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小孩-同学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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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小孩—同学印象

      小学五年级, 我被老师选中去参加镇五年级的数学竞赛。我代表一班,同去的还有二班的一名男生。

      考完了感觉不错,可当老师把我们两位考试代表叫到办公室时我才知道我只考了49 分,同去的男生得了99分是全镇第二名。

      老师说我每道答题都比别人多出两到三个步骤,所以只能得一半分, 老师还说了些别的,可我没听到。

       我哭了,而且声音很大。我不知道自己是羞愧还是委屈,而老师大概也被我的哭声吓坏了, 连连劝我别哭还许诺下次竞赛继续让我去。可我继续哭,因为当时除了哭实在不知道还可以做啥。

      从那以后我就老做梦考试不及格。

      而我在小学里也就只参加了那么一次比赛, 不久也就升初中了。

      镇初中座落在两个村子之间,离我们村更近。附近七八个村的孩子都来这上学。我姥姥家就是另外一个村的,而我小时候成天蹲姥姥家所以刚入学就认识很多同学 。

      永胜就是姥姥村的,他瘦瘦的,个子不高,又调皮又捣蛋。他上墙爬屋掏鸟窝样样在行,行动迅速又敏捷,猴子一般。他还特别聪明,虽然很少正儿八经地听课,可学习成绩很不错。

      那时候学习不紧张所以大家有时间玩有时间闹,闹的最厉害的是坐在第几排的小不点们。我的好朋友美玲和永胜紧挨着,所以他们俩闹的时间比较多,可大多也是小打小闹。

      有一天上自习课,这俩又闹开了。

      一开始舌战后来竟然成了实战。因为空间有限所以战场一会就漫延到了讲台上。

      美玲开始占上风,可一回儿就被永胜打哭了。

      我已忘记到底是怎么回事,应该是美玲让我帮她。我想主要原因应该还是我平常对永胜调皮捣蛋的行为看不惯,其次是想帮好朋友的忙。不管什么原因吧,反正我稀里糊涂地卷入了一场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的战争。

      两个打一个,结果是永胜的嘴巴流血了,他哭了因为他冤枉委屈,也因为老师不相信他,不相信我这个好学生会打架也不相信我会打过永胜。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我和勇胜被老师提留到了办公室罚站,站了半个下午。

      又闹又皮,永胜也是挨老师揍最多的学生。那时候的老师真心对学生好, 看聪敏过人的永胜不好好用功,班主任老师气得牙跟都疼。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老师气坏了把永胜的头往墙上撞的情景:咚, 一声,我的心噗通一下,咚,又一声,我的心又噗通一下,那响声,现在想起依然会震耳朵。

      长大后的永胜却成了和我们班主任老师最亲密的学生,长大后的永胜也是又高又帅, 而且和蔼可亲。多少年后同学见面时大家竟没有一丝的隔阂,当然打架的事还记得。美玲和永胜更亲,也许是打闹久了有感情,可她到底还是把我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给忘得一干二净。

       一个和我同村的姓陈的男生,印象也够深。 他不调皮也不捣蛋可幽默诙谐。教我们数学的老师刚从师范学校毕业, 喜欢穿一件当时流行的黄色军装上衣。那个时候老师们的伙食也不怎么好会时常吃玉米面做的窝窝头。同学们排队放学会经常看到老师们从学校食堂打饭出来端着窝窝头往宿舍走。

      这天放学后大家正悠哉悠哉的排队往家走,碰到迎面而来的数学老师,他端着一碗菜,菜上面是一个金黄金黄的窝窝头,还呼呼地冒着热气。

     陈同学来灵感了,因为当时数学老师正在教大家对数,课堂上老师log 来log去讲而下面的大家迷迷糊糊地听,不很明白却觉得好玩。

     看看老师的黄上衣,再看看正冒着热气黄黄的窝窝头,陈同学呲牙咧嘴地朝数学老师笑了笑,突然茅塞顿开似地大声地喊道: 以黄为底X的粑谷。

      粑谷,在我们老家,是窝窝头的意思。

      初三时加了英语课,学校没有师资,就派教音乐的韩老师去县城学习了三个月的英语然后回来教我们。 虽是现学现卖,可老师教的头头是道学生学的热火朝天。天还蒙蒙亮,教师里已响起大家朗朗地读英语的声音。邻桌的一个男生更是读得不亦乐乎,读岀来的英语听起来古文一般,像极了鲁迅笔下巜百草园与三味书屋》里的老先生。这位同学摇头晃脑声音抑扬顿挫,他一个早自习读的只是一句对话: Good Morning, how are you?  一 I am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我使劲捂住耳朵可一点用处也没有。他的声音太大了,估计一里之外都听得见。

      坐在我后面的同学,安安静静,不怎么讲话也不怎么惹事。我们应该是好朋友,因为友好的时候多不友好的时候少。可有一次我起身时他的桌子把我碰痛了, 然后我们俩就吵了个小架,我觉得他是故意的他说不是。故事的结尾是我把他的圆规从窗户給扔了出去然后我俩一个星期没讲话。

      印象中他穿一件深蓝色地中山装, 干干净净的,他喜欢拿一张干干的薄煎饼,站在讲台上,不慌不忙慢慢地吃。那场景似油画一般定格在那,定格在初三一班教室的讲台上。

      多少年过去了,这位同学依然安静,即使在微信群里。他偶尔也会给你点个赞,啪的一声吓你一跳让你回不过神来。

      初三开始几个月后,班里来个很特别的小男生。 他文文静静的,嘴唇厚厚,好似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合群,离大家很远。

      大家都是农家子弟,衣服简单朴素。可这位同学, 不仅衣服漂亮好看,还时髦现代。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穿了一条白色的紧身的小喇叭裤,纯白色的没有一点污迹。他当时站在讲台的一个角落,一个人站在那儿。当时在我的心目中, 他不属于我们这个群体,因为他和大家太不一样了。

      多年后同学再见面,那穿白色喇叭裤的少年已变得很接地气也似乎已是我们中的一员,可他骨子里的那份清高孤傲与不羁却依然,那种子或许在他十二三岁的少年时代就已经种下了。

      他成了作家。

      如果你用心读他的作品,你更会感受到这些。

一一一一一一

      不经意地,会想起从前的事情。

      不经意地,那些小孩, 从乡间走来,带着浓浓的乡音,穿着简单朴素的衣服,鞋底粘着厚厚的泥巴。

      他们向我走来,真实生动而又亲切。

clarelanti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狗2014' 的评论 : 是啊,亲切温暖。
雪狗2014 发表评论于
小时候的回忆,真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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