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信朋友圈引起热聊的是帝都“南城房姐“的故事。
此姐本名叫张燕,她原是个普通打工的,上世纪90年代开始做房产中介。08年奥运之后,北京房价开始飙升。房姐觉得投资机会来了,她带着自己多年积累的资源辞职,做了一名职业炒房者。她通过自己多年掌握的信息和资源来“捡漏”,比如得知某个业主因炒股爆仓或出国急于卖房套现,她就低价买入,然后持有等待买主,一旦房价上涨,她就推波助澜,加价卖给下家,一套房子少的赚二三十万,多得赚上百万。房姐就这样,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房姐赚钱也不是空手套白狼,低价买入的房产是有持有成本的,单靠房姐自己的财力只能负担几套房子,再多就不行了。如何把生意做大呢?房姐开始寻找民间借贷,不是向贷款公司,而是向她的亲朋好友集资,房姐许诺的月息高达4%,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分利,明显超出市场贷款利率,属于高利贷性质。
为了避免被政府监管,房姐找了许多人代她持有房产,这年头只要给钱,照样有人愿意做,前些年她做的风生水起,通过代持人持有了上百套二手房,而且还打起了坐庄控盘的主意,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抬高挂牌价,人为操纵房价。总之,那几年是房姐最风光的时候,答应给金主的利息也都如期兑付,和相关中介、代持人也是合作甚欢,随着蹭蹭上涨的房价,房姐也登上了人生的巅峰。
但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2017年后全国范围内房地产调控开始了。2018年起北京楼市也进入寒冬。房姐的二手房销售受阻,资金链断裂。此时欲罢不能的她开始铤而走险。
她搞了个合伙投资项目,许诺的收益更高,项目中很多是早已卖出的房产,用来骗取金主资金付利息,拆东墙补西墙,甚至通过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和不动产证,继续向他人借款,然而还是杯水车薪,她干脆通过各种办法从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贷了上千万。这些钱自然还是用来付高额利息,维持资金链不崩。但明眼人都知道,十个锅七个盖,总有一天盖不住。但房姐像输红眼的赌徒一样,赌国家会放开限购等调控政策,赌北京楼市会再次爆发,到那时,她就会转危为安,手里的上百套房子就不愁卖了,只要房子卖得出,就有现金流,不管是利息还是借款,都能解决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这次调控一调就是四年,到现在还没有要放松的意思。
房姐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拼死拼活地撑了一年多,到了2019年,她撑不住了,资金链彻底断裂。利息付不出,借款还不上,房姐和金主们都遭到了催贷的威胁,无奈之下,金主把房姐告上法庭。法院一查,房姐持有的二手房有上百套,涉及的金额高达1.1亿,更严重的是,房姐虚构房产和交易已经涉嫌诈骗和扰乱金融秩序,此乃刑事犯罪,她最终坠入了深渊。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判处房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踌躇满志的一代房姐最后落得如此下场。可叹张燕的小聪明,既害了别人,也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其实炒房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只要你选择合适的时间及有合法的资金来源,并及时见好就收,自然可以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我身边就有个现成的成功例子。
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上海房地产市场陷入不景气。市政府为了鼓励百姓买房,推出了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购房贷款利息的政策,舆论导向也明显希望百姓都去买商品房。我单位一位姓苗的女士就是抓住机遇,狠狠地赚了一把。
那年单位通知她去献血(所谓志愿义务献血,其实是大家轮的),她以各种借口坚决不去,惹恼了领导,一把手亲自下令取消了她计划内的出国访问资格,苗女士是做HR的,平时总是朝南坐,哪受得了这份气,结果她一怒之下,扔掉铁饭碗,干脆辞职了。成为无业游民后,她瞅准机会,集中手中全部财力做起了炒房生意,从一套起家,然后靠循环抵押贷款再购第二套、第三套,几年后就在市中心积撰下好几套房子。也是她运气好,后来赶上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大发展,上海房价飙涨,她见好就收,仅留下内环内两套最好的房产,其余投资房产均陆续抛出,赚的是盆满钵满。如今估计她早已财务自由了(胡润报告刚定义的北上广财富自由的门槛是净资产1900万人民币),远比我们单位当年那个一把手多的多了:)。
所以,无论是炒房还是炒股,只能是顺势而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而不能与国家法律和政策对着干,一意孤行的结果只能使自己的财富灰飞烟灭,稍不留神还会获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