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篇》读议(四)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粮食不嫌舂得精,鱼和肉不嫌切得细。粮食腐败发臭,鱼和肉腐烂,都不吃。食物颜色难看,不吃。气味难闻,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到该吃饭时,不吃。切割方式不得当的食物,不吃。没有一定的酱醋调料,不吃。席上的肉虽多,吃它不超过主食。只有酒不限量,但不能喝到神志昏乱的地步。从市上买来的酒和肉干,不吃。吃完了,姜不撤除,但吃得不多。
(议:
“不时,不吃。” 愿意理解为,菜不时鲜,不吃。
这人,挺难伺候。不会做,会吃。嘴还刁。是个有深度的吃货。
挣得不少。至今的金领,未必能如此。
一个对厨子劳动毫不体量的人,一个见到上桌的菜撘配得不好,会嘀咕不已的人,一个一点儿亏也吃不得的人,一个可看重一日三餐盘中物的人;一个挺夹生的人。
多少个“不”字,刻出孔夫子不好说话的个性给弟子们留下的深深印象。
不喝酒,对“酒后吐真言”,就是个听。饭桌上容易见到人的另一面,倒是常常。孔子上了餐桌,这样,还会使觉“圣”吗?
遇到吃,孔子卸“装”。差一点的,一概以“不”!中庸哪儿呢?
遇到吃,耍大咖牌:咱是谁!咱吃过国宴,咱高薪,“好的尽管上,咱不缺钱”。
这么多“不”字里,有孔弟子对孔夫子不满的意味。
读罢,觉得孔子这人,不好处。自恃,尬骨。和这人同桌吃饭,会烦死。
参加国家祭祀典礼,分到的祭肉(当天就食用)不放过夜。一般祭肉的留存不超过三天。放超过了三天,就不吃了。
(议:
“肉食者”的傲慢,活脱脱!
往细里起,孔子怎么知道烧煮的就一定是当天单位发回的肉?怎么知道是放了三天后的肉?
烧肉的厨子或老婆被他吓得不敢造次。由此见到孔子很凶。
放了三天的肉,不要了。可也没说扔掉。由此见到自恃。“这肉,我是不会吃的。别跟我说,谁谁吃。”
猜:孔子被上吐下泄坑得不是一般的苦,从而一概“不”。
这人,一点不傻。说出口的,仁不了,中庸救。吃进口的,单行道,岂容假冒伪劣?
“别听他说的,看他做的“,所谓“察其言,观其行”。孔子拿起筷子后,不怎么样!
吃饭的时候不谈话,睡觉的时候不言语。
(议:
看来,孔子吃,两腮帮鼓鼓的。
如果每次进口小小的,仅限于齿内咀嚼,是可以边吃边说而不致“失礼”的。
所谓“吃相”。快餐店里,细看过洋人白领吃。已然大口,嚼一会儿,纸巾数擦,交谈不止。
正式筵席,无论男女,正襟危坐,进口皆小小的,不断拭口。语窃窃。
赫本吃着,美在加分。教父贪杯,越喝越帅。白宫一年一度的总统记者招待会,不啻为吃相show ,何其美丽!
“寝不语”,木头疙瘩,老婆还不气个半死!
孔子这人,十分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