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三次旅程前夕…(短暂的两年生产队劳动)

我的第三次旅程前夕…(短暂的两年生产队劳动) 62年那年经过水陆两次旅程失败后不想再回学校,我离校后初二两班缩为一班。回学校只有回生产队了,我是户口在学校回生产队没口粮分配,只有取消学校户口回到农村户口才有口粮。很多人说我傻把学生户口割回农村,学生户口26斤口粮不要要靠工分吃粮。我回到生产队时由于个子长得小,主力劳动的重活干不了只能算半个劳动力,一个劳动力是十工分,我每天只有五工分。当时农村口粮是按工分计粮的。

我回村时除了生产队口粮外,私人已经容许搞点自留地,自留地是靠自己开垦荒地得来的,我家也开垦了几小塊。那时期到处都有人开垦荒地,自留地多是在生产队的田头田尾开垦出来的。开垦出来的自留地通常都很小,小到几平方米都有。那时生产队本身还容许搞付业,付业五花八门样样有,有上山砍柴卖、有河边海滩捉鱼,捡砖头卖,田地空闲时种杂粮,磨豆腐卖,付业收益归生产队所有,不必上交国家。

我生产队搞了个虾塭(虾塘),在浪钉壩选个地方围堤堵水养虾,还有磨豆腐卖,我被安排卖豆腐,每日头顶一板豆腐穿乡过村叫卖,那些年到处抗旱修水库,我在农村时间虽然不长但各种农活几乎都干过。自从62尾边界严格管理后偷渡的人也少了,我村的确在这段时期很少有人走,但年轻人还是经常聚众谈论偷渡。时间进入一九六四年中旬,这时中方对待偷渡比较严厉,不像六二年时边境不管还有人指路。偷渡被捕看成分看年龄,通常也不过是为期三个月动动改造,像我们这种年龄最多三个月。

在我们那一带偷渡不算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当年谁想偷渡都知道只是不说而已。我生产队有一位堂兄弟因为偷大队竹蔗苗,不敢回家而去偷渡半途被抓,也进了劳改场经历了三个月动动改造。他第一次从劳改场回家,我们一班年龄差的都爱找他闲聊,聊劳改场情况、聊偷渡为何被抓等等。我们知道他过偷渡,乘机和他约定好下次回來就立刻再走一次。由于他走过一次所以我们认为他对路程比较熟悉,我们一心想靠他带带路。

我的生产队长母亲,年龄己过七十,有个女儿62年偷渡到了香港,她知道我们几个小孩天天谈论偷渡,知道我们迟早会走。每见到我就说要我把她也带上,我只能奉承一下答应她。一个七十多岁老太婆能带她一同去吗,翻山越岭能走得动吗。起程那天消息走漏她知道我要走,还是求着要我带她一起去,我没答应,一经带上她,不但连累她儿子(生产队长),也连累到我们,说我自私也罢,一个七十多岁老人路上怎样照顾她?

初時商量好一起走的有六、七人之多,全是我这种年龄十八、九岁,由于不知道劳改的兄弟何时再次回来,因此我们在这段日子有充足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预备好各种路上必须品,每人最少要带三斤干粮(炒米、饼干之类)。在当年要搞到这些干粮并非易事,各人东借西借才凑足。在这准备出走时间已有很多人知道,只是不知我们那天要走。也要备齐各种物品例如衣服和鞋,准备就绪之后就只等他劳改再次回家了。

期间,上次一起坐船的富农婆也想去,因为她年纪大老我当面拒绝了他,她知道不带她走叫我帮她带个“白金陀表”给她在香港的孙子,我知道这个“白金陀表”不是她的,是一位八、九十岁地主婆的,土改时地主婆很多财物没交出來,其中把这个“白金陀表”交给富农婆保管,另一部分财物叫一个日子时期“保甲长”保管,后来“保甲长”将地主婆交给她的财物私吞了,我祠堂人都知道这些事。地主婆一家是我村比较富有的家庭,有一栋三层小楼、一栋三层楼草间(两栋楼的墙是用夯土筑成)、还有丫环。我村评上的地主不少,除了“李天存”外,有丫环的就只有她一家了,她家是过南洋赚到钱光宗耀祖回乡的,相信“白金陀表”也是那时买的。(地主婆、富农婆、和我们是同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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