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半年多前给我出了一道题:要是我认可的话,让我写《中国的民主要从选市长开始》。她说这是她的直觉,虽然我以前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认真地去想过,但我相信她的第六感官,感觉她说的是有道理的,于是就答应了她的请求,准备抽空研究一下民主。这个当年在学校矜持文静的女神,让我感慨她对民主的钟情、追求和执着,也让我突然觉得她那清秀的脸庞,从侧面看过去和自由女神的脸庞有十分神似的地方。
我原本以为我会从美国民主开始研究,但没有想到是几个月前到德国柏林度假,看到柏林墙的故事开始了解民主的,是从二战前和二战后的德国民主开始研究的,是从一个不到位的民主体系,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怎样被独裁者利用和摧毁的过程开始理解民主的。二战结束后,柏林分治,一边是苏联控制的东柏林,实行社会主义体制,有一段时间发展也不错,是一个教育免费、医疗免费的高福利国家,实行严格的物价控制,也控制人们的言论、思想、甚至心灵。另一边是美、英、法等三国管辖的西柏林,1947-1949年间,美英法将其在西柏林的占领区合并,并召开立宪议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东西柏林之间,本来没有墙,只有一道界限。但从1945年开始,每年约有数十万东德公民通过柏林逃往西德,这使东德政府大为恐慌,于是一道墙在一个周日(1961年8月13日)的夜间悄悄地竖立起来,开始它只是一道铁丝网,后来逐步变成岗哨林立的水泥墙。东德方面将此墙命名为“反法西斯防卫墙”。在柏林墙严密封锁的28年中,为了自由,有数千人冒着生命危险翻墙越境。东德号称“民主德国”,西德是“联邦德国”。两边实行不一样的民主,东德是中央集权形式民主体系,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它的政策是不连续的,因而它的发展是不能持续的。它的各级行政首长都是来自上级主管的任命,尽管也可以投票,但投票是在任命决定之后而非之前,属于走形式投票。西德是联邦制,联邦的特点是邦(或州、或省)的行政首长来自邦民的选票,而不是由中央政府委派,英联邦、美联邦都是如此,东西德统一后的德联邦也是如此。
在打太极的学习班里认识一个德国友人Petra,家住西柏林,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文化迷,一家三口常年吃他们自己做的中国餐,以至我们去她家做客提出吃当地德国餐时,她都没有信心能做得像她做中餐的水平。这次柏林度假前,她提前帮我们全家预定了参观德国国会大厦预约登记手速,让我们有机会详细参观了国会大厦,并带我们了解了二战前后的柏林历史。了解了二战后和两德合并后德国在法治国家、人权、言论自由和民主领域获得的经验。了解了民主、独立思考、个人价值、公民国家、司法安全和私有财产必须得到保障的好处(刚到柏林第一天很惊奇发现街上很安静,原来是德国周日商店都不上班,员工周日也要休息)。之后我们又到历史博物馆仔细了解了德国近代史。在柏林墙的纪念馆里,能看到一墙两制的东德人民一直渴望能得到民主自由。再结合这次美国大选,身临其境对民主有了比较全面和深刻的理解。
一、什么是民主?
“民主”这个词来自希腊语,它是两个词组合在一起的:一个词是人民,一个词是“权力”、“治理”的意思。民主的基本含义是“人民的治理”,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或多数人暴政。民主意味着不仅对多数民意的尊重,而且还要对少数民意的尊重, 目的是使社会和谐和尽可能使人人平等、自由、幸福。尽管东西方民主的定义千差万别,但民主的根本是地方自治和人民监督。
西方的民主也不完美,也是逐步成熟的一个过程。西方民主制度的发展经过了3个里程碑:
(1)英国是在中世纪里第一个迈向彻底民主制度的国家。公元1215年,英国的一些地主(封建贵族)和教皇共同联合起来起草了大宪章,大宪章限定了国王的权力,替民主扎下根基,是民主的第一座里程碑:第一次用法律约束君王,而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和大多数地方,法律只是统治者约束百姓的武器。
(2)随着时代的发展,国会在决策和立法上的权力也逐渐增加,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时期,君主已经变成有名无实的领袖了,这是第二座里程碑:用民权限制君权。公元1688年,英国人通过发动光荣革命,对统治者的约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王位继承法》、《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等针对王权的法律的实施,使得君王不能犯下作乱。
(3)第三座里程碑:用权力制衡权力。公元1787年,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制定了人类有史以来寿命最长的成文宪法,确立了实行分权制衡的宪政体制,从而正式开辟了人类历史的宪政时代。经过三次民主化浪潮,宪政民主作为制约政治统治者的最有效的制度手段,在20世纪已经得到了牢固的确立。美国虽然只有短短数百年历史,但它从文化和制度上首先承袭自启蒙的欧洲,特别是最早建立民主政治雏形的英国。美国可以被视为是第一个自由民主制的国家,有着较为宽松的选举权限制(虽然最初仍有针对财产和性别的限制、以及奴隶的存在)美国宪法也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民主”有直接民主制和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也被描述为“共和”。
二、什么是宪政?
宪政的要义是限制政治权力,即把权力放到笼子里,权力就不能为所欲为。历史证明,一般性的法律制度太容易被专横权力所挣脱,故必须用“特殊法律”才能让专横权力得到约束。这个“特殊法律”就是承载宪政精神的宪法。用这样的宪法把权力装进笼子并加以限制与约束的政治实践就是宪政。只有靠宪政,靠能够有效制衡权力的宪政民主制度,靠每个人都去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才能约束统治者,否则即使有宪法,也形同虚设,民主就会成为纸面上的制度。民主应该保证人们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并奉行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提出的人民主导国家,而不是国家主导人民的原则。民主制度力求做到政府基于民意,并对人民负责。民主制度还必须依宪法运作,即必须有确保贯彻宪法准则的手段,即使采用这种手段有时意味着要否定多数派的意见,不会出现多数人暴政。约翰·洛克从人性的底线和经验出发,来论证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分析政府存在的基本目的,归纳的宪政原则:“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人类从自然状态里走出来进入契约社会,必然把人的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但人的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即生命、财产、自由。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追求政府的既得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福祉。公共福祉就是要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政府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机构,因为她太过强大,民众难于驾驭,她掌控着至高无上的国家机器,她可以轻而易举的动用军队、法庭、警察等暴力机关,来消除不利于国家利益的事和人。一旦哪个小人物触犯了政府认定的国家利益,他便要遭到灭顶之灾,因为小人物根本不是强大国家机器对手。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不相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宪政制约权力主要有以下3个手段:
(1)第一个手段:划出权力的禁区并让公民与民间力量来参政督政。宪政通过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来划出一块政府权力绝对不得进入的领域从而大大缩小了政府权力的活动范围。不仅如此,宪政还赋予公民一系列的政治权利能保障公民通过参与政治生活、自由办报、组党结社来主动地限制、监督政权的权力。
(2)第二个手段是: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权力。宪政通过确立法治来对权力加以法律的约束,确保政府是法治的,而非人治的。宪政的本质是“对政府的法律制约,即通过法律限制政府”。宪政还通过保障司法独立,实行违宪审查来确保统治者的意志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3)第三个手段:是分权制衡,用权力来制衡权力。宪政通过宪法把立法、行政、司法这三个权力一起关进宪政的笼子,让他们互相抗衡、相互制约,俗称“三权鼎立”。宪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和权限必须是分立的,通常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权必须是分立的,应由宪法授予不同的机关来行使。这三个部门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这意味着三个部门之间不是服从与支配关系,一个部门无权撤销另一个部门,也不能把自己的权力完全交给另一个部门去行使。宪政主义的本质在于以一系列准则或规范来限制政府权力,从而有效地防止权力的专横。只有实行司法独立,才能免除专横与暴政,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制约与平衡的制度,也是把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对立的梦想加以平衡的制度。
上述三种手段通过合力把权力关进了宪政的笼子,使任何掌权者不再能为所欲为。宪政民主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类政治行为的暴力性质,使人类的政治行为趋向于和平、理性,这样就实现了人类政治行为的文明化,从而使文明在人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两个方面都得到了落实。宪政民主的建立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而提升统治者,把权力关进宪政的笼子是一个国家通向长治久安的唯一途径。它的诞生,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建立一个既能保障公民权利自由,又能处理公众事务的政府。把公权力管住了,才能让公务员变成服务员。如果政府守法,公民就会守法,政府与公民就都会安然无恙,过着和谐与喜乐的生活。政府守法是社会和谐、稳定、繁荣之源。约翰·洛克对政府提出的要求是:政府执行规则、执行法律即可,当裁判员就别当运动员,当运动员就别当裁判员,一身兼二任既破坏了法律,也极大地伤害了自由。政府的目的也因此很快就变成政府自身的目的,变成以公权谋私权的工具。
宪政制度不仅用了各种方法来限制政府的权力,而且还用各种方法去限制“人民”的权力,把得到宪法确立的“宪法权利”,排除在民意(政治中的多数)的选择范围之外,并通过一个不受选举制约的、独立的司法系统来充当公民宪法权利的保护机制。
民主和宪政是分不开的:打个比方,民主就像“笑容”一样,不能凭空建立,要有人脸和人体支撑,民主要有自由和法律制度及宪政伴随,也如花朵一样,要有绿叶和根茎。社会中只有民主是不够的,它还必须有自由和法律制度及宪政,否则民主也很难持续的(一战后的德国的民主制度的毁灭就是被希特勒先拿走自由,再破坏制度所造成的,二战后的民主东德的民主制度,由于权力不受约束,经过一段时间后,就比较艰难了)。当然自由是在法律之内的自由,在法律之外无自由,如果说法律之外有自由,那也是特权者或专制者或权力者的自由,是给自由以毁灭性打击的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三、为什么要民主?
