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主义批判

                                          “印象主义”小批判

   研习印象派大家的作品,忽然就想到了画家自身和自然的关系,古人讲“道法自然",如何“法”自然则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施特劳斯先生认为,画家如果让自己完全受目的的外在因素摆布,那么其创作的任何艺术形式都不配称为艺术

   使我们怦然心动的一种艺术形式或一件艺术品,是因为它产生的艺术契机阻止了外在因素的滥用,并赋予所表现物绝对的尊严。这就是“远古艺术是唯一不衰老的艺术”的根本原因所在。换句话说,远古艺术所表现的是超自然的存在,具有一种无时间性特质。西方有哲人说耶稣诞生在既不是白天也不是黑夜的第三时间里,就是强调其神秘性。

   印象主义画派产生于19世纪后期,依据光色原理,试图突破物体“固有色”,捕捉自然物在特定时间内所呈现的瞬息即逝的颜色。由于过分强调外部自然现象即气象现象的影响,使得暂时的、偶然的非艺术因素不断渗入到作品中,在其渗入过程中,真正的艺术因素不得不让步。与此同时,对光、影、风、雾、云、水纹、波浪等气象现象的强化,减少了对色彩和谐的关注,损坏了艺术作品的总体结构。十八世纪末克罗兹以及苏联和中国表现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绘画,旨在强调暂时的社会现象,同样在艺术作品中参杂了大量非艺术因素,破坏了艺术美感。

   任何一个艺术门类,当其创作难点被充分克服,创作技巧被完全驾驭,目的性会变得越来越详细,越来越专业,这种艺术就渐渐向工艺靠拢。印象主义正处于这样尴尬的境地,它们应该谦卑地向远古艺术伸手求援,借来神笔,缪斯姐妹会伸出那美丽的玉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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