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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遇到的美国警察

徐志摩的思路,徐霞客的文笔。天马行空,喜欢写作。阅读历史、地理等知识,追寻探险背后的故事。曾上电视参加益智类竞赛节目-金头脑,并夺得月优胜。这就是我,一个爱好广泛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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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有很多民众上街抗议警察的暴力行为。我也来凑一下热闹,写写我在美国十几年来和警察打交道的经历。事情不大,也基本上没什么身体接触。

 

一、和县警打交道

12005年圣诞节前夜晩上,我在回家路上被一个疑似黑人打劫。我没有受伤,仅损失了一个钱包和里面的几十块钱。

案发现场在旧金山访谷区(Visitation Valley), 一个治安较差的社区。天亮后,我在一位华人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帮助下,报了案。当时我来美国不久,英文不好,对方还帮我作翻译。过了约半小时,有两位在附近巡逻的警察向我录案,问了一些劫匪的基本情况(如身高、体重、年龄、外貌特征、有无武器等),还有事发经过,以及我的损失状况。问话外加翻译,花了半个小时填完了报案表。离开前,巡警表示:如抓获疑犯就会通知我。但直到多年后也没有任何进展,估计也不了了之。唯一的变化是在犯罪地图上多了一个犯罪记录。也许这类案件发生得太多,警察也没什么精力去调查吧。

 

2201610月,我开车去南加州旅游。途径Santa Barbara 101号高速公路时,前面的车速突然慢下来了,我逐从左车道转到右车道,再加速超过旁边的车辆。此时,我从后镜上发现远方有一警车闪警灯;当它开到我后方时,还响起了警笛。我老老实实地开出高速出口,停到路旁。警车则停在我车的后面,片刻后,走下来一名白人警察。在询问了我的证件后,他问:当时我的车速是多少?我答:大约70英里。警察说:你有看到指示牌了吗?当时高速公路在修路。按照加州法律,车速必须比最高时速(65英里)慢10-15英里;所以我开车超速了。说完开出了一张罚单,然后警察离开了。

下图为Santa Barbara县警(网上图片)

 

回家后,我发现抗辩罚单的成本太高 - 得开车几个小时去Santa Barbara的法院去抗辩,只怕油费和汽车折旧损耗已经超过罚单总额了;再加上超速罚单的抗辨成功率低,只好认怂交钱了事。

 

3201712月,此时我已经从旧金山搬到洛杉矶居住了。一天晩上,我在Lincoln Heights 附近的某条马路跟车行驶。当前面的车越过一条白色斑马线时(这条路段没有Stop Sign, 也没有交通灯),我赫然发现有一吃瓜群众正在过马路;我连忙急刹车,才没有撞上。正在此时,一辆原本停在右边路旁,完全熄了灯的警车突然鸣警笛并发动引擎,我只好把车停在路旁。警车停稳后,下来了一位拉丁裔警察。他检查了我的证件后,告诉我:按照加州法律,车辆遇上白色斑马线必须礼让行人(意思是如果没有行人不必停下,但看到有行人过马路则必须停下)。我和他解释说:当时天太黑,前面的车挡住了我的视线,而且是它违规在先。警察不听解释,给我开出了一张罚单。

回家后,我不服气,决定抗辩。拖了几个月后,来到位于洛杉矶市中心的法院上庭。当天同一法庭外还有几十位收到了罚单的司机在排队等候庭审。庭审开始了,一位法官先在庭上宣读了我们的权利和要遵守的规矩。此时,旁边有一位韩国新移民(通过他儿子)表示自己听不懂英语,想让他的儿子来给他当翻译;结果被法官拒绝了。法官解释道:法庭可以免费提供翻译,但你们不能用自己亲属来当翻译。随后,法官一个一个人来点名,宣读罪状,问司机是否认罪。认罪就交钱了结,不认罪就下回分解。我这才意识到今天只是预审。

下图为我去的洛杉矶法院(网络图片)

 

我当然没有认罪,法庭书记逐打印一张纸交到我手中。我看了看,这是一份诉讼书,公诉人是加州人民,应诉人是我。(People of California vs XXX) 我岂不是成了加州的人民公敌吗?还好我不用交保释金就可以离开法庭了。

一个月后是正式庭审,我准时来到法庭。这里比预审的法庭大很多,还特地把座位分隔出左、中、右三个区域。我们这群司机坐在中间,前来作证的警员分坐两旁。

庭审开始。法官照例宣读了我们的权利和法庭规则,还一起站立,宣誓不得作伪证。随后,法官又问我们谁想认罪。几名司机发现给他们开罚单的警察到场后,吓得当场认罪。我则是老神在在,胸中早有和警察对质之策。

