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们忘记的国家元首-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 作者 半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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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醉汉杂文】

 

古所未有,今亦难逢

    ——记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

 

        二零零九年初夏,因写《家国沧桑一百年》笔者去福州,专程去尚干镇凤岗村,满怀敬意地去瞻仰林森故居。

        估计现在有很多人不知道林森是何许人也,这是中国近代史的悲哀。

        林森,福建省福州人,生于一八六八年一月十八日,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逝世于重庆,终年七十五岁。

        林森逝世后,国民政府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国葬,墓地在重庆市歌乐山南麓"林园"。

        当时,中共中央也专门发来唁电,称:"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新华日报》为此还发表社论《为元首逝世致哀》。

        至此,我们应该知道此人一定不同凡响。元首二字,表明他是国家领导人。

        但近六十多年来,林森这个曾经是国家元首的名字,在社会上几近绝迹,极少有人知道其人其事。直到一九七九年,中共中央《1979年中共中央批复(统请字<7>第33号)文件》,内有:"林森是著名的老一辈民主革命家"的评价,由此,人们才可以谈论、研究林森。

        林森幼居福州,入英华学堂,因反清被学堂开除,后参加反割让台湾斗争,并加入兴中会,中国同盟会成立时率会加盟。辛亥革命中,领导九江起义,促海军反正。派兵援鄂、皖,稳定革命大局,被举为民国开国参议院议长。参与二次革命,加入中华革命党,主持美洲党务,创办飞行学校,南下护法,在南方军政府担任外交部长,福建省长,建设部长,当选国民党一大中央执行委员。

        一九二五年七月国民政府成立,任常务委员、海外部部长,一九二七年起任特别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常委、立法院长、出任国民政府主席,并兼主中央监察委员会。

        一九三七年沪沟桥事变,林森立即号召"全民奋起,全力抵抗"。十月,国民政府西迁重庆,不久,北平、南京相继成立伪政权,林森发表严正声明,发布明令通缉汉奸头目。一九三八年三月赴武汉主持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抗战救国纲领》。七月在国民参政会手书"抗战必胜",激励全国军民。十二月汪精卫叛逃投敌,林森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常委身份,力主开除汪精卫党籍,并明令通缉。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林森以国家主席名义,向德、意、日三国宣战。

        此后,先生致力于废除美、英等不平等条约而奔走。

        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林森为接见驻外使节,在途中因车祸在重庆逝世。

        富有传奇性的,是林森连续三届担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三届连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靠的一不是枪杆子,二不是金钱,三不是权术,靠的是他的处事公正和人格魅力。

        先从一件小事说起:一九一二年三月十日,袁世凯于北京就职中华民国大总统。前一日,开国临时参议院议长林森先生,看到了袁世凯的就职宣言稿。其中,有迁就外国人伤及国体的语言,于是便写下意见,并连夜入见袁世凯,向其当面提出。袁世凯从善如流,依言为之删改各语。第二天,袁世凯在就职大典上身着戎装,佩剑登场。林森先生当众上前阻止,说现在这里是代表人民的最高机关,不得携带武器,请袁世凯解除佩剑,以崇法治。袁世凯当即为之变色,只得羞愧顺从。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林森先生不畏权势,捍卫国家法治尊严之气节与凛然之风骨,让人肃然起敬。

        林森虽然是国民政府主席,是国家元首,是辛亥革命的先驱,是反袁护法的功臣,是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但先生为官处世,却"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这是他自律的"三不"原则。

        这个"三不"原则,绝不是纸上谈兵。林森先生一生生活简朴,素食布衣,烟酒不沾,不近女色。先生投身革命,奔走天涯,青年丧偶,无家室子女,终身未娶。坦然独居,没任何资产。

        张群曾回忆描述说,林森"南京成贤街故居,十分狭窄。移驻洛阳期间,居处尤为简陋。迨抵重庆以后,初住李子灞,后住歌乐山林园,均只普通房屋。"蒋介石见林森居住的房屋太寒酸,作为国民政府主席,已经有碍观瞻,便把自己的住房让给林森居住。

