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ke News 发明了一个新词, 叫Obvious Truth

凡是MSM报道的都是 obvious Truth

比如 It's obvious 希拉里95%可能当选总统。

比如 It's obvious 法官K性侵了Dr.Ford女士,即使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间,什么地方, 谁送她来回。

中文可以翻译成 看起来很像真的。

想象一下你在法庭上宣誓:

I swear that the evidence that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obvious truth, the whole obvious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obvious truth

是不是很有喜感?

万维假巴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ojomojo' 的评论 :
["K法官说他一次只喝一两瓶啤酒,从没有醉过" 又是从MSM那里批发来的Obvious Truth? 估计你根本不懂英语,没有看过听证会。]

》呵呵,你终于忍不住要回几句了,可喜的进步。

"K法官说他一次只喝一两瓶啤酒,从没有醉过" 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就是说谎和做伪证。你要是懂英文的话,Perjury你难道不懂得说啥意思?如果他只要有一次喝得超过了两瓶,他现在就是在撒谎。退一步来说,按你说的别人是诬陷他K法官,他应对别人的“诬陷”就有理由撒谎了,你是什么逻辑。现在是在选大法官,有非常高的道德标准。处理什么事情要临危不乱,有理有据阐明自己的观点才是。用说谎的办法来掩盖其他的问题,自己就是一个罪犯,懂不懂这个道理!

原来只要是不同意你的观点,就是不懂英文,你太有才了!难怪你的判断那么多离谱的,你就像是一个发噪声的机器,不停发噪音!你还能估计什么的,你的判断全是荒谬无比的,知道吗。要到现场去观看才算是看过吗,你也没有那个本事把!看电视其实比到现场的角度还要好,你难道不知道?!

mojomojo 发表评论于
"K法官说他一次只喝一两瓶啤酒,从没有醉过"

又是从MSM那里批发来的Obvious Truth? 估计你根本不懂英语,没有看过听证会。
万维假巴 发表评论于
[I swear that the evidence that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obvious truth, the whole obvious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obvious truth. 是不是很有喜感?]

》你太好玩啦,鉴于你从来都不回帖,就不和你认真了。

你的obvious truth,就是参议院的听证会,和MSM报道的同等一个级别的。在MSM要是真的撒了一个谎,过后只需要道歉一声就够了。在听证会上要是撒谎,你知道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吗?Perjury知道是啥中文的意思吗?

K法官说他一次只喝一两瓶啤酒,从没有醉过,看起来都不像真的。你难道看不到其中的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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