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初,我在網上搜索資料時,無意中發現加拿大一個叫「捌消閒」esee99.com的網頁,登載了一篇抄襲網上錯誤資料的粵劇男女班文章。我於是發電郵通知這網頁,並把我那篇查證文章傳給他們參考:http://lindapun.blogspot.com/2020/05/blog-post.html
翌日收到主編小碧的回郵,感謝我指正,及說會把我那篇男女班文章分段逐日轉載到其網頁,讓讀者加深認識廣東粵劇。而原來那篇錯誤百出的男女班文章,就被她刪去。
我們自此開始通郵。小碧介紹自己在70年代末已入香港報界,一直都是採訪娛樂新聞。93年移居溫哥華後,也在當地中文媒體工作,都是以娛樂新聞為主。她說有心推廣粵劇,我便把一些香港的粵劇資料及照片發給她使用。
但在3月底,復活節假期前,我發現其網頁有以下一篇介紹已故粵語片演員梅綺的網文,同樣抄襲網料---https://www.esee99.com/tw/%E5%8D%81%E4%B8%80%E5%8A%83/3977-%E6%A2%85%E7%B6%BA%E9%9B%BB%E5%BD%B1%E7%95%8C%E7%AC%AC%E4%B8%80%E4%BD%8D%E3%80%8C%E9%9B%BB%E5%BD%B1%E7%9A%87%E5%90%8E%E3%80%8D
我於是請她修訂「被強姦」的內容,並查詢王天林何時何日何處說過梅綺的事?
我的考證文章,也發給她參看--http://wangyingzhong.blogspot.com/2021/01/blog-post.html
我在電郵裡好言相勸:別說這只是盧敦無憑無據的一面之辭,就是真的發生過強姦的事,那麼梅綺就是戰爭受害人,性侵受害人,應該尊重她的意願和加以保護,不該這樣公開她受性侵的經過。加拿大是尊重個人私隱,保護性侵受害人的地方。況且中國古語有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梅綺是作者的親人,他會否仍這樣介紹梅綺??
主編小碧如此回應---
感謝妳的好意,但由於每段稿件都由作者提供,尤其對一些5、60年代的藝人史記,對錯與否真的難以確定,唯有信作者所寫的。
內容刪改恐會令作者不滿,故不會在內容上更正。但會考慮將妳發來的稿件再次刊載,讓讀者選讀罷了,希望妳能明白左右為難的立場。
小碧
我又再好言相勸,並以讀者身份,向那篇文的作者「王尚」電郵一信,請小碧轉達:提醒網絡流傳太多假消息、假新聞,請他不要散播這樣傷害別人的一面之辭。一個已無法自白,無權無勢的已故女演員,也應該受到尊重。
小碧沒有回應,復活節假期過後,網站沒有登出我寫梅綺的文章,也沒收到那位王尚的回應。我4月8日再發信問小碧,那王尚是否網頁的老闆或大客戶?所以他的稿不能修訂,也不容讀者有意見。
小碧沒有回答我的提問,她有沒有轉發我的電郵給王尚,我也不清楚。她在回郵中,重覆上次的論調,說要尊重投稿人,要那作者同意才可修訂。不是每個人都像她這樣可接受批評。「捌消閒」不是一個考古學網頁,不是任何事都要切實知道真與假,是與非。
她還叫我繼續供相供稿,我拒絕了,亦表明她這樣不是編輯的本份和責任。最後我重申,期待她會上載我寫梅綺的文章,讓讀者自行判斷。至今,我查證梅綺事件的文章,沒有在「捌消閒」網頁出現。「捌消閒」也沒有修訂王尚的梅綺網文。
以為她這樣資深,又是在加拿大這個文明國家經營網媒,會對性侵受害人有更多的關懷體諒,會嚴謹的對待稿件和傳聞。卻令我大失所望!查看「捌消閒」的網頁介紹,還好意思標榜「確保每一篇文章都是原創,絕非抄集!」(筆者按:正確用字應是抄襲,編輯連字也寫錯。)、要令讀者感受到每一篇內容都包含有真、善、美」,原來置新聞專業操守和責任於不顧!--https://www.esee99.com/tw/%E9%97%9C%E6%96%BC%E6%88%91%E5%80%91
諷刺得很,一個引用「捌消閒」影星資料的「揭秘真相」網頁,我也是在復活假期前,發現它轉載了「捌消閒」的梅綺文章。我電郵與「揭秘真相」溝通後,這個由美國非香港移民運作的網頁,顯得明白事理,刪除了「被強姦」的內容。
反而由香港一位資深娛樂記者主編的網媒,卻如此對待香港一位已故的資深演員!
潘惠蓮記於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