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下旬,麻州Governer正式签发Eviction Moratorium的命令,偶参加的一个房东协会请了两位资深律师来一起在Zoom开会,给大家讲解在tenant不付房租的情况下不能做什么。(注:在tenant危害公共安全时,还是可以开始evict程序)
律师说了这么几点:
-Moratorium到八月中旬或州紧急状态结束后的45天停止。这期间,不能file eviction,不能发Notice to quit;
-绝对不要给tenant发任何要他们离开的字句或包含这个意思的字句,不论是寄信、邮件还是短信;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出让tenant离开,不管你是owner-occupied,还是tenant比以前挣得更多却故意不付租金,哪怕你刚卖了这个房、或和tenant的lease结束了;
-即使tenant告诉你可以用Security deposit抵欠租,不要用,因为不允许;州里只同意你可以提前用Last month rent来付expenses(要记账),tenant最后一个月还是不用付房租,而你还是要按照到最后一个月来付利息;
-实在想敲打tenant,不能留下书面的文字,只能打电话,但也要小心,防止tenant留下任何证据来针对你;现在有不少volunteer attorney在等着找出房东在moratorium期间的违规之处,万一被抓住了小辫子,罚金可是大大的;
-不能向tenant提出cash for keys,但如果是tenant提出来的就可以,一定要写协议指明是tenant要求的,双方签字;
-最好不要给tenant发Statement告诉他们欠了多少租金(几天后州里出了指南,可以在tenant晚了30天后通知他们欠钱多少,但必须在通知首页最显眼的位置,一字不改地包含州里规定的三大段话,大意就是tenant拥有的权利,他们不会被evict);
-本州的Eviction Moratorium是当时全国最严厉的;
-值得庆幸的是,原来提案中关于把违反规定的房东投入jail六个月的部份没有获得通过;
会议中众房东提了一些可不可以这样那样的问题,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No。房东协会的主持人在整个会议中语调沉重,仿佛在念悼词。偶也听明白了,除非必要,不要和tenant联系。
另,最新消息,本州最早能file eviction的时间是九月,最早能排到的开庭时间是十二月。所以现在只有淡定只能淡定,十二月前你都拿他们没办法,交不交房租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