(1)首先,是社会发展的需求:政治制度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任何不基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所建立起的政治制度都是很难可持续发展,终被历史所摈弃的。民主制度只是相对其他的制度相对好一些的社会管理模式,民主不是万能的,在特定的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社会也许存在许多问题,但由于初步建立了民主制度,实现了威权体制向民主体制的转型,老百姓对整个体制有一个基本的认同。他们也许对某个领导人或某个政党不满,有很多抱怨,但不会对整个体制不满,甚至想推翻它。民主可以让社会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将经济能力、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作通盘、和客观需求考虑。
(2)民主决策的过程才能体现统治者的合法性,这种过程可以通过公民投票直接的由人民决定,或间接的由人民选出的国会决定。中国历史上每个朝代,都维持不了几代就遭到几乎灭门的惨状,历代王朝同室操戈,皇兄互相猜忌。项羽看到秦始皇出巡的那种威风与排场时说:“彼可取而代之”,赵高指鹿为马,秦无二世,证明集权和极权这样的体制是极不稳定和没有人性。参观柏林,二战中柏林有70%的建筑被毁,独裁和侵略者的下场也都是很惨的。不受制约的统治者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更是罄竹难书。宪政是人类所发现的制约统治者的最有效的工具,对统治者的制约程度也是衡量文明的尺度。对统治者的成功制约,受益者固然是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不再遭受专横权力的涂炭,但是统治者们也同样能从中得到利益,这就是民主大大提高了政治这一行业的安全系数。在宪政体制下,统治者们虽然要忍受公众的挑剔和对手的责难,却不再会因为权力斗争而被竞争对手投入监狱或送上绞架。只有民主,才能保证可持续性社会稳定和发展。可以不用兵变,社会不会动荡,真的能“千秋万代”。
(3)人性具有堕落的倾向,权力必须受到监督:一方面人品监督,另一方面想法冒进或自私,主观等的监督。虽然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欲念,但人的低层潜意识还是有动物的习性,在我们家乡流传一个顺口溜:“鸡生来命穷,稻里捡米,米里捡虫”,说的是如果地上什么也没有,遇到一粒稻子,鸡会很高兴地把它当作美餐;如果把它放在稻谷堆里,它就不会珍惜稻谷,而去挑少有的米粒;如果把它放在米堆里,它就不会珍惜米粒,而去挑少有的米虫。民间流传的《十不足》是源自明代著名音乐家、文学家朱载堉的一首散曲:“终日奔忙为了饥,才得饱食又思衣,冬穿绫罗夏穿衫,堂前缺少美貌妻,娶下三妻并四妾,又怕无官受人欺,四品三品嫌官小,又想面南做皇帝,一朝登了金銮殿,却慕神仙下象棋,洞宾与他把棋下,又问哪有上天梯,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九天还嫌低”。物欲太盛就会造成灵魂变态,永不知足的人,没有家产想家产,有了家产想当官,当了小官想大官,当了大官想成仙。这首诗不是只对那些贪心不足者的心态刻画得淋漓尽致,而是对所有人的,不管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俄国普希金著名的《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的童话故事,描述了一个老太婆总是不满足,向小金鱼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要求,老太婆无休止的追求变成了贪婪,从最初的清苦,继而拥有辉煌与繁华,最终又回到从前的贫苦。人类贪婪的原因,是因为人们的精神世界是无穷大的,有限的物质世界如果没有约束,永远不会得到精神上的宁静。人如果把他放在高位上太长时间,又不受约束,也会失去快乐感,他的欲望永无止境,我们无法靠领袖自律可持续地保持较高的素质。古代的皇帝,三宫六院还不能满足,可见是方向错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指的是人和动物的低层潜意识自私本能。明朝的贪腐很严重,朱元璋以“剥皮实草”惩治贪官,但明朝竟然还是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很多贪官一开始也许是清廉的,经过组织考察的,和久经考验的,不是组织没有明察秋毫,是因为人会变的,有自律的疲劳和难挡的诱惑,所以需要监督。人性低层潜意识具有堕落的倾向,但人性高层意识也有升华的本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有监督,才会让人恪守人的生命、财产、自由的底线,严格遵守制度,光明磊落地做人,脚踏实地实地前行。
(4)民主才能真正使人人平等。民主能最大限度的摆脱暴力,比如人们用投票的方式决定一件公共事务,相对能更容易的被反对派接受,即使难以接受,因为民主制度下,反对派是少数派,相对暴力危害的可能性也小。民主制度下就不会出现少数人定的制度或公共事务,因为考虑不周,受人诟病,贻笑大方。当百姓有了一票权力的时候,官员们就必须倾听人民的声音,必须了解人民需要什么、关心什么,不会成为官僚。一人一票才能体现人人平等,每个人的一票作用是一样的,不会说因为官员他的票就大一些(一票顶10票),民主才能真正人人平等,不是纸面或形式上的平等。
(5)民主有利于地方自治。我有个体会,如果强迫让孩子在规定时间或规定方式做事,他们会有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如果给他们一些选择,例如让他们或者现在,或者10分钟后,来跑步或做事,他们会没有困难地选择其中一个时段,并且在做的过程中没有怨言。但如果强迫他们只有现在,或者数到10,或者只有在10分钟后必须做某事,孩子没有选择就会唧唧歪歪地、很不情愿地、且磨磨蹭蹭地来做事。让孩子感到自己拥有选择和控制的权力,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去做自己选择的工作。有些家长常严格要求孩子按着自己的方式,这其实很难做到,因为这里有一个沟通的漏斗效应。如果孩子按自己的方式做,可能只会得80分,而按家长的做结果可能是100分。但家长未必讲得清楚,只讲了90%,孩子听到80%,听懂60%,最后只做到40%,即40分。很多事情如果总是靠上级动员,文件推动,甚至搞运动,也很难搞好,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民主地方自治以后,就很容易管理港澳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也容易统一还没有回归的地区以保留原来自己的制度。
(6)民主可以提高公民素质、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力,因而提高整个国家的创造力。愚民只会让国家弱化,结果是一盘散沙。政府开明自信,才能提高国民素质。家长不放手孩子,孩子永远不会成熟,平时没有让孩子有主见,到社会上或外出时就会表现出更无主见,干什么都是拨一下动一下。很多事情靠上级动员,文件推动,甚至搞运动,才能搞好。民主才能让民众有责任感,才能发挥各人的智慧,不是政府推动民众,而是民众推动政府。这样无需动员和号召而会自动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和“众志成城”。
专制和集中在短期内也许会提高生产效率,但无法提高创新效率。民主可以提高创新效率,提高大众智慧。专制国家最多能复制别国的先进技术, 但很难有创新能力,因为创新是在自由的环境下才容易产生的。当然有许多民间高手,是在三不管的地方,没有意识形态的束缚,也会形成较高的创造力,这就是高手在民间的说法。
在民主制度下,人们才会相信法律是可靠的,只要依法办事,无论是个人和事业都是安全的,这样人们才会安居乐业和自由,才会脚踏实地、不会浮躁,才能提高生活的兴趣,有了兴趣才能提高效率和创造力。自由和技术民主的模式有利于发明创造,民主提高民间创造力,美国很多高新技术都是民间创造的,如苹果、微软、雅虎、Google、因特尔等公司。
