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英语: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Title II of ,91 Stat. 1626,1977年10月28日頒佈),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规范商业的权力,以应对外国的任何异常状况或特殊威胁[1]。该法案于1977年12月28日由美国第95届国会会议通过,并由吉米·卡特总统签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