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纽约做文青

记得3年前的春天,我在《侨报》组织的一场诗歌朗诵会上初遇文友唐简。我们互加微信后,又介绍彼此加入各种微信群。唐简说,有一个纽约文青群,你要不要加入?我听了不禁莞尔,只道:“就怕我年龄太大,不好意思再冒‘文青’的名,入‘文青’的群。”唐简笑说:“没关系”,然后把我拉进了群。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纽约文青群里,比我年轻的人固然有,更多却是比我老成、喜爱舞文弄墨的纽约客乃至非纽约客们。后来又总听人说45岁以下的人皆可算“青年”,我也就心安理得地在“纽约文青”群里厮混了3年至今。

不过话说回来,10多年前,我不仅是名副其实的青年,也还真曾在纽约做过名副其实的文青呢。

那时,我还单身,住在曼哈顿的上东城,处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生阶段。还是职场新人,没啥心肺,闲来没事,我就寻思着要学点什么、做点什么来充实自己。于是,我报了网球班、法语班还有英文写作班。

纽约到底是纽约,有它的繁华,也有它的孤独,这里多的是年轻人,也有不少文青。最早感受到纽约的文青气息是我在楼下街对面的洗衣房里赫然看到有人贴纸条,欢迎大家周末晚上去他公寓一起讨论哲学问题。我自知我的中文水平都不足以讨论哲学问题,遑论英语,虽然兴趣盎然地记下号码,但后来却也不了了之。只是一次又一次在街头的免费报箱里看到英文写作班的招生广告后,我终于下了决心,拿起电话报了名,要上小说初级班的课。

 

                            二

第一次去上课很是忐忑。教课的是位女老师,叫凯伦。她一头金发,精瘦而干练,说话利落而直接。凯伦首先介绍自己,她白天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专攻新型家庭婚姻事务,但她更多精力投入写作,著有长篇小说《裸购者》,也曾在杂志和网站上发表作品,并常在下城的一些文学俱乐部朗读自己的作品。

师生互相介绍完毕,凯伦就给大家布置写作小练习。每人写一段人物对话,再挨个在课堂上念出来,看听众是否能领会作者要表达的讯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课程,懵懵懂懂地跟着大家做,后来才明白这其实就是欧美国家创意写作的教学模式。在用中文书写的这些年头里,我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当然,过去十多年里,很多中国的大学也开始设立创意写作课程),自觉十分新奇。

第一次课之后,大家就开始轮流交作业:一个写作班大概10到15人,每次轮值两到三人交习作。大家在课堂上集中讨论,指出作品里的可取之处,也要提出能帮助作者提升作品的可行性建议。课上讨论时,作者本人不允许插嘴、反驳或者辩解。

写作班一个学期持续3到4个月,除去重要节假日,大约可上12节课左右,每人可提交两到三篇作品。所以报名前,一定要确保自己已有写好的或差不多写好的作品可提交,以供大家阅读和评论。临时抱佛脚赶出来的篇幅自然不会有最好的反馈,对自己的写作和学习也不会带来最大的帮助。

去上英文写作课,最重要的当然是学习写作技法。对于一些写作的基本知识和要素,各位老师常常讲到并提醒学生注意,比如人物塑造、场景描写、叙事人称和角度的选择、语言和对话的打磨等。又比如说短篇小说的结构需要遵循的ABCDE原则:A代表Action(动作、行为),B代表Background(背景),C代表Conflict(冲突),D代表Development(发展),E代表Ending(结尾)。当然也有人说是“ABDCE”原则,这里的C则一般指称为Climax(高潮)。此外自然还有老生常谈的show but not tell(展示而不是说教)原则,但最近与某朋友的讨论倒让我疑惑心理活动描写与这一项原则是兼容呢,还是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冲突?

 

                           三

上这样的写作课,更有意思的却是遇见爱好写作的人、各种各样的美国人。虽然写作班里以年轻人居多,女性居多,但也不乏具有其他各种背景的“文青们”。

记得第一次上课,我们班里就有一位具有印第安血统的年纪较大的女性,退休后准备以写作来充实生活,而她提交的关于印第安部落的故事,每每都以特殊的人物和情节让我们眼界大开。

有一位芝加哥来的托尼,大学毕业后要来纽约碰碰运气。他白天在下城一家床上用品厂里做填塞枕套的体力劳动,晚上来上写作课。这种在梦想和现实之间转换、挣扎的壮举叫人几乎要让人肃然起敬。