四、实现民主的条件?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具有一定条件的,实现民主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有民主条件时不推进民主是保守(即所谓的右倾),在缺乏民主条件时推进民主则是冒进(即所谓的左倾)。冒进的民主变革是不能持续的,随后也会退回到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把民主理想化了的人们,看到不成熟民主的后果,将痛苦万分。幻想破灭后,权威主义,等级秩序将被民众请回社会,就如同当年罗马市民虔诚地迎接凯撒一样),而且冒进还会伴有相当程度的负效应。只有当社会中大多数人都认识到民主的规则、民主的价值和民主的局限时,民主才真成为有价值的民主。这种认知可以先感性而简单的,然后再理性而深刻的。所以真正稳健的民主化道路仍然是先发展低度民主(有限的、局部的、发展中的民主)、再发展高度民主。
亚里士多德关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冲突的思想,是他对古希腊城邦社会历史演变观察和思考的结晶。亚里士多德说,在古希腊社会里,有权有势的富人建立的政府形式必然是寡头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拥有大笔财富的人才拥有投票权或者有机会担任公职,排除了大多数人参政的可能性,这在中产阶级和下层阶级参政欲望日益扩张的时代里必然导致激烈的斗争。如果穷人为数众多并且组织良好,穷人就会建立“极端民主制”的政府形式,没有教养的穷人倾向于“暴民统治”(农民起义就是“暴民统治”),他们常常践踏法律,以多数人的暴政取代法治,经常因为盲从魅力型民众领袖的领导而使极端民主制向专制制度蜕化。亚里士多德还说:“中产阶级不发达是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当中产阶级弱小无力并且组织很差时,国家就会分裂为穷人和富人,由于二者是天然的敌人,在政治上往往互相排斥,很难妥协,就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而如果中产阶级强大,足以抗衡富人群体和穷人群体而有余,或至少要比其他单独一个群体强大,那么中产阶级就会在国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而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产阶级的适量的财富使他们具有中庸的品德,保守稳定的阶级性格,这种阶级性格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如果中产阶层比较富裕,其中间位置促使中产阶层倾向于有限的再分配政策,这不仅可以保证再分配政策不会过于背离富裕阶层的利益,也可以保障贫穷阶层改善自己收益的需求,因此庞大且富裕的中产阶层充当了富裕阶层与贫穷阶层之间的缓冲阶层,既阻止了富裕阶层镇压贫穷阶层的企图,又阻止了贫穷阶层发动革命以剥夺富裕阶层的冲动。二战以来,现代民主国家里中产阶级人数不断上升已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如果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体,那么位于社会上层的富裕阶层和位于社会下层的贫困阶层的比重都会变得很小。只有在中产阶级占据主导地位时,民主才有效,贫穷人口过多不可能实现优秀的民主,拉美,印度,菲律宾都是如此。二战前的德国民主崩溃也是经济危机,中产阶级变贫穷了而引起的导火索。美国最近的民主有很多怪相也是因为中产阶级比以前贫困了。
贫穷滋生独裁,富裕孕育民主,这种观点长期以来几乎成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共识。经济发展对民主有着明显的促进效应,在特定的经济水平区间内,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民主发生的可能性越大。经济发展对民主的正向效应是通过政治文化和社会结构来传递的:(1)首先经济发展提高了教育水平,教育利于形成倾向民主的政治态度,(2)其次经济发展扩大了支持民主的中产阶级的规模,减少了易受反民主的政党和意识形态影响的贫穷阶级的规模,而这又将缓和阶级冲突的强度,(3)最后中产阶级的职业对教育的要求反过来强化了中产阶级温和的、倾向于民主的政治态度。当代著名政治学家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教授和李曼基提供了一份贫穷与民主之间关系的数据图,他们收集了100多个国家从1950年到1990年的人均国民收入的数据,并测量其与民主崩溃和持续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下降,民主崩溃的可能性趋于增强,民主持续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参见下表的39个民主崩溃的案例中:
序号 | 人均国民收入(美元) | 民主崩溃的案例 |
1 | 超过7000 | 0个 |
2 | 4001-7000 | 4个 |
3 | 3001-4000 | 4个 |
4 | 低于3000 | 31个 |
从民主持续时间来看,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降低,民主持续的时间越短:
序号 | 人均国民收入 GDP(美元) | 民主的期望寿命 |
1 | 超过6055 | 民主将稳定的持续下去 |
2 | 5001-6055 | 111年 |
3 | 4001-5000 | 54年 |
4 | 3001-4000 | 36年 |
5 | 2001-3000 | 27年 |
6 | 1001-2000 | 18年 |
7 | 低于1001 | 8年 |
统计分析的结果似乎揭示出了贫穷与民主之间的敌对关系:
(1)一是穷国无法建立和维系民主,穷国有着更多的穷人,穷人参与民主引发了富人的恐慌,富人转而寻求威权政治的保护,从而导致了民主政治的崩溃。穷人对民主的支持不仅是因为他们对政治权利有着价值上的肯定,而且是因为民主确实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准。穷人在选票上的优势决定了民选政府要推行再分配政策,这意味着要对富裕阶层的财产进行征收,并以各种形式对穷人进行补贴,因此如果再分配政策超出了富裕阶层的承受程度,他们将会要求将穷人排斥出政治领域,这就是推翻民主转而建立威权政治。由此可见,只有当民主在满足穷人要求的同时又不至于引起富人的恐惧之时,民主才能维持下去。
(2)另一是穷人妨碍民主,最近几年的统计分析研究还看到穷人的投票率低,这也是一种看似矛盾的现象:穷人和弱势群体本来最有理由想要改变自己的处境,但是他们却很少这样做,尤其是那些收入少和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在政治上不积极,不乐于参加大选投票。
从上图人均国民收入民主的期望寿命的关系曲线看,好像有一个阈值6055美元,即人均国民收入超过这个阈值,民主就会持续下去。中国在2015时人均国民收入是7820美元, 2017年8800,2018年9780美元。即使考虑到货币贬值(平均每年贬值2.43%),若按保守6%增长率,到2020年时预计中国10988美元的GDP和当年的6055美元相差不远了,那么届时中国是否将很快就具备了民主制度并能使得民主将稳定的持续下去呢?答案是大家都知道的,这说明真正的阈值是和GDP有些关联的其他原因,而不是直接原因。
有人说信仰基督教上帝的国家先进发达且实行民主制度的多(目前世界公认的真正的发达国家有18个: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只有日本不是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信仰佛教的国家贫穷且实行非民主制度的多,非洲和南美洲很多国家虽然贫穷但是基督教国家也是民主国家。有人宣称与其宣传民主,不如宣扬基督教,因为基督教和民主精神有很大关系:(1)基督教人人生而平等的精神,(2)社会的使命感的精神(慈善事业),(3)恪守诚信的精神,(4)包容宽恕的精神。但也有人认为基督教和民主不是因果的关系,而是民主国家因为有了民主制度,才有真正的信仰自由,当然基督教对维持民主是有促进作用的。
