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学记忆之八--牵手

一位爱好艺术、文学、摄影和旅游的海外游子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我的中学记忆之八--牵手

我上中学的年代正值“火红的年代”,不仅仅社会的经济文化受到极大冲击,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被禁锢,就连青年男女之间示爱这样的正常行为也被视为洪水猛兽,绝不敢公开,只能偷偷地进行,真正的“暗送秋波”。否则的话,轻则会被扣上“资产阶级情调”的帽子,重则会被骂“臭不要脸”,甚至会被诬蔑为“耍流氓”,“作风败坏”,被揪出来批倒斗臭也不一定呢。

高中阶段夏天的一个周末,我跟两位同学,王和赵结伴去本市的公园玩耍。那是我们市唯一的一座公园,面积很小,可欣赏的动物、鸟类也就是老虎,猴子,骆驼,黑熊,孔雀等,花卉等观赏性植物也是少的可怜。由于是唯一,人们没有其他地方消遣,又逢周末,公园里倒也挺热闹的。丽日蓝天之下,游人如织,树影婆娑,微风习习。

需要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这两位同学;王跟我同级不同班,他是文艺爱好者,喜欢拉小提琴,是学校宣传队成员。不仅如此,他还写一手好字,因此是学校团委宣传组的成员。另一位赵,比我们俩矮一级,是美术爱好者,也是宣传组成员。那天我们是在学校出完了一期黑板报后,才突然决定去公园转转的。

仨人正在公园里闲逛,一边走一边闲聊,身边的王突然拽了一下我的胳膊,低声地说:“快看那边,那不是你们班的女生H和我们宣传队的男生L吗?”我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可不是吗。只见不远处有两位穿着漂亮素花连衣裙的女生,和一位身材潇洒的男生,说说笑笑地朝我们这边走来。其中一位女生H正是我的同班同学,而那男生我并不认识。另外一位女生我也认识,是这位女生H的姐姐。

王急忙解释说:“唉,连L你都没听说过? 他原是我们学校宣传队跳芭蕾舞的,一年多前去了省歌舞团,就在你们家附近住,听说最近回来休假了。”

听王这么一说,我才恍然大悟。那时候全国各地厂矿企业部队学校都学演样板戏,我们学校排练了《红色娘子军》中的《清华参军》一幕,这位男生L正是那位洪常青的扮演者。说起来L跟我和王同级。由于他舞跳的出色,还在上初中呢,被省歌舞团选拔去了,前程不可限量,是我们学校学生中的翘楚,也无疑成了众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当时我正在另一所中学上初中,还没有转入这所中学,所以没见过这位“帅哥”,不过他的传奇故事倒是听许多人讲起过。

而那位女生H呢,是我们班里的一位女生,学习好,思想活跃,还是班委成员。我是班长兼团支书,跟她经常打交道。H长相说起来还可以,只是个子略矮了一点,一付小小玲珑的样子。她的姐姐也跟她个头差不多。由于她们家离我们家不太远,因此我跟她姐妹俩经常在街头上碰面。那时候她姐姐应该是参加工作了。不过,大家认识归认识,在这样一个花花草草的环境里,一对姐妹花陪着一位帅哥遛弯,还是让人匪夷所思!

眼看着那三个人兴高采烈地向我们走来,我担心大家见了面会尴尬,欲拽着王和赵走向另一个方向。可王恶作剧地说:“躲什么躲?我们又没做见不得人的事,就不躲,走!”说着,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赵,故意朝着对面那两女一男走去。

也许那仨位正在兴头上,根本就没注意到迎面碰上了三位男同学。两位女生不必说了,顿时羞地低下了头,把脸转向一旁,两手拉扯着自己的衣服,一付手足无所的窘像。还是那位男生L勇敢,毕竟到了省一级文艺团体,见过大世面的嘛,落落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跟王握手,寒暄,他们曾经在一个宣传队混过的。说实在的,当时我也很尴尬,不好意思跟女生H打招呼。毕竟不是在学校里,也不是为了班里的什么事偶尔碰个面,那时候男女生之间可是不好意思讲话的。

这时候我才认真地打量了一下这位传奇中的男生L,的确长相很别致,奶油小生一般,皮肤白白净净,中等个头,匀称的身材,是个跳舞的好苗子,怪不得惹来许多女生的羡慕,男生的嫉妒呢!

王跟L说完了话,我们三人继续逛公园。回头观望,那三位也不知走向了何方?

我们三位好像见了西洋景,开始喋喋不休地评论刚才所发生的一幕。也穷尽思索,猜想和描绘着这三位可能的过去和未来。可是我当时思考更多的是这位女同学,正在跟一位帅哥逛公园,却被几位同学撞上,多扫兴啊,还不知道她此刻怎么想呢?

逛完了公园,回家的路上累了,我们坐在一条小河边的河堤上休息。这条小河发源自城市南面的沂蒙山区,缓缓地穿过市区,流向北方的大海。小河两岸是我的家乡,当时还保留着几段旧城墙。一座十几孔的小石桥横跨在小河上,桥对面有一个旧城墙的豁口,穿过那个豁口,就离我家不远了。

我们仨正在嘻嘻哈哈地说笑,突然王又高喊起来:“快看,又来了!”我和赵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还是那两位女生和那位男生,正风度翩翩地从眼前的小石桥上通过。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三人还是手牵着手呢!只见两位女生一左一右地走在男生的两边,男生则一手拉着一位女生的手,大大方方,旁若无人地走在那座石桥上。微风吹拂着两位女生的花裙,像两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而男生呢,看样子正兴高采烈春风得意,迈着大步,高傲地牵着两位女生向河对岸走去。

说真的,我们三人的确是看愣了,傻眼了,绝对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又是处于那样的年龄,三位如此出格和大胆,完全无视附近的行人,不顾及周围世俗的目光,其举动的确让人万分惊讶!

就这样,在我们三位默默的注视中,两位女生和男生始终手牵着手,迈着愉快的脚步走过了那座小石桥,消失在对面旧城墙豁口后面的街道上。。。。在那几分钟里,我们三人完全沉寂着,谁也没有讲话,心里也说不清是羡慕、嫉妒、还是讥笑?最终还是王首先打破了寂静,说了句:“好了,戏看完了,咱们也回家吧。”

不知咋地,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辛弃疾的两句诗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回家的路上,大家好像无话可说了,谁也没再提刚才的事,好像都特别忌讳似的。不仅如此,自那以后谁也没再提那件事,好像从未发生,也未曾见过。

多少年后,写下这篇文字,赞叹当年那两位女生,用她们的勇敢,冲破了愚昧和封闭!

2019年12月18日

 

流浪北美的蚂蚁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秃笔' 的评论 : 是啊,你看得很准,同龄人的却有点酸葡萄的感觉。别人可以,为什么自己不敢?咳,都怪那个病态的年代,造就了一批病态的人和病态的心理。

谢谢回帖!
老秃笔 发表评论于
呵呵,写得好。酸酸的心态很真实。 我也在想写一篇类似的回忆讷。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