        从中,我们可以想象林森先生为官清正廉洁、不慕名利、拒绝奢华、严格自律的民主作风。

        林森这位国家元首出行,一贯轻车简从,不讲派头。除司机外,不带侍从警卫。经常随意一人下车,与路人闲谈聊天。或在田间地头,与农民拉话。这决然不是休闲,而是为了了解民情民意。

        一次,林森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因没带随员、警卫,会场外站岗卫兵不认识这位元首,竟将其汽车拦截,不许他进去。

        胡适曾有过一段对林森的评价和感慨,他说"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

        此说并非空穴来风,也不是讽刺或逢迎。

        在南京时,林森的住宅实在太破旧,要进行翻修。他一时疏忽,在施工前没领取房屋建筑施工执照。按照中华民国政府规定,凡是修建房屋,必须到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执照方能施工。因此,南京公务局办事人员对他发出通知,上面直接写"林森"收,告知他不许施工。

        当时,接收信函的国民政府文官处官员,认为公务员文函对林森先生直呼其名,是对主席不敬。当即查询事实经过,将情况通报公务局上级领导。公务局主管也觉得下级对最高长官在信件上直呼其名不当,自己应对此事负责,便去林森家向主席道歉。

        林森亲自迎接这位主管,不仅茶水招待,还主动把自己改造房屋建筑的情形,作了说明。为没有及时办理执照,有违规章制度,表示歉意,声明自己即日就去补办手续。

        对于公务员在信封上直呼自己名字一事,林森道:"余本为南京市民之一,应与一般市民受同等看待。"考虑到"林森"是国府主席身份,他建议这位主管领导,以后在通知上,不妨改写成自己的字"林子超"。这样,别人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本来这位主管领导是来向林森主席道歉的,结果是国府主席向自己解释并道歉,且语气和蔼婉转,态度慈祥亲切,绝没有官场上上级对下级的那种居高临下的霸气,这位主管领导自然很感动。

        林森先生的民主、平民作风,由此可见。

        如今,不仅国家元首、大员,就是区区一基层领导,那个出来不是前呼后拥,威风凛凛?哪一位不是家财万贯,财源不清?

        虽然现在可以研究、谈论林森了。但林森以品行树立的平民元首形象,已经绝迹。

        其实,外国挤公交的女王,站地铁的总理,逛超市的总统多的是。经常有一些政要大员,在街头小卖部、排挡吃饭,甚至接待外宾。他们已经习惯这种生活和工作环境。因此,平民元首在一些民主国家很普遍。

        但我们的官员们大多生活在政治工作中,他们与日常生活脱节,过的是"政治生活"。职位越高,与外界社会的接触越少。官员们生活政治化,一切常人的生活乐趣和烦恼,他们都不能享受,不能理解。他们的起居有人服务,与正常人的生活越来越远。他们远离社会生活,对社会真实的感觉,只能来源于案头文件和下级汇报。而这些文件和汇报,投其所好、邀功钓利者多,直言敢言者少。官员们自己对社会、对百姓日常生活的了解,已经远远脱离现实。他们养尊处优,享受特权。对百姓疾苦,已无恻隐之心。甚至视民众为隐患,不惜血本千方百计要对其进行维稳。

        笔者曾看见官员出巡有大量警车开道,一路绿灯的一幕。警车开道好理解,官民矛盾渐深,官员们怕发生"意外"。可是,一路绿灯让人无法理解:难道社会公共的规章制度,对你们官员就是一个"屁"!你就可以不屑一顾?