那么什么才是这个阈值呢?应该是除了提高GDP,同时还要提高人民的包括情商和灵商在内的“综合智力”。因为GDP只是物质领域的一个标志,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真正民主的条件是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改进,思想要达到一定的境界,人们要共同致富,减小贫富差别。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托利得总结出的托利得定理:“测验一个人的智力是否属于上乘,只看脑子里能否同时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而无碍于其处世行事”。这里的智力是综合智力,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也包括多种不同的思想。如果脑子里能容纳这些相反的的思想或多种不同的思想且又无碍于此人处世行事,那这个人肯定是把这些思想都深刻的理解了,不是人格分裂症。目前很多中国人(包括一些生活在国外的华人)价值观和世界观单一,是因为他们无法深刻的理解不同的思想。他们接受了某一种思想就本能的排斥与其相冲突的其他一切思想。如果能把反对意见认真听完,并加以分析,说明你已经将问题的两个方面都考虑到了,如能够充分加以分析,会对决策起到积极的影响,这对民主是非常重要的。民主的前提是民众有足够的文明,理性程度和经济基础。民主制度对公民素质有较高的要求。例如败选一方不但要认输服输,还要支持胜方执政。不能为了上台不择手段,输了就赖账。胜方要包容、大度,要遵守托利得定理,充分听取败方的意见。所以民主社会要有高比例的受教育人数,并且具备一定的综合智力即公民在社会及政治事业、候选人和党派的兴衰起落中能够做到合作与容忍。选举中的失败者将权力交给胜利者,以及当一些人看到在立法机构中赢得的胜利被法庭以违背宪法为由推翻时,他们能够接受政府权力受宪法约束的原则,确保司法独立。
由于新加坡从1959年取得自治地位以来就一直由人民行动党执政并以压倒性多数控制着议会,因此被很多人认为新加坡实际上是一个专制国家。但是根据宪法,新加坡是一个类似于英国的单一制、议会民主制(内阁制)国家,在新加坡司法独立,言论自由,允许有反对党的出现。有人指责李光耀是“威权主义者”,甚至“独裁”,但新加坡民主是继承了英国国会议会民主,全民选举,和全套的英国司法系统。在如何对待西方民主的问题上,李光耀坚持独立思考、走自己的路。言论自由,但说话者要对结果负责,鉴于大家都熟知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和华人熟知的“莫须有”,有些竞选者会不择手段,李光耀对污蔑不实的现象加以法律惩罚,律师出身的李光耀带头状告污蔑者。李光耀对付普通反对党,基本上都是诽谤罪定案(诽谤法是英国人帮助新加坡制定的),处以几十万元的索赔,或者几周到几个月的监禁。诽谤罪仅针对事实,并不对个人评价言论定罪,比如说李光耀贪污却无法举证,这是诽谤,说李光耀是笨蛋,是一种感觉,这不需要举证,并不构成诽谤。
要实行好的民主,决不是只要有一部好的宪法便大功告成了。李光耀说:“英国和法国曾经为殖民地制定过80多部宪法,这些宪法、制度、权力制约与平衡都没有什么问题,但这些社会没有出现有能力运作这些制度的优秀领导人,而且这些社会的成员也不尊重这些制度(注意了:这里不仅仅说领导人,还说了民众!)……结果爆发了骚乱、政变或革命,他们的国家失败了,政体也崩溃了”。 李光耀在英国留学多年,对华人和英国人都非常了解,他认为华人不是英国人,不可能拥有像英国唐宁街一样的民主政体,只能要适合新加坡、和对新加坡有利的民主。有些人不服气:我偏要西方的民主。然而李光耀豪气地说:“No way,因为你不懂民主,你学不会,你做不到,即使你很努力地学,但你的先天基因有问题,你的文化有局限,你的思维方式有重大缺陷,你在所谓的学习摸索过程中,会先沾染各样的病毒,你会先毁灭。”
那么李光耀先生指的什么是“先天基因有问题”?什么叫“会先沾染各样的病毒”?什么叫“你会先毁灭”?记得我们在中学学的历史,总把农民起义作为正面,但结果都是在重复着独裁和愚民,改朝换代但社会制度没有根本改变,人们传承着决定中国历史恶性循环的潜规则信仰:即每个奴性的心底,都存着一套皇帝的模式,一直无法打破愚昧体系做出理性选择(这就是“先天基因有問題”),不好的东西传进来能坏得变本加厉,好的东西传进来也能变得面目全非,基督教传进来,中国人读罢了《劝世良言》,只用了几年时间就把上帝改编成了太平天国(这就是“会先沾染各样的病毒”),打砸抢杀了半个中国,自相残杀死伤无数,自己把自己国家打砸了好几遍,也没有找到一个公正公平的生存方式(这就是“你会先毁灭”)。在这样的社会体系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受害者。李光耀对华人太了解了,华人以及东方民众的智慧都不成熟,只会讲道德,没有契约精神,都有寻求明君能安民、重民、保民,其实就像一个家里没有能力的孩子指望大人给他买房买车。老百姓还是习惯听上面的、听领导的,对同事不愿批评,对领导也不愿指正,自己也说不得和不愿被批评,走出国门也是一样,开会时不提意见,会后私底下意见一堆。有一美国老板这样抱怨一个中国工程师,平时问他对公司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说没有,过一段时间突然辞职了,在外面对公司发了很多牢骚和说了不满的话。如果民众不克服这种羞涩,也是没有办法实现真正的民主,民主不是投票而已。90后就没有60后和70后那样较真,比较包容,情商和灵商容易提高。
在中国有很多领导小鸡肚肠,常常有矛盾和心结,且把矛盾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搞得大家都知道他们的矛盾,老百姓也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没有西方的包容能力。李光耀年轻时是参加反英斗争的,英国人看在眼里,觉得他是个人才,并没有把他抓起来,相反,看到他有号召力,就帮助李光耀成立政府,体现了英国人的综合智力上乘、真实、自信。相比之下,我们很多中国人就像一些不成熟的孩子,容不得两种相反的思想共存,听不进去不同意见,还说不得,或者听到反对意见不是暴跳如雷、就是恼羞成怒。这就是托利得定理所说的智力不够上乘。即使到了国外,华人开始关心政治,也开始积极投票了,但有些还是比较幼稚,不能包容别人的不同,对赞同的候选人或议题要么100%赞同,要么100%反对。如果能包容和客观,就应该是>51%或<49%的赞成与反对。有时可能是90%赞同候选人甲,75%赞同候选人乙,90%>75%,所以选选人甲。这种价值观和世界观单一跟我们成长的环境有关,不是遗传,如果真是遗传,那基因也是可以改变的,因为在国外生长的孩子包括中国的90后明显比较包容,没有像我们这一代人(60-80年代)对一些自己看不惯的事情,或者不同意见的事,很不淡定,动辄诉诸仇视的露骨戾气,搞得自己也不快乐。有时很佩服美国人很能容忍一些移民打着原来国家的国旗在美国搞各种自己民族的活动,没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其实是美国人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包容多元文化,不是靠消极容忍,而是综合智力上乘的、自动的、自然所致。
民主是指人民对国家的治理,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如果我们这一代人不改变我们的价值观,不提高综合智力,不尊重社会制度,就没有资格进行人民的治理。正如国际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除了在法律制度上像ISO9001言行一致外,民主要从提高人们的民主素质开始,自下而上,不是自上而下,不能像以前的运动,一级一级动员,提高大众情商和灵商也及综合智力。中国现在实现西方式的宪政民主的条件还不成熟。不成熟的民主,会出现多数人暴政,看到加州这次大选时附带的大麻合法通过后,就会想到如果现在在中国实现一人一票直接民主制度,穷人就会最先提议投票分掉富人的财富。
所以民主的条件:是有一个庞大的、占公民多数的、综合智力上乘的中产阶级,不仅自己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富裕,更重要的是能有“共同富裕”的公民精神,提高公民素质,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带着全社会共同致富,减小贫富差别,才能实现民主的飞跃。
五、怎样实现民主?
