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狐(小说) 2:混世小魔王

市一中

港生究竟如何进的一中是个谁也不清楚的传说。虽然说不清楚,却顺理成章。

市一中不算是通城最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但绝对是最最传奇的那一个。 通城多数学校都扎堆建在交通便利,车水马龙的老城区。唯独港生上了六年的的天星港小学和现在就读的这所市一中孤零零的驻在通城的西北角。距离不远处就是通城的老码头,天星港。环境十分天然。从学校徒步往西北方向走十几二十分钟就到了江边,而北面则有一座被当地人唤作“钟秀山”的小土丘,香火还算旺盛。

也许是因为风水好,一中汇集了通城一群最纨绔的“阿斗”们。

这一年港生十六岁。十六岁的港生早就不是那个哭声孱弱的“小老鼠”,也不是那个比姐姐阿巧矮半头的黑瘦少年。他的个头已经窜上来了,身形高挑而精壮。肤色因为常年在外逃课风吹雨打而有着小麦般的光泽。当年的一副英俊少年的雏形现在已经完完全全的舒展开来。只是轮廓更深了,圆溜溜的眼睛黑白分明,瞳仁黑的发亮。港生因为天性顽劣,胆识过人,又有点卓尔不凡的领袖气质,被当地老人们称之为“混世小魔王”。有点既爱又恨的味道。

除了念书,样样精通的“混世小魔王”港生很快就在他的新地盘一中结识了些许个臭味相投的伙伴们。不过两个月,俨然就混成了小团伙的孩子王。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小跟班们追随。

 

新同学

这个礼拜一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早课时,班主任汤老师并不是一个人现身。和他一起出场的还有校长刘天宇。刘天宇四十出头,一身浅灰色的中山装烫的一丝不苟,国字脸上永远都不会出现太多表情,正所谓“不怒自威”的最佳诠释。

刘天宇一出现,原本沸沸腾腾翻了天似的教室立刻就安静得连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得到。

“同学们,”刘校长清了清嗓子,“今天我给你们介绍一位新同学。”

从他身后走出了一个清瘦的男孩。男孩有点含胸驼背,但即使如此,也能看出他比校长还要高些。他的脸因为害羞而泛上一股红晕,但皮肤极为白皙,五官极为清秀。让人稍稍惋惜的是,他的右眉梢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一直延申到发际线。可即便如此,依旧可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年了。

“呀,天底下竟还有和阿妈一样白净的人!” 港生一见这男孩,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一方面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人,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人和自己的母亲林芝有几分相似。就这样,港生直愣愣地盯了好几眼。那人注意到了港生的目光,脸红得更厉害了。

“这位同学名叫陈默,耳东陈,默默不语的默。”刘校长介绍说。说完,他颇有威仪的目光扫视过教室,仿佛在寻找什么。过了片刻,他命令道:

“刘蓓,你般到后排空座上。陈默,你去和港生同桌。”

“爸~~~!凭什么我要换位子?这不公平!”坐在港生旁边的刘蓓腾的一下站起来,尖声抗议。胸部气鼓鼓地一起一伏着。 刘天宇和做护士长的妻子一直未能生育,就只有刘蓓这么一个养女从小如珠如宝,未免娇惯了些。

“你坐下!”刘天宇板起脸来,略微提高了声音。

犟了半晌,刘蓓终于服输了。她红着眼眶,收拾好了东西,不情不愿地搬到了后排空座。

好看得有点不像话,而且也害羞得不像话的新同学陈默就这样成了港生的新同桌。

早课期间,港生偷偷地瞄了新同桌好几眼,可陈默却专心致志地看着汤老师在黑板上演算,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港生好生无趣。

 

校园霸凌

中午午休时,港生去隔壁天星港小学给林芝跑了趟腿。回来就看到操场大槐树下一群人吵吵嚷嚷的。原来他“小团体”里面十几个少男少女们正围起来恶狠狠地申讨什么人。为首的正是刘蓓。她一张算得上好看的脸上,五官因为兴奋变得扭曲起来,活像一只耀武扬威的斗鸡。

“说,是不是你偷吃了我的巧克力!” 刘蓓杏眼圆睁,手指尖快戳到对面人的脸上去了。“我记得一清二楚,换座位的时候把巧克力拉在了书桌里。怎么才这一会儿,它自己就长了翅膀飞了?”

刘蓓说罢,得意地向人群瞄了一眼。少男少女们随即发出嘘声以示赞同,“就是,除了他还有谁?是他拿的。小偷!小偷!”

得到了群体撑腰的刘蓓越发得意了,她不怀好意地指了指大槐树下的水坑,“如果你不想我报告给汤老师的话,现在就去水坑里舔一口水喝!”

“喝!喝!喝!喝!喝!喝!”人群腾地一下哄了起来,少年们像打了鸡血似的声潮一浪高过一浪。被重重包围的陈默一声不吭,在起哄声中头越来越低,脸越来越红,仿佛就要滴出血来。不知是谁起的头,突然一个人跳到陈默的背上,猝不及防的他一下子就单膝跪下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更多的人从上面叠压了下来。陈默马上就被压垮了,整张脸被人按进了水坑。

这时轰隆隆的一声,万里无云的晴空中毫无征兆地响起了惊雷。蓝天瞬间就乌云密布,群情激奋的少年们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就在第一滴雨滴掉下来的时刻,一个沉稳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不是他,偷吃的人是我。有什么惩罚,冲我来。”

陈默在震惊中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恍若天神一般的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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