还有一位南非来的中年男子亚当,说他过去10年努力工作,帮助太太读完了法学院、通过了律师执照考试,而现在,他要追逐自己的写作梦了。

他的故事描写曼德拉上台之际南非白人的生活处境,充满异域风情。我至今记得在他的文章里第一次知道apartheid(种族隔离)这个英文单词,也第一次看到yap(狺狺)可用来描写狗叫声。

这些是小说班上认识的同学们。上了几次小说写作班后,我把自己的诗歌翻译了一堆,又兴致勃勃地参加了诗歌写作班,接触到一些不一样的文学青年,印象深的有两位。

一位是住在城里的丹尼尔,他在自己的诗里大颂特颂自己与男朋友的爱情以及恋爱行为,大胆直白、惠特曼一般的激情澎拜的表达,听得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

还有一位是来自康州的亚裔女孩。她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工作,就在一家小杂货店里打工,却不忘诗心,每周一次坐火车到城里来参加诗歌写作班。我至今记得她写的小诗题目是《钹》。

 

                            四

上英文写作班,让我认识到自己在语言方面的许多不足。凯伦很直白,评价我的小说时就道:“你写的故事很吸引人,是个让人想‘不停翻页的故事’”,但是没办法,你的语言对我而言是个致命伤。”刚开始,我确实很沮丧,不过心想我反正是交了钱来学习的,也就厚着脸皮坦然面对了。

记得当时我曾提交过一篇在中文里可算中篇的小说,要给班里同学每人打印一份小说稿。在办公室打印出来的文稿几乎有一尺高,看得自己都深深地觉得对不起某些树木了。

当然,我也闹了不少笑话,记得第一次听说评论要constructive,我并不知道是要大家提建设性的意见。还有一次不小心用了个fisting,本来想表达举拳的意思,结果有人提醒我这是很暴力很色情的词。有时,我也会遇到因错而对的意外,比如热带风暴(Tropical Depression),被我用来形容夏天的忧伤,就曾引得皮特·赛尔金老师的赞赏。

皮特·赛尔金是我遇到的第二位教小说写作的老师,对我写的东西大加褒扬并鼓励我说“语言不是个问题,自己可以一改再改,编辑也有责任帮你修改。”他看了我的习作《舟船或者关系》(Somethingship),就说:“你的小说理应发表,并且应该在很好的杂志上发表。”得知我曾在中国出版过中文的长篇小说,他就忙着向大家宣告:“我说他不可能是个刚学写作的人吧!”

我一时得意,就把他帮我修改后的小说稿寄给《纽约客》了。赛尔金老师跟我说《纽约客》一般不接受自然来稿,需要有代理人帮助接洽才可以。没想到的是,几个月之后,我还收到了一封来自《纽约客》编辑部的回信,虽然只是说“尽管小说不错,但是不打算采用”之类的话,寥寥数语,或是他们的套话,也让我莫名兴奋了许久。

 

                           五

结识教授写作的教师之外,我更大的收获是在写作班结识了一批志趣相投的人。因为喜欢皮特·赛尔金的教学,我们几个“铁杆”都先后上了两三期他的课,从小说初级班到高级班,并一度形成了自己的课后小组,一直私下聚会交流,而其中我和金伯莉、威廉和詹妮佛三人相处的时间最长。

金伯莉是个韩裔女孩,从小被美国白人父母收养,在威斯康辛长大。大学毕业后,她特地去韩国生活了两年,企图在那里寻找自己的根,最终却不得不承认她从骨子里更是一个美国人,而不是一个韩裔或者亚裔。

威廉来自弗吉尼亚,哥伦比亚大学计算机系的高材生,地道的理工男,却与我一样一直对文学情有独钟。

詹妮佛就是纽约皇后区长大的美国女孩。她大学里读的是英国文学,毕业后在一家小杂志社做编辑。

那一两年里,我们每个月聚会一次,聚会的地点往往是书店或者小吃店,时间则是周中某日下班后。我们延续写作班的传统,聚会之前,就互传彼此最新的文字,聚会时则互相当面评判和指正。

我们不仅交流文字,也交流生活。金伯莉告诉我们她曾患有忧郁症,还说她与男朋友早就决定了不要小孩,为此,她男朋友还早早做了男性结扎手术。睡眠不好的她,曾被公寓楼下大街上汽车的半夜警报叫得无法入眠。男朋友和她拿了冰箱里的鸡蛋盒,下楼去,把鸡蛋一个接一个地砸在那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