实现民主的过程就像对国家实行ISO9001论证的准备过程。
民主制度输出是不民主的,是披着民主的外衣的一种专制或强制的暴力输出,就像公司制度,不能认为其他成功的公司的制度好就照搬过来,国家的民主也是一样,不可能完全照搬。美国人民包括多届政府并不想用武力民主输出,而是一些少数利益集团打者民主的名义,他们鼓动国会议员,策略绑架政府人员,进行各种国际外交活动,达到他们挣钱的目的。(老布什当年竞选连任时也迫于利益集团的压力,售武器给台湾,然后派人给中国解释他的无奈)。这次美国大选可以清楚的看出:老百姓已经厌倦了打仗,毕竟打仗是国家出钱,用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流的老百姓的儿女们的鲜血,利益集团的军火商们不是到非洲那些贫瘠的地方,而是在有石油或其他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的地方,找一些偏激的反对派,最好能动武的反对派,卖两边的武器挣钱,利益集团的建设商们再伙同当地的利益集团进行战后重建,是利益集团敛财的又一种手段。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是为了成功地领导、改进和运作任何一个组织(不论规模大小或所属部门如何繁杂),采用一种透明和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针对所有相关方的要求,实施并保持持续改进其业绩的管理体系。
很多公司在准备ISO9001体系论证时,都会出现:
(1)要么做得不到位,缺少很多具体的制度或者员工日常操作流程,这是右倾,相当于做菜放盐太少;
(2)要么理解错误,以为这是一个改进的大好时机,结果对原来管理体系做了很大的改变,过犹不及(overdo),这是左倾,相当于做菜放盐太多。
ISO9001体系论证准备的第一步是:言行一致,(do what you say, say what you do)。知行合一,然后在可控下逐步改进。制度可以逐步完善,但制度一定要能100%地执行,如果做不到100%地执行就暂时把它拿掉,不能作为口号放在那里,也不能选择对象执行。如果能100%地执行,即使知道制度有缺陷,大家也不会有意见,例如新加坡的鞭刑,国外很多人不喜欢,但也得尊重。
美国政府运作的基本原则: 三权分立,联邦体制,宪法至上,人人平等。中国与美国宪法不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不是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其实在1954年制宪时,由于民主党派尚能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当时的宪法有许多条款,如“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公民自由迁徙权,罢工权等都很接近西方的宪法高度。文革期间宪法曾遭到非专业和随意地更改。最新版的宪法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序言里拿掉。从形式上看,除了司法没有独立于行政外,其它同西方民主宪法看上去相差不远。但关键是如何才能保证官员和百姓都能遵守宪法?
法不责众!在中国不是只有官员不守法,很多百姓也不守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社会责任心和底线。许多小企业如果不偷税漏税,就没法活下来,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心而论,鉴于目前中国的公民素质,凡事找关系,司法就很难独立。反腐工作只有“叠床架屋”,设立很多机构。这就又回到了人们的民主教育和民智的开启。所以中国共产党如果能把民主教育(开悟民智)和实现司法独立这两件事上做好,对中华民族就会是很大的贡献。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腾飞,国家对贫困地区也有所照顾,广大农村的物质方面也改善了很多,绝对的贫困状态有所改进,但相对贫富差距逐渐被拉大,贫困人口的数目长期占据着比重较大的位置。只有缩小了贫富差距,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够真正得以实现。为了不造成社会动荡,对穷人不是直接给予,国家应及时对中产偏上的阶层收取所得税,地产税。加强信息登记,地产税先从0.5%销售价并按照市场涨跌的行情作不超过涨跌2%幅度调整,不是自己住的房子销售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是非线性比例及高的部分比例更高直到45%封顶。这样国家才能有能力减轻企业的税收,才能在客观上让企业遵纪守法,不偷税漏税。中国现在的实体企业税赋很重,商品只要流通,就要交税,尤其是没有材料部分的增值税是个恶税,高到40%比材料增值税17%双倍高还多(而在美国这部分增值税是0%),这样就限制了人工技术方面的发展,技术创新的成本太高,大家只能做与材料有关的下游产品,相当于来料加工,如果没有国家的特别扶持,企业很难进行技术创新。其实国家如果担心企业会钻空子,可以现降到18%,也会合理得多。这种通过高税收,然后再集中投入少数企业发展,对许多小企业是不公平的。由于国家没有一个合理可行税收制度和一个严格、透明、统一的税收部门,多级行政权力可以任意减免税,会造成权力的放大,产生腐败的源头。
最好的民主制度建立的过程就像对国家实行ISO9001论证的准备过程,从现有的制度出发,逐步做到位后,循序渐进,再逐步改进和提高。
六、怎样才能持续保持民主?