又过了几分钟,法官开始念名字,宣布某某人的交通罚单因证据不足而取消。当念到我的名字后,我也可以离席了。至于还在现场的司机,得和警察唇枪舌剑对质一番。他们的结果如何,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二、其他奇葩事情

1200X年,我在旧金山某市议员处做义工。某天,议员在参加听证会时却忘带了一份文件。坐在办公室里的议员助理赶紧让我把文件递过去。当我来到听证会现场时,发现议员高坐台上,周围有栏杆围着,还有若干警察在旁。当时的我还是比较,想直接冲到栏杆的闸门处把文件交给议员,结果被警察当作抗议者或者捣乱分子,当场给按住了。片刻后,我解释说只是来递文件的,才被放开。否则的话会被警察赶出门外。

2201X年,我在旧金山总图书馆看书。忽然就瞌睡虫上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被图书馆的警察叫醒了。他把我带到保安室,登记了我的资料,还警告我不许睡觉,否则把我赶出图书馆。我.....当然是好汉不吃眼前亏。

32015年,我在旧金山坐轻轨电车上班。当时纸质的月票已被淘汰;乘客只能通过乘车卡来购买月票。当我到达目的地车站时,却被公车局SFMTA的警察(或者只是查票员)拦了下来,说我没有买票。我拿出乘车卡,指出我有月票;对方用机器一扫,却无法查出来。争论了几分钟后,我用手机上网找到了月票收据,再给对方检验,她才让我离开。

 

小结:庆幸遇到的都是奉公守法的好警察

烽火流星 发表评论于
文章写的不错!继续努力!
人民公敌哈哈哈
湾区金头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hichimao' 的评论 : 谢谢补充。我报警的主要原因,不是期待警察能破案;而是想在犯罪地图上更新多一笔犯罪记录,让旁人有所警惕
chichimao 发表评论于
美国警察令我好感不多的原因 是対非悪意或只是無意的觸法 從不寛容 甚至蓄意放踨 不事前阻止其發生 而只等待發生後 罰款 难逃謀財第一的企圖

相反的 同样是交通問題 却在人人痛恨的路線合併時 不儘早換道而一路到底 再强行揷入的占便宜駕駛 從不見交警出現 此外対故意弄嚮馬逹 高速行駛 强行換道逼車等悪意行車 使他人厌惡 危險者 也未見交警

兑之給人印象 不是懲悪揚善 主持正義 而是避重就輕 自保为先

至於本人被入室偷盜三次 光天化日下被劫兩次 亳無結果 也早覺悟以後不勞大駕了
lao-fei 发表评论于
几年前在达拉斯的75号高速上下来(75号穿过城市),看见一个贼头贼脑的车在岔道上藏着(正常的车是不会停在那里不走的),我还纳闷,这辆车怎么这几天总在这停着,等我开过去,那车跟了上来,车内的警灯开始闪耀。我知道我超速了,从高速上下来,速度从70在很短距离内减到45是要特意踩刹车才能做到的,因为距离前面的十字路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通常都是不再踩油门,让车自然减速。看来这个警察知道了这是个罚款的好地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那警察磨磨蹭蹭过来,以为我还会和他争辩什么,好趁机教导我,我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然后递给他驾照保险,一句话不说,但那鄙夷的眼神明显的告诉他,你不就是要钱吗,开罚单好了(知道跟他掰扯也没用,还要受他教训)。估计那警察从来没有碰到我这样的(通常都是求饶说好话),我感觉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就像一个做贼心虚的坏人。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看见他停在那里了。
lao-fei 发表评论于
几年前在达拉斯的75号高速上下来(75号穿过城市),看见一个贼头贼脑的车在岔道上藏着(正常的车是不会停在那里不走的),我还纳闷,这辆车怎么这几天总在这停着,等我开过去,那车跟了上来,车内的警灯开始闪耀。我知道我超速了,从高速上下来,速度从70在很短距离内减到45是要特意踩刹车才能做到的,因为距离前面的十字路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通常都是不再踩油门,让车自然减速。看来这个警察知道了这是个罚款的好地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那警察磨磨蹭蹭过来,以为我还会和他争辩什么,好趁机教导我,我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然后递给他驾照保险,一句话不说,但那鄙夷的眼神明显的告诉他,你不就是要钱吗,开罚单好了(知道跟他掰扯也没用,还要受他教训)。估计那警察从来没有碰到我这样的(通常都是求饶说好话),我感觉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就像一个做贼心虚的坏人。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看见他停在那里了。
cys254 发表评论于
加州的人民公敌,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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