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文学城
» 博客
»故乡行,做了美食的俘虏!
故乡行,做了美食的俘虏!
有一粒花儿的种子,在旅行。
关注大自然之美,远离所有政治相关的是非与纷争。
如有转载我博客文章者,请征得我的同意,谢谢。
我在国内的亲友,特别是和我同龄的亲友,百分之九十都是特级吃货。
我认为特级吃货,不仅爱吃,而且会吃,更重要的,是能吃!
他们在一周的时间里,几乎五六天里都有饭局,中午在单位里的食堂混一混,晚上十来个人聚在一起吃饭。起初可能是因为生意,后来生意合作愉快,就成了朋友,并且从酒肉朋友升级为具有吃喝玩乐特色的知己。
爱吃的人们这样说:“人生得一知己是不足的,一定要得一群知己,那才能够痛快享受吃货的幸福!”
享受美食,似乎在交流中才能达到最佳的境界。
他们都是消息灵通人士,这些年,他们带我们去吃的的饭店,已经不再局限于那些闻名海内外的特色小吃或者特色大餐了,在故乡这座城市里,或者城市的边缘,哪里出现了一家新开的,有水平的,吸引人的饭店,他们马上就会知道,并且很快相约到那里,品尝各种人间美食佳品。
现在,故乡也模仿了国外的做法,在一个大楼里,集服装,美食,美容,娱乐等消闲项目于一体了,非常方便,就光是吃这一项,一座大楼里至少有十来家不同特色的当地口味与地方口味的饭店,人们可以有非常丰富的选择。
有一次朋友带我们去了一家江南特色的小饭店,五点还没有到,里面已经坐得很满了,我很喜欢这家饭店的装修,挂着各种灯笼,灯笼上有中国传统特色的山水画和古诗词,相互辉映,把吃衬托得特别有文化范围和艺术特色!
吃,如此这般便不再是一件俗事儿了,再看菜,真有让人不忍下筷子的瞬间!
酒酿元宵这么做,在多伦多是看不到的,这里面除了酒酿元宵,还加了冰皮粉和花生碎,花生碎下面还有什么的,我吃忘记了。
麻辣鱼虾锅,现在鱼和虾子在一起吃了,可以让爱吃辣的人,吃得大汗淋漓,里面的白菜和莴笋是我的最爱!
炸鸡翅,做法和西人的不同,味道很特别,我只尝了一块,回头一看已经没有多少剩的了,旁边鸡蛋壳里,是芒果冻,用来蘸鸡翅吃的,使鸡翅的味道非常爽口。
叫花鸡,我还没有把手机拿出来,人家就把锤子递到我手上了,我本能地砸了下去,人家马上说“恭喜发财“,我只好拍破壳以后的叫花鸡了。
红烧肉,手掌大这么一块,味道极好,现在大家都不缺油水,太大太多吃不完,但红烧肉一定要点一块,它好像是一顿盛宴的灵魂。
荷塘月色,唯一的一道素菜,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点的,里面的白果很受欢迎!
糍粑,和街边的比,要精致一些,口感也更加酥脆、绵糯,旁边小碟子里的,是红糖。现在,国内不提倡吃白糖了。
鹅肝酥,极为特别,这种酥饼,有点法国面包的香味,又有酥饼的酥脆,旁边的鹅肝酱,味道很鲜美。
面对这样的美食,你还能不做他们的俘虏么,投降吧,美食面前人人平等,爱吃,就尽情享受这些美食家的智慧结晶吧!
changchunhua 发表评论于
太诱人了,隔着屏都挡不住的腐败。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D1122' 的评论 : 赶紧找点填肚子的:)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九' 的评论 : 谢谢告知,会当成体验吃文化去尝试。
DD1122 发表评论于
口水都留出来了
老九 发表评论于
建议众美食大家回国后,花很少时间,坐高铁去安徽几个二线中小城市玩一下,皖系美食真叫一个美字了得,不要老呆在大城市,同样住店,那里五星也就京沪三星半的价钱,皖系美食使人难忘.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当然是的:)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美食吸引人啊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迪儿' 的评论 : 在中国主要就交吃货朋友呀!
迪儿 发表评论于
色香味俱佳的美食的确是厨师的智慧结晶。好羡慕你,有那么多吃货朋友:-)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梅华书香' 的评论 : 谢谢梅华,周末愉快!
梅华书香 发表评论于
有啊,会写会选的才艺啊!周末开心!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y56' 的评论 : 是特别,而且是冰镇的呢~~
yy56 发表评论于
最想吃的就是那碗酒酿元宵了。这是我看到最新奇的一种。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黑贝王妃' 的评论 : 人只要活着,吃就是个永恒的话题,那个鹅肝酥我也是第一次吃:)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xiaxi' 的评论 : 吃是一个不影响自由的人生享受,呵呵。。。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pot321' 的评论 : 回国就是有口福呀,哪怕吃街边小点心~~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寒一凡' 的评论 : 哦,国内的亲友,在吃这件事上,那是真幸福了。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梅华书香' 的评论 : 这篇和我才艺木有关系呀,美女!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彩烟游士' 的评论 : 我哪里还有机会吃鸭血汤,没吃过的东西都吃不过来呀。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水沫' 的评论 : 这家不错,价钱还不贵,我有些菜没拍上来,也不过三四百搞定。
黑贝王妃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和文学城,吃是永恒的主题!那个鹅肝酥饼我可是从没见过!
xiaxi 发表评论于
太馋人了!太会吃了!太能吃了!
spot321 发表评论于
都是好吃的,小树太有口福了!~~
寒一凡 发表评论于
哈哈,馋人啊!幸福的吃货!:)
梅华书香 发表评论于
好多好吃的啊,佩服你才艺高超!
彩烟游士 发表评论于
嗯,鸭血汤呢?你一个人喝了吗?
水沫 发表评论于
真是别致又好看的美食~~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岛水鸟' 的评论 : 那个城市都有好的,只要是有好大厨的都不错!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每年享受一次正宗的中国美食,还是值得!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馋S啦,你的故乡在哪要跟你去!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天呐,看到最后的号召简直想回去吃吃吃了!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山松' 的评论 : 一年回去一次,朋友们盛情难却,他们也尽量带我们去有特色的饭店。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太多美食,太馋人了。面对美食,想不当俘虏太难了:)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我只有回国才有这机会, 我也正在向你看齐,也准备瘦成一道闪电:(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艾玛,大吃大喝啊,我要减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