只有当民主能够唤起主要政治力量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主动的遵从民主制度时,民主才能够长久存在。自由有许多困难,民主亦难维持,就像各种设备的维护一样,遇到问题不能凑合或降低标准或漂移,不能走捷径,不能贪小便宜,不能轻易改变法规,这样才能持续保持民主。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纵使有千万条理由,也将会走向毁灭。下面让我们看看二战前的德国是如何从失去自由开始让民主变质为专制(参见张悲啖《什么是民主!》):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了。协约国为了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就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德国于1918年11月成立了民主政府,并在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部宪法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民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
1929年10月末从华尔街开始的经济恐慌迅速蔓延,导致了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德国有许多企业倒闭,产销萧条,失业人数直线上升。这给希特勒提供了机会,他声称经济危机是“政府无能”,是政府接受《凡尔赛和约》和战争赔款及奉行“社会主义”政策的结果。由于经济萧条,国家税收下降,相反失业救济的支出却迅速增加。1930年3月,魏玛共和国的最后一届政府终因入阁各党在如何平衡国库亏空问题上意见分歧而垮台。
从1930—1933年期间,政府不得不由“总统内阁”来治理,经济危机更使社会各阶层的矛盾不断激化,人民对政府极为不满,强烈要求建立一个拯救德意志民族、给社会带来安定,给人民带来幸福的新政府。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希特勒一方面为国家社会主义展开强大的宣传,对各阶层人民不断做出符合其愿望的慷慨许诺。一方面又通过纳粹党的宣传机器,宣称该党不是一个阶级政党,而是“大众党”,并重点向中下层的中产阶级发动讨好攻势,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这种宣传打动了处在绝望之中的德国人民,他们相信希特勒的诺言能够兑现,因而纷纷聚集在纳粹的旗帜下。经济危机前,纳粹党只有10.8万人,到了1932年,人数超过了100万。从1930年开始,纳粹党在国会选举中不断获得胜利,1932年4月10日举行总统第二轮选举,希特勒竟然获得了36.8%的选票。1932年7月31日举行国会选举,纳粹党获得了37.3%的选票,获得230个议席,一跃成为国会中最大的党派。对希特勒的得势,被推翻的霍亨索伦王室的支持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1933年1月22日,皇太子就曾致函总统兴登堡(一战的老英雄,曾受到德皇多次授予的荣誉),敦促其授权希特勒组阁,威廉二世还给纳粹党提供了200万马克的援助。就这样,希特勒终于在1933年1月30日通过“后门”交易登上了总理的宝座。
1933年2月27日晚9时30分,德国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宣传部长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国会大厦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一到现场,希特勒就宣布火是共产党人放的,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其实那个纵火犯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爱国青年”,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他不知道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希特勒和戈林早就知道他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加点柴”,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爱国青年”那区区50公斤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共产主义忘我之心不死”。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 “保护德国人民和国家”(后来称为“国会纵火法”)。所谓的“某种措施”,是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自由可是民主的最基本的保障,这些议员就这么情商低下,在经济不景气和共产运动的恐吓,让希特勒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希特勒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2/3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2/3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德国宪法第48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紧急状态”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总统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年事已高的总统兴登堡虽然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但他很清楚,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就签字同意了。希特勒就这样狡猾地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社会上总有一些会溜须拍马,厚颜无耻的无赖,希特勒就用这些无赖,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只获得1700万张选票,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有一段距离。希特勒为了修改宪法,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除了社会民主党领袖奥托·威尔斯议员外,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情商变低,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奥托·威尔斯议员没有被希特勒所蛊惑,昂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但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国会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周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
我们再来看看在同德国同一个经济危机时期的美国人民是如何对自由权利的维护,来维护民主的:1933年,在罗斯福刚刚当政时,因为还处在风雨飘摇的经济风暴中,大家都在齐心协力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所以他的各项法案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得到国会多数票及最高法院的支持,可是经过百日新政,美国经济有了较明显的起色,大家也都回过劲来缓了口气,矛盾就来了。罗斯福的民主党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是少数党,凭借1929年的经济危机罗斯福才入主白宫,对手共和党把持的最高法院,当然不肯给他面子,加之最高法院的几位法官,基本都是林肯时代的人,是一群“马车时代”的人,保守是他们共同的特点,面对罗斯福左一个新政又一个新政,被搞得眼花缭乱,委实接受不了,起先因为经济危机而不得不授予罗斯福各项权力,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到了该收回权力的时候了。
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从此拉开了法院与政府的权力斗争。紧接着最高法院又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0多项。不难想象,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要说这帮人可真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如《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绝对优势当选第33任美国总统,这下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认为自己有实力回应最高法院的挑战了,他要改变最高法院的敌对态度,把最高法院控制在自己的势力之内。可是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的前提,也是美国立国的基石,想打破传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高法院,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法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多数支持自己修改宪法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因此他企图走个捷径,由自己任命比较听话的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做到,因为美国法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开始秘密酝酿一项前所未有的政治改革方案,那就是改组最高法院的组成机构,这一计划提出:凡是年满70岁的法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这样就可以利用增补多数的办法来控制最高法院。
罗斯福这一方案刚一宣布,立刻引起美国舆论大哗,不仅是对手共和党,就连民主党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几乎等于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拱手让给了联邦政府,失去了最珍贵的司法独立性,各家媒体难得一致地抨击罗斯福实际是想搞独裁,就连一向支持新政的国会也充满了一片反对讨伐声,狂风暴雨般的抗议信更是接连不断寄往白宫,那些在新政中获得收益的人,无论大资本家还是平民百姓,很多都站到罗斯福对立面去了,罗斯福实在没有想到,这次可真是捅了个马蜂窝,但他不为所动,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那时没有Twitter等自媒体,但有广播,他在3月9日的“炉边谈话”广播中,把矛头直接对准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试图说明自己不是针对最高法院这一机构,而是那些保守派,想澄清他不要独裁仅仅是要维护新政的观点,并希望能够通过公众压力来制服对手。
就在美国政治出现严重危机,很有可能倒向独裁的关键时刻,有个叫“帕里什”的女工,把投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法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风口浪尖上。以休斯为首的法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最高法院理智地选择了妥协,判帕里什胜诉,法官们考虑到,如果宣布《最低工资法》违宪,那么罗斯福很有可能以维护新政为借口,积极寻求改革最高法院,不管怎么说,百日新政毕竟拯救了美国,罗斯福在美国不乏支持者,要是很多人不能看到独裁的危害性,一个劲跟着罗斯福跑,那美国的民主制度就真的彻底完蛋了。于是最高法院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挫败了罗斯福改组最高法院的企图。判帕里什胜诉,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给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驳斥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即没有《最低工资法》也不会影响判案),使罗斯福的有关最高法院的政治改革方案胎死腹中,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美国人尽管有点“过河拆桥”的味道,却得到了实惠,既拿到了面包,又保住了自由。历史老人并没有特别厚待美国人,在那个混乱、恐怖的时代,他们遇到了与德国人同样的问题:如何维持一个脆弱的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
在这个社会里,总有万般不如意,这种万般不如意总会激发人们离开地平线的理想。这种理想,听起来诱人,看起来伟大,真正要实施起来,远不是那么回事。在海市蜃楼的边上,就是人类的万丈深渊,进入海市蜃楼,就进入了地狱之门。德国人面对“面包”的诱惑,表现得情商不高(占小便宜),轻易相信了希特勒的承诺,忘记或有意忘记了还有“我干嘛要听你的”这个选择,不相信也不愿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只是期待“英明之主,青天官员,救星或明君”来解救他们,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从而失去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失去一个可选举弹劾当权者的制度,应了那句:“贫穷滋生独裁”。
但美国人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他们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也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总统通过紧急时期国会所赋予他的权力任意影响司法独立性,甚至是违背《权利法案》的立法初衷,那么无论这位总统是否出于善意,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更何况,独裁制度最大的缺点是缺乏制约机制,即便罗斯福真的是想“为人民服务”,也不能肯定他能一直可持续保持是个“明君”(凯撒儿子就是生了一场病后由明君变成暴君的),更不能肯定他的后任也是个“明君”。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权利的人,恰恰没有看到独裁的长远危害,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非制度上,指望某个人的“英明和恩赐”过活,这可不是美国人想要的,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国家里出现个希特勒。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终于没有像德国一样走向独裁。今天尽管有很多枪击案,连前总统奥巴马也常提枪支控制,但公民合法拥枪是时刻准备推翻偏离民主政府的。枪击案的受害者是不幸的,但美国人知道:孰轻孰重,不能为了个别的不幸而牺牲大部分的公民权利。民主也像吃盐一样,对少数人的关照是为了减小贫富差别,维持民主,不照顾少数犹如不放盐,是不民主的。但过分照顾少数就像过多的加盐,也是不民主的。如今的川普当选,也是人们对左派偏离的政策抛弃,尽管很多投票给他的人并不新欢他,是他们具有托利得定理所说的智力上乘,两害相权取其轻,需要一个保守和务实的总统,美国人民一定不会让总统过分偏离。
说到底,要维持民主就必须有综合智力上乘的民众,即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也要有较高的情商和灵商,不要贪小便宜,持之以恒、重复地维护自由权利。
七、如何进行民主教育?