        可以说,中国目前,已经失去了出现民主、平民官员的土壤和气候。

        话说远了,拉回来。

        林森与蒋介石在性格上一柔一刚,因此能够互相配合,长期共事而安然无恙。林森在公开场合总能以大局为重,从而保证了他们之间的长期合作,使最高领导层稳定。

        但林森对蒋介石并非一味顺从。

        西安事变,蒋介石险象环生,转危为安回到南京时,他在国民政府欢迎的官员人群中,未见林森。蒋介石仔细一看,原来林森远远站在路旁边台阶上。蒋介石只好主动上前问好,说"主席你受惊了"。蒋介石离开后,林森对身边秘书调侃,说"明明是他受惊了,却说我受惊了",表明他对蒋先生故作姿态的不满。

        有两件林森先生经办的事情,不能不提。

        一是林森先生在广州就任军政府议长时,经年为建造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念坊,奔走呼号,向国内外各方募捐资金。工程中设计、施工、选材等,事必躬亲。经数年营造,纪念坊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善莫大焉。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位于广州市先烈路,是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在广州起义战役中牺牲的烈士而建的。

        一九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农历辛亥年3月29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为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在广州举行起义。起义失败后,同盟会骨干会员牺牲百余人,同盟会会员潘达微冒死收殓烈士遗骸七十二具,其中华侨二十九人,安葬于红花岗(后改名"黄花岗",黄花即菊花,象征节烈),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孙中山先生手书"浩气长存"四字镌于墓坊,七十二烈士陵墓位于岗顶,上有四柱方形钟顶碑亭,竖七十二烈士之墓石碑一方。纪功坊上半部以七十二块矩形石块,砌叠成金字塔形坊顶,顶上矗立一高举火炬的自由神像。造型别致,颇为壮观,坊额镌有章太炎所题篆文。坊后还立有详细纪录武装起义经过的石碑,南墓道为碑林,镌刻有自由魂、精神不死等碑文。

        一九六一年,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念坊,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在也是广州供人们瞻仰的风景名胜。

        林森先生在修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同时,编纂了《黄花碧血集》,是纪念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挽联专集。

        先生亲题挽联,曰:拼一死求众生,遗恨在重泉,碧草当春犹怒发;创共和推专制,丰功镌华表,黄花无恙许长开。

        语重情长,文采斐然。

        二是林森先生负责筹建营造中山陵,费尽心力,胜迹千古不朽。

        一九二四年段祺瑞、张作霖、冯玉祥从大局出发,联合电请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十一月,孙中山发表北上宣言,主张召集国民会议,废除中国与外国列强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以谋统一与建设。孙中山十二月初到天津,旧疾肝病复发,留津治疗。十二月三十一日,扶病入京,受到盛大热烈的欢迎。一月底(民国十四年)孙中山入协和医院手术,无效。二月孙中山病危。

        一九二五三月十二日,孙中山在北京与世长辞,年六十,灵柩暂停香山北麓碧云寺金刚宝座塔内。

        后来南京中山陵落成后,孙中山灵柩奉移南下,更换出的中山先生的衣帽,放回原敛之楠木棺中,封入金刚宝座塔石塔内。因此,碧云寺内有"孙中山纪念堂"和"孙中山先生衣冠冢"。

        孙中山逝世四年后的一九二九年六月一日,在南京,国民政府为孙中山举行了隆重的奉安大典。

        孙中山的墓地是孙中山亲自选的,他看中了紫金山中部南坡这块风水宝地,传说灵谷寺主持长老也在孙中山生前,向他推荐过这块葬地。孙中山病逝后,根据他的遗愿,北洋政府下令国葬孙中山于南京紫金山南麓。

        早在一九二五年四月四日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中央即推举林子超、于右任、宋子文、叶楚伧、林业明等十二人组成孙中山丧事筹委会,并负责筹建中山陵,由林子超担任陵园基金委员会主席。

        墓地采用著名建筑师吕彦直设计的自由钟形图案,于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二日奠基动工,一九二九年春建成。

        一九二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停放在北京碧云寺的孙中山遗体由专列运南京,停灵于中央党部礼堂。中央委员、各特任官轮流守灵,直至六月一日奉安日为止。

        五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公祭三天,结束后举行封棺典礼。六月一日凌晨二时,宋庆龄和孙科夫妇及子女,以及全体中央委员、国府委员、葬事筹备委员、迎榇专员、各国专使代表等陆续到达中央党部移灵。