詹妮佛曾经在“心灵鸡汤”系列书里发表过一篇文章,算是我们几个里面正式发表过文章的人。她跟我们讲起她一直生活在纽约、生活在父母身边的烦恼,甚至提及她与一个已婚男子的一段感情。

威廉是我们小组里最年轻的,后来,他经过我们的鼓励,勇敢地辞职,去亚利桑那大学读了创意写作的硕士学位。

在这些老师、同学的影响和熏陶下,我也开始常去那时尚健在的“边界书店”(Borders)翻看英文的文学杂志,《纽约客》之外,《巴黎评论》《闪亮的火车》《犁头》(Ploughshares)、《格兰塔》(Granta)、《锡房子》(The Tin House)都是我们常常浏览和讨论的杂志。

威廉离开纽约之后,金伯莉也开始在纽约大学攻读法律学位,新婚的我忙着带刚到美国的妻子适应新生活。我们写作小组的聚会也就这样渐渐散了。

记得最后几次大家依依惜别,互赠喜欢的图书,我送给他们的分别是英文版的《红楼梦》、《围城》和《活着》。我希望也相信,这三本书可以激发他们对于中国文学的更大的兴趣和欲望。

 

                           六

时光流逝了。这么些年之后,回首那段我有时戏指为“梦患者”(长期患有文学梦的人)的日子,对照今日若嘲若赞的“纽约文青”头衔,我常常要哑然失笑。

有人说,“一日文青,终生文青”,想来不无道理。是不是也可以傲娇地说:年轻的时候,不写点诗、不写点小说,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曾经年轻过,曾经也是文青呢?

当然也要小心,比如在这个刚过去的、号称“世界读书日”的4月23日,有个微信帖子流传甚广,说文青往往是人际关系、尤其是两性关系里的人渣,比如托尔斯泰、多斯妥耶夫斯基、海明威、詹姆斯·乔伊斯等等。

我最敬重的皮特·赛尔金老师在年过半百之际,为了谋得一个更稳定的大学教职,不得不去读了个MFA的学位。在陪伴因照顾病重的岳父而精疲力竭的妻子与完成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也因此结束了一段对他来说原本琴瑟和谐的婚姻。

说话直接的凯伦,出现在一则新闻里。新闻说,女人45岁以后生孩子在纽约正成为一种潮流,凯伦就是一个完美的实践者。她生下女儿之时,虽然不肯透露确切年龄,但是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她早就庆祝了47岁的生日。

谷歌时代,很容易就在网上看到凯伦的图片和视频,依稀还是十几年前的金发女郎的模样。我却感慨她这么晚生孩子,很大一个原因是要全力以赴去实现那个作家梦吧

读了MFA学位的威廉毕业后为了生计还是回到了程序员的岗位,供职一家专门做外语学习的软件公司,也算是与文字沾边。

他曾问我最近有没有继续写作,我说自己忙于经营婚姻与抚养3个小孩,已很久没有英文写作。威廉笑道:“这个藉口,我不得不服。”

像很多人一样,我在文青和“人渣”之间找到了一种妥协和平衡。我也知道,自己从来都是一个不曾治愈的文学“梦患者”。几年下来,一起“冒充”纽约文青的唐简、我、还有许多人都成了好朋友,热心参加大纽约地区的各种文学组织和活动。曾在纽约做文青的日子,总是我生命里最闪亮的岁月。

格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亦中' 的评论 : 追逐“铜臭”是人渣的生活, 寻求内心富足是文青的生活。
这种话调侃可以,别太认真。
应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茵茵梦湖' 的评论 : 哈哈,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人还是蛮多的,留学生的圈子里就更多了。写博客的多多少少都算吧? :)
茵茵梦湖 发表评论于
非常有意思的记述,从头仔细看到尾,博主一直都在文青群里。
看这篇文章,我明白一个道理:有的人是需要精神生活的,但不是所有人,文青就是有精神活动有生命追求的群体。
想起原来看过一篇台湾小说《蓝裙子》,里面有一对文青夫妇生活潦倒,自觉高尚,最后被邻居骂了一声人渣,哈哈。
在生活中我认识这样的中年文青,他们因为总沉浸在各种念头中,因而对外界是排斥的,显得不近情理,但理解了倒觉得他们的反应挺有趣。
FarmRoad 发表评论于
青春的文学梦,和现实生活的矛盾交织在一起。
亦中 发表评论于
追逐“铜臭”是人渣的生活, 寻求内心富足是文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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