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应该不应该让王天安探望狱中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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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著名中国民主人士王炳章之女、加拿大公民王天安持有效签证飞往中国探望其十年未见的狱中父亲被拒遭遣送出境。多数人能够比较公证的看待此事,很遗憾的是少数人的评论让我震惊。

 

到底犯人有没有被探望的权利?毫无疑问答案是肯定的,探监是犯人和家属和朋友的权利。探监是犯人跟外界的唯一联系和沟通,是取得精神和物质,尤其是精神的,支持的唯一渠道。各国对此都有诸多的规定。像加拿大犯人有投票权,有些国家甚至有性生活的福利。我们不期望如此奢侈的待遇。但女儿探监为什么就不可以吗?

1,法律保护犯人的权利,而且保护少数弱势人群的权利不光是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一个标杆,而且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连犯人的权利都小心保护的国度,说明其他的所有人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王炳章作为政治犯其实也应该享受跟其他犯人同等的权利。

2,中国政府历来重视犯人的权利。1994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确规定了犯人的权利。2009年4月20日,我国政府颁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并对保障罪犯的权利提出了明确要求。

3,就像网友说的,中国是讲人情的礼仪之邦。将心比心,与法与情都应该让父女三代人见面。在我年少时,我也许看到如此新闻会无动于衷,但当现在我有了儿子和女儿之后,从感情上我接受不了。我不知道那些把王天安以及她的女儿遣返的那些人会做何想?

所以于情于理于法都该让父女见上一面。据说,71岁的他在狱中也是多病缠身,也许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面。新年伊始,希望我们不要看到如此让人伤心的事。

当然了,做为一介屁民只能喊叫一声。在国家权力面前,个人的任何努力都是苍白无力无济于事的。叹息是难免的。

注:王炳章 (1947-)出生在沈阳后移居北京。于1982年取得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博士学位。从1982年创办“中国之春”开始一直从事民运活动。2002年被判无期徒刑一直关押在广东北江监狱。

参考文献:

1.《罪犯权利保障论》赵运恒著 2008年

2. “认真对待和保障犯人的权利” 人民网,200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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