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流浪?

  华裔女导演赵婷的《無依之地》(Nomadland,又译《游牧一族》)今年连连获奖,包括最近把今年金球奖的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收入囊中,一时成为热门话题。电影镜头里呈现的美国中西部地域风貌,既呈苍凉,又蕴优美,让这部“公路电影”首先以画夺人。两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得主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的表演精湛细腻,将女主角弗恩的独立和坚韧表现得丝丝入扣而自然可信,应该算是这部影片成功的另外一个要素。

 

  相较而言,这部影片的戏剧性并不强烈。就像普通小说或许会追求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但也有作品以深挖人物的内心世界来吸引读者,这部《无依之地》无疑属于后者,选择了深度挖掘和表现人物的精神世界,是大胆的选择,可能也是无奈的选择。电影根据美国记者杰西卡·布鲁德2017年的非虚构作品改编,原是展现一群人的人生选择和生存状态,虽然加进了虚构(包括弗恩和戴夫两个虚构人物)和艺术化的成分,但也很难期待以曲折离奇的情节引人入胜。

  也有人说这部电影反映了美国中下层老年人在2008年经济危机后面对的生存困境,但难得的是不说教,不控诉,而是用诗意而流畅的电影语言,把一种人生和态度传递给观众,发人深思,引人赞叹。

 于我而言,女主角弗恩的选择颇让我着迷。她并不是无路可去、无地可依。诚然,因为经济危机,她失去了房子、工作以及爱人,但是她的妹妹、路上认识并互生情愫的戴夫等人都曾经主动表示愿意帮助她,挽留她,邀请她和他们一起安居。但是年过花甲的弗恩,身体健康的弗恩,没有家(因此也没有家累),甚至房车也经常坏掉的弗恩,经过短暂的犹豫,还是选择了独立生活,选择了继续“游牧”,选择了四野“流浪”。她有如此选择的理由,更有如此选择的自由。

  这让我想起了另外一部电影:肖恩·潘执导的《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又译《阿拉斯加之死》,2007年出品)。这部电影讲述大学毕业的克里斯抛开美好前程和骨肉亲情,四处流浪,打工为生,在阿拉斯加的荒野度过了一个冬天,却最终因饥饿等因素而失去生命。

  克里斯的出走,一个主要原因是年轻的他无法继续接受父母营造的婚姻美满、家庭幸福、儿女出息的虚伪假象,要尝试一种远离人群和社会的生活,但也为这种离群索居不情愿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有意思的是,克里斯在他的流浪途中,也曾经碰到了“游牧一族”。这部影片里的游牧一族,或许和《无依之地》中弗恩隶属的群体稍有差别(反映的年代有将近三十年的代沟),但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却几乎有一脉相承的风味。克里斯和其中一对夫妇扬和瑞妮结下近乎父母子女的情谊,又和少女翠茜互有好感,但还是硬下心肠,掐断萌芽状态的爱情,继续上路。

  在去阿拉斯加之前,克里斯碰到一位孤独的老兵荣。失妻失孤的荣很喜欢克里斯,几乎将他视作己出,却也终是挽不住克里斯一心流浪的步伐。最终互相许诺来日再聚之后,荣泪目送别克里斯展开阿拉斯加之旅的镜头,令人动容,演员也获得当年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

  诚然,年老的弗恩和年轻的克里斯有着不太一样的动机。克里斯并不为金钱所扰,身强体壮,主动放弃了汽车,烧毁了信用卡(一个目的是不让家人找到他),把自己逼上跟现代社会完全脱离的孤独之路,对家人和爱他的人表现出不留恋的决绝。弗恩似乎更有无奈的成分,对她和爱人曾经幸福生活的旧居、以及那个邮政编码已经停用的名叫“帝国”的小镇,仍有万分不舍的留恋。

  他们为了独立而上路,因为在路上而快乐,因为碰见惺惺相惜的陌生朋友而短暂地感受幸福,因为可以全身心地拥抱自然之美而锲而不舍。这种精神却又是相通的。弗恩曾经在路上碰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谈论和朗诵起莎士比亚的十四行《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并问小伙子和家人以及女朋友的关系。克里斯在路上一直不放弃阅读,被那对嬉皮士夫妇询问他和父母的关系。几乎相类的温暖情节,描画出流浪途中星星点点的美好,真诚而动人。

  影片中的克里斯临终之际,瘦到形销骨立,几乎无力行走,但演员的表演并没有获得各类奖项的青睐。《无依之地》中麦克多蒙德饰演的弗恩面对年老、失家、没有稳定收入的困境,有在野地里小便的将就和大大咧咧,也有裸身漂于水上的勇敢和美丽,有在老旧房车中独度寒夜的恐惧和无助,更有和不同人群互动的温暖和感动。比起年轻的、决绝的克里斯,这个人物对普通观众来说或许更有共鸣,但依然是作出流浪选择的极少数。由此来看,如果麦克多蒙德今年不能获得表演类奖项的肯定,大约也完全有因可循。

  其实还有一部和“流浪”有关的影片:《走出荒野》(Wild, 瑞妮·威瑟斯彭主演,2014年出品)讲述一位年轻女子谢莉尔在母亲去世、婚姻触礁、吸毒滥交之后如何通过一场荒野远行获得自我拯救。谢莉尔绝望中生活多年之后,毫无徒步经验,却独自一人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在94天的长途跋涉里,她反思过去,展望将来,终在横跨华盛顿和俄勒冈州交界处哥伦比亚大河的上帝之桥结束旅程,获得新生。

  看这些影片,脑中不时飘过《橄榄树》的旋律和歌词:“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  流浪……”

  人生顺境大同小异,人生困境却往往各有不同。这三位电影里的美国男女分别是青年、中年和老年,各自演绎了他们面对困境之后的选择和行动,多多少少诠释或者回答了“为什么流浪”的问题。弗恩的选择让我感触尤深,因为想起母亲。71岁的母亲一辈子在苏北农村生活,但10年前不得不跟弟弟到南京,每每想回老家,却每每受阻,因为回去无论住在哪个亲戚家,“都不自在”。弗恩曾在戴夫儿子家中小住,戴夫让她帮忙照顾新生儿。弗恩欣喜于拥抱这全新的小生命,却又不自禁地有些害怕,最终选择了离开,无非是和母亲一样的感觉“不自在”。

  如果有选择的自由,无疑,“自在”将是很多人选择的一个理由,也是弗恩、克里斯、甚至谢莉尔选择“流浪”的最大动机。赵婷在获奖感言中说《无依之地》的核心是“一场哀恸和疗治的朝圣之旅”。这似乎也可总结三部电影主人公的选择,他们各有伤痛,但都选择了以“流浪”来疗伤,但是否能够“治愈”,却似乎要殊途殊归了。

    

  这三部影片都是根据畅销的非虚构书籍改编。《无依之地》的原著还有一个副标题:求生在21世纪的美国(Surviving America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很显然,电影里弗恩的生活状态对大多数观众来说,不是简单的艰难“求生”,而是几乎有诗意地流浪和“生活”。

  电影作为另一种艺术载体,没有必要完全完全忠实于原著旨意。同样,虽然电影的一大功能是娱乐大众,但是也有一类电影是引发观众的沉思和反省。《无依之地》让观众如我欣赏优美的摄影和精湛的演技之余,又引发“为什么流浪”这样的思考,功莫大焉。

  赵婷在片尾和获奖感言里还提到“我们路上见”。路上可能有更好的风景,路上也可能有更好的人群,这或许一直是很多的我们选择流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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