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出庭了,因为车检的罚单问题。
我的车平时停在一个公共的车库里。搬到纽约州后需要把外州的牌照换成纽约州的。因为换牌照的事儿,吃了一张$85的罚单。
车放在车库里不经常开, 被罚好几天后我们才看到车窗上的罚单,说是我的车窗上没贴车检证。我们换牌照的时候车管所的人也没说要车检,我和LG是分别在两个柜台办的手续,两边都没提车检的事,我们自然认为不需要车检。
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我们的两台车都是一年的新车,在外州时新车四年内不需要车检;也有的州是在换牌照的同时在车管所车检。可不知道在纽约州只要是换牌照就得车检。纽约州是先给牌照,再车检,给十天的时间自己去车行做车检。
看到罚单我很不高兴,我是纽约州的新居民,纽约车管所有义务告诉我应该做车检。我跑到车检所问他们是谁应该告诉我要做车检,他们回答: 是我们。你去罚款的地方讨公道吧。 他们的意思是即使是因为他们的错让我吃了罚单,他们也没权力纠正了。我又到了开罚单的市政府停车管理局,抱怨车管所没提醒我们车检,也没给十天免检的条子。
市政府停车管理局有专人接待,有交罚单和解答问题两个窗口。工作人员说如果你能证明你有车检证,照个照片,我们就把罚单撤了,如果没有,要么交罚款,要么填张表上法庭申辩。表上有两个选项:服从判决但要求解释和不服从判决。我选了不服。填完表就等候法庭判决了。
我对这件事儿耿耿于怀,车管所的错却让我吃罚单。不过幸亏有这张罚单,我们才知道另一台车也要做车检,这要是开到大街上被警察发现就麻烦了。
七、八周后,市停车管理局法庭来了通知,那天刚好是我要回国的时间,通知上说可以有一次更改出庭的日期,我打电话改了时间。
因为回国需要上街买些东西,我拿出了上次去车管所时背的包。意外发生了,我在包里发现了一个小纸条,免检十天的小条!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还要车检,把那个有十天期限车检证的小纸条看都没看就塞在包里了。呵呵,冤枉他们了。不过车管所也有责任,他们应该提醒我们下一步应该做什么。我因为换了牌照后不知道要把临时的车检许可证贴在前窗上,结果吃了一张$85的罚单。但车检给的是十天的时间,我换牌后只有三天就吃了个罚单。还是要上法庭申辩一下。
法庭会使人联想到神圣和威严的地方。
我和LG去了市车管法庭,就是我上次去填表的那个地方。有七、八个人在外面等候。我的通知上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到了两点,大家都一起被叫到了一间会议室大小的屋子里,里面有二、三十把椅子,屋子有个办公室样的小套间,这小套间就是法庭了。
大家按登记的顺序依次被叫入,一会儿就出来了。叫到我时,LG和我一起进去了。
法庭里有两张长条桌,一高一矮,在面对门的高桌子后面坐着一个五十来岁的白男人,紧贴高桌子的前面是一个矮桌子和两把扶手椅。我们进去后坐到扶手椅上,隔着两张桌子面对着法官。法官说: 你好,我们说: 你好。然后,让我们举手宣誓,法官说了句什么,我也没听清,听见LG说“yes”,我也跟着说了“yes”, 接着我把那个被遗忘的小纸条递给了法官。法官说,我们要的就是它,我们的照片上没有,他举起一张纸让我们看了一下,上面是我车的前窗照片。他接着说: 大概是这张纸条掉了。 他快速地在那张罚单上划拉了一下,然后递给我,我一看,法官那签名就一波浪。没事儿了,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