        灵榇移入墓室,由孙夫人宋庆龄率领孙科夫妇等将墓门关闭,备极隆重的奉安大典告成。

        孙中山奉安大典是我国现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山陵早已成为南京著名景点。国民政府又将陵园万福寺改建为奉安纪念馆,所有奉安礼品均陈列于该馆,并在中山陵的周围建造各种纪念建筑。

        藏经楼是这些主要纪念建筑之一。

        孙中山先生安葬中山陵后,冯玉祥从河南嵩山运来一批优质石材,想在中山陵后山上建造一座纪念孙中山的纪念塔。这批石材运到南京后,冯玉祥和蒋介石闹矛盾,一气之下离开了南京,建造纪念塔的事就搁了下来。

        到了一九三四年,在林子超倡议下,中国佛教会发起募建藏经楼,要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全文做成碑刻,放在藏经楼,以便永久保存流传。林子超此一倡议,得到南京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藏经楼于当年十一月发起募建的,次年十月竣工,包括主楼、碑廊和纪念广场三个部分。于是,冯玉祥丢下的这些石料派上了用场,被用作雕刻《三民主义》碑石。

        《三民主义》碑文手稿书写工作,在林子超安排下,由当时国内十四位著名书法家张乃恭、陈天锡、连声海、李启琛、叶恭绰、郑洪年、陈仲经、蔡允、胡涤、彭醇士、王宜汉、李宣倜、王贤、邓散木分头书写。手稿均为正楷,共一百五十二页,每页宽九十厘米,高一百八十二厘米,各有风格。

        真迹现藏南京市档案馆,是一份难得的珍贵历史文物,也是南京市档案馆的镇馆之宝。

        为藏经楼《三民主义》碑刻书写碑文是当时的政界和书法界盛事,福州人陈天锡(曾任孙中山秘书、国民政府考试院秘书长)、陈仲经(曾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秘书、国民政府考选部常务次长、考选部顾问)兄弟二人能同时参与此事,受此殊荣,实属不易。

        位于福建省闽侯县尚干镇凤港村的林森故居,原址毁坏,一九九零年由林家族亲及里人筹资,依旧屋样式与规模重建。为单进砖木结构,面阔仅三间,砖墙瓦顶,前有一小天井院落与围墙,围墙中间是一个很小的门楼。

        林森故居与普通民居无二,若不是门楼上有个很小的"林森故居"门匾,难以想象这就是国民政府主席的老家。

        只见大门紧锁,门可罗雀。

        笔者经过打听,在不远处找到看管房屋的林森族侄孙,一个五十多岁的忠厚木讷农民。他放下活计,为我们打开门锁。

        三间房屋,处一张林森照片,一幅于右任先生的挽联,一件毛泽东拟稿的"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中共中央唁电的放大复印件外,其他空无一物。

        既无鲜花,也无香火。满目尘封,蛛丝高结。

        院内有块石碑,上书一九八九年,林森故居被列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我在林森像前留个影,在门口拍账照,向林森族侄孙称谢告别,匆匆离去。

        呜呼!一位领导抗战的国家元首,一位老一辈民主革命家的故居,陈设竟寒酸至此,规格级别竟低下至此,这确实倒是很像林森先生的为人低调。

        联想到文革中林森先生在重庆歌乐山的墓葬被毁,被焚尸扬灰,笔者感慨万端,酸酸莫名。

        先贤林森,已故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子超先生,生平德政与高风亮节,已为世人所知。抚今追昔,不胜感叹,谨敬摘福州人陈天锡先生在一九六九年(民国五十八年)十月八十五岁时所作《故国民政府主席林公传》前数语恭颂:"民权初创,以匹夫而领袖议坛,国步多艰,起布衣而纲维政府,万流景仰,四海讴歌。是皆具禀赋之特殊,故能得人天之感应。时代演进、树立如斯,古所未有,今亦难逢,独吾闽林公子超见之,猗欤盛哉。"

        万语千言,不足以记。高山仰止,心香遥祭。

        辛亥百年岁尾,成此文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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