生命的意义在于幸福,只有痛苦的人才会主动放弃生命。大多数人是希望自己的生命是一个幸福过程,幸福的感觉和价值观有关。不同的价值观所追求的幸福方式也就不一样。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宇宙,只要这个人掌握了真理,就有爆发的可能。但人是社会性动物,大都被世俗洗脑和束缚或社会制度的限制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而生活在误区里,一辈子与真理无缘。物质上的幸福感是相对的,到了一定的程度就饱和了,唯有自由和精神上的幸福才会持久永恒。进行适当的教育,最大程度的开发民智,形成民主文化,才能使社会和谐。
中国民众文化主要是伦理世俗。一方面伦理性过于强调人的自觉和道德修养,对外在的规矩不信任,反对一切不出自真心的东西,从而使得中国人重情感,轻契约。另一方面世俗性在于中国人的人生价值并没有投向外在的自然界,不在于对自然界的冥思,也不是找寻内心深处的自己。同国外基督教“罪”文化不同(有错说声抱歉,退一步,万里晴空,容易做到绅士风度,优雅,文明),中国人的“耻”文化是:每个人不能有错,有错是可耻的,因而有错也说不得,对个人死要面子活受罪。对集体误工误时,很难形成团队精神。很多人不太会理解他自己在干什么,中国人是在别人的评价里找到自我的,很少关注自己的内心客观需求,这就会表现过分的要面子和虚荣,物质或表面的攀比和追逐。为了达到目的,会耍很多小聪明去越过规章制度或失去原则去做对自己也不忠诚的事情。
极左和极右都是不能容纳对方,属于情商和灵商不高,综合智力不够上乘。
根据托利得定理:“测验一个人的智力是否属于上乘,只看脑子里能否同时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而无碍于其处世行事”。请看下面这个例子:1944年6月6日盟军开始登陆诺曼底,第二天德国广播里播出了盟军最高统帅艾森豪威尔发表的一份讲话:“我们已经胜利登陆,德军被打败,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向大家表示祝贺......”。可是在登陆之前,艾森豪威尔还准备了另一份截然相反的演讲稿,那是一篇面对失败的演讲稿:“我很悲伤的宣布,我们登陆失败。造成失败的原因完全是我个人决策和指挥失误造成的,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向所有的人道歉......”。其实艾森豪威尔做了大量作战失败的准备,一个已经在研究失败可能的统帅,会从客观上剔除失败的种种可能,反而能更好地保障成功,这就是智力上乘。智力下乘的人,对任何事情往往不会向失败的方向考虑(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认为失败是可耻的),不能同时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这些人往往会成为最容易失败的人,而且一旦失败,连心情和斗志也输得精光,甚至一蹶不振。何应钦曾经作为四星上将访问荷兰,荷兰国防部接待了他,并给他看他们一系列的国防计划,最后一份计划是“投降计划”。当时何应钦感到十分惊讶。他说,国防部怎么会制定这种计划,我们东方军人是不言投降的。荷兰人告诉他,投降计划很重要。在打不过的时候就有用了,这是聪明人做法。当你打不过敌人的时候,你若不投降就会被杀了。投降是保全自己的人体,文化和建筑,就不会招致毁灭性打击,保存实力,保持国家完整,将来等真正强大了,再去夺取胜利,有投降才有翻盘的机会。在越战中,美国兵随身携带着12国文字的投降书,可以保全自己。丘吉尔曾对他的将士们说过:“我们应该投降时,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去投降,学会投降是一门学问,因为我们总可以再来,我们得为再来做准备啊!”
中国人智商普遍很高,如何提升公民的“综合智力”?其实就是要提高情商和灵商。
提高情商的基本方法就是:
(1) 宁可吃亏,也不占任何小便宜(这样的人也会很有爱心,恪守诚信,遵守规律和制度,不会投机取巧)。
(2) 有兴趣地努力学习或工作(这样的人也就会责任心和责任感,成熟,不靠明君,明白是为自己做事,工作积极主动不会偷懒)。
提高灵商的基本方法就是:
(1) 掌握客观规律,知道和适应客观世界的需求(这样的人也就会实事求是,不会有以讹传讹“听人说”的惰性,悟性好,不会好面子和虚荣,不会凡事找关系,对失败就不会有耻辱感)。
(2) 注重“重复”自己的好的言行,使它们变成“潜意识” (这样的人也就会有定力,不会漂移和蜕化变质)。遵守规律和制度,办事先查相关规定的习惯。
在中国贪腐问题和诚信问题与千百年的价值观和民智(综合智力,主要是情商和灵商方面)不高有关。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从幼儿开始进行正确的教育。从小就养成习惯不占任何小便宜,就不会为了小事图方便而违法制度,才有可能长大了不会贪,从小就不被人骗,长大了才有可能不会骗人。儿童对成人最大的回报是对成人100%的信任,然而许多成人无知和扭曲的价值观,把开玩笑或欺骗儿童的恶作剧当作娱乐,这其实是严重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很无聊。
刚来美国时听说美国是“儿童的天堂”,“美国人小时候不读书,长大了才读书”。直到我的老二、老三两个小孩上幼儿园,才知道美国的小学教育,其实是德育、智育、和体育一起进行,尤其是德育和情商以及灵商部分。美国小学教育首先是把小孩教成一个品格正常的人。记得小女儿和儿子在学前班的时候,有一学期小女儿5岁和儿子4岁,他们的成绩单下来,有20多项,每项最高3分,儿子几乎每项都是3分,小女儿有2个1分,我很好奇那2个1分是什么,老师仔细的解释说:“1个1分是例如拼图游戏中女儿一个人独善其身,早早做完,交了作业,而不是在做完或做的过程中帮助其他小朋友。另一个1分的例子是有个小朋友哭了,女儿就去找老师汇报,告诉老师谁谁谁哭了;正确的做法是女儿应该去安慰小朋友,自己去解决问题,而不是找老师解决问题。在美国也非常反感告状的人”。我当时还不以为然,心想这要是在中国,这是好学生嘛!小女儿和儿子都在大陆寄养一段时间,很多人都认为女儿很聪明,儿子傻傻的。在以后的体会中,美国的小学教育是做人的教育,从诚信,不要占便宜,到健康教育,宪政教育(在加州每次总统大选,小学生就开始模拟总统大选投票)。但有些华人家长不注重德育和情商以及灵商部分教育,只注重数理化成绩。
要进行民主教育,就需要:
(1)教育改革,实用的思想教育,不是低效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一系列的道德教育。民众的思想教育,能不同于以前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大众的情商,灵商,提高公民素质,减少各种“仇恨教育”。使社会意识形态进入更加文明、和谐和幸福阶段。
(2)创立系统的教育手册,培养思想家,采纳各家之长,组织人力大力开发像圣经一样公民的规范《公民参考手册》,使得人们能“吾日三省吾身”,要确实能开发民智,开悟人生,应该有简单的医学,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综合教育,而不是哄骗和洗脑。注重沟通的效率,使用大众化的语言,不要用晦涩难懂的说教,不要用容易混淆的,似是而非的语言。譬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很多人理解为:人都是自私的,都是为了自己的。人要是不为了自己,就天诛地灭。但是,本来用力说教的意思是:为是作为的为,修为,正心、治理,和处理的意思。为人先为己,为己就是做好自己,把自己这个人做好。人不修己,天理难容。
