛满意外和惊恐,全身肌肉似乎都僵住了。接着我听到一个尖利的女声:麦克!是你吗?
我看到他的脸瞬间变为死灰。他倒退几步,忽然扔掉纸板朝购物中心跑去,很快就消失在某个入口。
前面的车不假思索地右转弯,朝购物中心停车场开去。我稍一犹豫,也跟了过去。
从车上跳下来一位二十七八岁的白人姑娘,衣着得体,满眼焦急。望着偌大的购物中心,来来往往的车流和人流,她脸上慢慢泛起绝望的神情。
我走过去,问她是否需要帮助。我告诉她我就住在附近,见到名为麦克的流浪汉有些日子了。她闻言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太好了!下次你再见到他,一定麻烦你给我一个电话!说着她就要我的号码,我给了,问她,麦克是你兄弟?她有瞬间错愕,旋即便否定了。
他……想了想,还是据实以告:他是我初恋男友。
啊!我惊到说不出话。
我跟你说,他不是你看到的那种男人。他是特别,特别,特别好的一个人!姑娘急切地说着,红了眼圈。
我赶紧说别难过,这样吧,那边有个星巴克,去喝杯咖啡如何?
她同意了。于是我和她,两个陌生人,一起走进星巴克,对坐着喝摩卡。
我不是本地人。她说。我是公司派来出差的。我和麦克的家都在芝加哥。我们是高中同学,也是彼此的初恋。说到这儿她再次红了眼圈。
我默默听。
你不知他是多么好的人!她望了眼窗外,刚刚麦克站过的地方。曾经,我家境贫寒,麦克为了帮我,曾长期在一家星巴克打工,把赚来的钱都给了我!他是芝加哥那家星巴克店的明星店员,永远有着阳光的笑容,记得住每一位老客户的名字和口味,人人都喜欢他……她擦擦眼角。他还曾差点儿为我殒命!我们相恋时,有次电影散场,走在黑乎乎的街道上,遇见两个流氓,他为了保护我,差点儿被刀捅死!
我满心悸动。那么后来,你们为什么失散了?
姑娘无奈地耸耸肩。我们考进了不同的大学,在不同的州,也许因为年轻吧,两个人都没经得住距离的考验,各自有了新恋人。再后来我们就断了联系。几年前听说他家经历了一场大变故,从此他就销声匿迹了,所有朋友都不知他的下落……想不到他竟会在这里!
我想,他不会再在这里出现的。我叹口气说。
可是我必须要找到他!曾经在我深陷困境时,他帮了我那么多,我也应该在他落魄时拉他一把!
我望着姑娘,大为感动。你放心,我说,只要麦克还在这个城市,不管他在哪里出现,我都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她感激地点头。
从那日起我就养成了一个新惯:不管去哪儿,都会打量街头每一位流浪汉,看那人是不是麦克。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不出我所料,他消失了。我猜,是出于羞耻感。
再见他是在半年后,在离家二十迈开外的一家星巴克。那天我去当地一家厨具店看厨具,走累了,就去星巴克买杯咖啡。递给我咖啡的男子看着异常面熟,他始终微笑,目光善意,诚恳。我在脑海中大力搜索,忽然心中一亮。
是麦克!
我端着咖啡落座,笑吟吟地掏出手机。
(刊载于4月1日的侨报周末文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