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汽车是个离不开的交通工具,在我们每个人的驾车历史中,或多或少难免会遇到几次交通事故。最近听到加州的朋友聊起多次车祸事故,或大或小,当事人所面对的处境,让我惊讶。一位留学生所遇到的讹诈现象,让人悲愤。希望这个故事能引起大家的警戒,并从中学到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公正理性地处理车祸事件。
一位南加州的留学生Z同学,在回家的路上,开车下高速公路时与前面的车没能保持足够的距离,在急拐弯处前面的车子急速减速,Z同学撞上了前面的车辆。
两个人把车开到前面的路旁停下来,他们走出来检查车被撞的情况。前面的车里走出一位上了年纪的美国人。Z 同学上前马上赔礼道歉,准备给他汽车保险的信息。这位美国人给警察打了电话。
两辆车的挡车杠(Bumper)有轻微的碰撞痕迹,他们各自照了相,等警察到来。下高速公路时车速比较慢,应该说是个小事故,并没有太大的损伤。
警察到来,查看了驾驶执照,汽车登记卡(registration card), 汽车保险公司的信息,询问了情况,看看车况,纯属一个很小的事故,觉得没有必要警察介入,也觉得没必要“立案”写警方报告(no police report) ,让双方交换保险公司的信息和联络方式。Z 同学把自己的所有信息,包括驾照,保险公司和自己的地址、电话都提供给了对方。
警察问:“Are you guys OK?”
老美答:“Yes.”
警察走了,当事人又拍了好几张照片,把车子撞过的痕迹,车牌子等等都照下来。Z同学还用手机录像, 把车的状况录下来, 一边录像,一边还在跟老美说话,并无任何争议,然后他们各自开车回家了。
在美国的生活常识就是这样,你买汽车保险,如果遇到了这类车祸,首先就要通知你的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如果车祸涉及到人受伤,车子严重损伤,当场马上要通知警察,首先要救人,然后才是处理责任事故。
Z 同学通知了保险公司, 花了四、五百美元修了车前面撞坏的bumper。她没有听到其他的消息,但是相信那位美国人会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会处理,以为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年多过去了,有一天她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要进一步了解撞车事故的详情。没想到那位美国人声称因为那次车祸引起了脊椎损伤,最近做了手术,要求索赔。
Z 同学万分惊讶,又把那天的事故详情叙述了一遍,把当时的照片,还有录像都传给了保险公司,录像里面还有现场的对话,对方说没事,交换保险公司的信息就行了。
一年多过去了,这位美国人做的脊椎手术跟这个车祸有关系吗?怎么能证明跟这个车祸有关系?根据当时撞击的程度和车的损伤来看,应该是非常轻微的事故,车速很低,没有那么强的撞击力。
Z 同学的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和老美的保险公司交涉,最后保险公司愿意支付一万美金的赔偿。虽然这赔偿数目已经出乎Z同学的意料,她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位老美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够,聘用了人身伤害律师 (Personal Injury Attorney),直接与Z同学联糸,要求赔偿60万美金!他是一位退役老兵,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声称这个车祸导致了他的脊椎损伤,并做了手术。他的律师找到了一所医院,提供了医生证明,想证明这个退役老兵的脊椎病和手术是这次车祸造成的。
这位律师找到了Z 同学 (事故发生后,她把电话、地址、驾照都给了那个美国人),律师建议通过第三方调解和仲裁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达成赔偿协议,否则威胁要打官司,并且声称如果打官司的话,可能需要更多的费用,包括昂贵的律师费。
Z 同学应该如何应对呢?如果你遇到这事会怎么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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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有房子、有财产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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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选择忍气吞声,私下接受“赔偿协议”,息事宁人?还是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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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面对昂贵的律师费用,应该怎么办?值得吗?
这些问题不仅是Z 同学,她的家人,还值得我们很多可能遇到这类问题的人思考。
透过这些案件以及我们最近看到的、听到的,在一些华人新移民聚居的“高尚区域”与当地社区的“隔阂和冲突”,已经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注视的目标。最近在公众场合(商店外,停车场)砸车、抢劫,华人的家庭被盗窃等案例屡屡发生,让人愤怒,也令人生畏,同时也让我们深思这类案件后面更深刻的社会问题和华人的处境。
这些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当我们每个人面对这样那样的“法律诉求”时,都需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判断。
Z同学和她的家人选择了律师,没有接受对方律师的威胁。希望案件早日结束,欺诈行为会受到惩罚。
回到此文主题,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尤其是远离亲人的留学生,一定会感到格外无助。
无论是你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你,以下提供一些常识和建议。
当你遇到车祸,首先要停车,评估事故的严重情况。
当你评估了事故,确定没人受伤需送医院,然后你需要出示驾驶证,汽车注册证,把联系方式给当事人。
有人受伤,马上通知警察,严重受伤的人,及时送医院。
按照美国机动车辆管理局(DMV)的要求,涉及到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必须通知警察。有些州和地区, 要有重大伤、亡或者有重大财产损失的车祸,警察才会来。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人发生很小的车祸就会把警察叫来, 目的是为了作证。警方报告 (Police Report) 是关于事故记录的正式文件, 以后如果涉及到纠纷,可以用来作证。保险公司,法庭都会用它,大家普遍认为警方报告在某种程度上是可靠的、可信的。
大家知道在一些地方,交通小事故,警察可能根本不会出现,他们顾不上这些。如果警察到场,能够写一个警方报告,把当时的情况作个记录,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按照美国加州DMV 的要求,如果是严重事故,“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超过$1,000美元的事故”必须在10天内向DMV报告。
当你(还有对方)向各自的汽车保险公司要求索赔时,有两类赔尝,一是财产损失(e.g.,car repairs);二是人身伤害 (personal injuries)。
保险公司会了解事故,确定过失,进行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场你不要急于承认事故的过错。承认事实 (facts), 但是不要声称这是自己的过错(Do not admit fault without knowing the whole picture)。过错, 或者无过错事故的性质让保险公司调查后去确定。
如果在车祸后,你有任何身体不适或者疼痛,最好在车祸后尽快就医检查。并把你的医疗记录保存好,如果因车祸而受伤,可以把证据给保险公司,作为索赔的理由。
不要夸大你的伤势。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有足够的经验,可以识别这些造假的伎俩。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夸大还是彻底的欺骗都是欺诈行为,你可以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果您遇到严重的财产损失,并且您觉得保险公司对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补偿,您可以考虑聘请车祸律师 (Car Accident Attorney),但如果您在车祸中身体受伤,则应聘请人身伤害律师 (Personal Injury Attorney)。
尽管不是全部,但是许多熟练的车祸律师和人身伤害律师可以先接受当事人的案件,获得赔偿后从中提取律师费,没有赔偿,不收当事人的律师费 (take accident cases on a contingency basis), 这意味着律师在解决问题之前不收费,而且打官司获得赔偿越多,律师和当事人都可以获得更多的钱。律师付出的是时间,当事人付出的是一些麻烦和情绪的投入。这种法律实践和文化从某种程度上也鼓励了很多人打官司,要索赔,因为当事人不用从口袋里掏钱支付律师费。
当你遇到车祸最明智的办法就是马上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和它的律师出面解决问题。如果你遇到对方的律师向你提出诉讼、要求索赔、甚至讹诈时,你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案件及时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
祝您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