(3)教育也要像吃盐一样,不要走极端,变成道德教育,这样很多人做不到就放弃了。例如对于“共同富裕”的公民精神:民主是要有一群很大比例的智慧和智力上乘的中产阶级,不仅自己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富裕,更重要的是能有“共同富裕”的公民精神,带着全社会共同致富。如果现在从道德高度要求中产阶级“共同富裕”去支援和带动贫困地区,他们会力不从心,因而造成反弹,反而发现他们会保守与自私。因为中国的中产阶级还很年轻,是改革开放后产生的,经济和精神都不堪一击,一座房子、一场股灾、一场大病、就可以消灭一个中产。他们上有老、下有小,面对如此大的压力,他们早已把全部精力投入了“中产”保卫战之中了。中国的中产阶层,就是正在过江的泥菩萨,自身难保,哪里还顾得上别人。要人们大公无私,要先人后己,就有些强人所难。如果说出于原生家庭教育重要性,农民工的留守儿童,因为缺少家庭教育和家长的爱,将来可能是问题儿童,严重的会是罪犯的后备军。出于这样的认知,中产阶级会在保证自己的前提下,不仅仅是从物质上扶贫,还在方法上,教育上扶困。在保证自己的前提下,帮助他人,这样才会持久地进行下去。
(4)契约精神和法治教育,靠制度,不是靠道德,不是靠劳模来教育,不是一定要两个党,反对或在野才能做到监督和制约。很多人是因为讨小便宜而耍小聪明走捷径去违反制度,其实是情商和灵商不高。
(5)价值观的改进。不要一味地追逐物质领域和错误的精神领域。摒弃关系学(在中国居然高官也要靠关系,本来没有问题的,硬是搞出关系问题,关系是对制度最大的伤害)。东方人喜欢特殊化,而西方民主社会的人们习惯是唾弃特殊化的,硅谷一个中餐馆老板曾告诉我:乔布斯经常去他们餐馆排队吃饭,开始他不认乔布斯,只看到很多人对他很尊重,当他知道是乔布斯后,想着他那么忙,就提出让乔布斯不用排队,被乔布斯谢绝了,乔布斯认为这对其他排队的人不公平,自己这样被特殊化也很丢脸。
总之,公民的情商、灵商以及表现出来的综合智力、诚信等程度是决定民主文化底蕴的深厚。
八、中国的民主要从选市长开始
中国的低度民主从农村开始已经试了二十多年,但只是在农村的村一级实行了差额基层民主选举。村一级不是基层政权,而是农民的自治组织。中国现在还不能进行在乡镇和县级以上直接民主选举,因为即使立即实行直接民主选举,也不会有多少实质性的民主成份。但是在城市街道一级推行直接选举,条件可能成熟了,进而在一些富裕的中小城市进行市长选举和城市规划公投,进行“局部民主化”的实践,逐步扩大效应,这是因为:
(1)中小城市像古希腊的雅典城邦那样,有实行直接民主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文化因素等客观条件。市政建设目标清晰,行政程序简洁。
(2)富裕的中小城市中产阶级占大多数,贫富差距小,受教育的水平较高,具备了民主的物质条件。民众的情商和灵商以及综合智力比较容易提高。政府容易进行有限的、幅度不大的财富再分配政策。
(3)民主的重要前提是开发民智使得公民有较高的素质,城市人口集中,容易从教育做起,从娃娃抓起,培养爱心,培养准确、不似是而非、不夸大其词的风气从而能有遵纪守法的潜意识,培养不跟风、不炫富(炫富助长了贫穷与富人之间的敌对关系)、不虚荣、不攀比的意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并培养学生在学校选举意识和民主意识。
(4)中小城市,容易从小事做起,从容易的事做起。杜绝无聊和低级趣味。逐步摒弃各种坏习惯和陈规陋习,有话直说,不好面子,遵守规则,不要靠关系。把人们从追逐物质主要目标的状态,调整到也追求精神状态。
(5)中小城市普片受教育的水平较高,容易培养契约精神,不害怕诉讼,可以像美国那样在城市内成立小额法庭(小额法庭是美国司法系统中最基本的机构),它便利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审判资源。对于事实简单、诉讼标的额较小、责任明确的案件,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小额法庭处理小额、简单案件成为法院的辅助,也是较好的普法手段。对于恶作剧,各种骚扰等,上小额法庭,有利于加强法治观念和提高社会风尚。
(6)由于人口和地域集中,中小城市的行政流程容易公开透明,大家都有目共睹,就很难出现腐败问题,这样民选政府容易保持廉洁,它不仅能够及时和充分地掌握民众的信息,而且具有对民众诉求有更好的回应能力,因此民主确实能够实质性增加民众的物质利益,所以在中小城市也很容易实行民主制度。
但是中小城市先进行民主制度也是有很多难处的,只有做好城市民主制度的建设,才有可能在全国推广进行。以前有一个说法:“很多人在外是一条龙,在家是一条虫”,说的是在外乡工作,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开展工作容易出色,在自己家乡,大家乡里乡亲,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没法开展工作。民众纠纷也容易走极端。这是因为我们文化造成的,我们都推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管好自己,齐家,管好自己的家人,接着就谈治国了,就谈怎么平天下了。但是中间有个断层,这个断层就是团队、集体、社区、城市。所以这就是社会的薄弱环节,我们在这个断层地带就只有靠我们的伦理世俗和价值观行事和行政,并没有什么理论和规则指导。即使到了国外,也还是有这个断层现象,在硅谷中国人和印度人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印度人很抱团,中国人独善其身,中国人对待新同事主要看技术,看人性格。有些创业公司,一开始是中国工程师多,他们很多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技术水平很高,就会为公司省钱,自鸣得意用不先进的设备作出好的工艺结果。后来慢慢的公司印度人开始多起来,最后把老中都挤走了,然后开始买先进和较贵的设备(当然也有些公司过了2年公司就关闭了,毕竟很多技术要靠中国工程师)。目前中国人在大公司的管理阶层的比例远比不过印度人,也是受这个教育的断层影响。因此社区和城市的民主建设也是全新的意识,在民主建设中是难点也是重点。中国的民主如果从选市长开始,民主教育将是对“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教育很好的补充。采用民主制度,达到制约与平衡,把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对立的梦想的市民加以平衡。
由于是局部民主化,即使个别中小城市的民主化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不会造成全国范围内的影响,比较容易掌控。中小城市民主化过程是民主教育播种和培养过程,是民主化比较安全的起点。
民主意识当只是有限数量的人知道时,它仍是这些人的个体意识,但是存在着一个临界点,只要再有一些人接纳了民主思想,之后接纳的人数就会成指数方增长,以至几乎绝大部分人都接纳了这种思想!如果有少数富裕的中小城市开始进行市长选举和民主化,就会形成驻留点,由点到面,进而使许多中小城市开始进行市长选举和民主化。当几乎所有的中小城市开始进行市长选举和民主化后,那么就会在全国范围内很快地实现民主制度。
九、展望
如果从2025年开始进行市长民主选举,经过一代人20年民主建设,那么到2045年民主很成熟,公民的素质提高,2049年10月共和国将以民主、繁荣、昌盛度过100周岁生日。这样到了2050年中国就会真正强大,后来居上,在各方面领先于世界。从而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文明与诚信的民主制度下“千秋万代” ,持续发展,永远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