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的学术不端
上海的网红医生张文宏被指控抄袭,其博士论文引言部分中的3千余字,整整四页,是从他人文章中直接搬过去的,只是在开始的时候稍微做了些改动,其它部分连标点都搬过去了,这样的行为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抄袭,不仅博士生知道,就连硕士生甚至本科生也应该知道,难道复旦大学的学术委员会不知道吗?
实际上他们是知道的,因为2017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试行)中明确指出:“(二)尊重知识产权,在学术成果中引用他人成果,必须注明出处,不得损害被引用人的权益;引用他人尚未发表的研究思路和结果,必须经过该人同意,并注明被引用人的名字或出处;被引用的内容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张文宏的行为显然违背了上述规定,他在自己的学术成果即博士论文中,把人家的文章全部搬了过来当成自己的作品,应该算是“引用了他人成果”吧。有人说是综述,是的,可是抄袭综述也是抄袭,再说,综述大小也是他人的成果,综述内容虽不是原创,但也是作者认真地一篇篇查找文献,然后精读细读,并把相关却零碎的东西予以归纳和总结,形成新的看法或观点。
其过程不仅也花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心血,也需要作者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不仅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不然张也不会去抄袭它,而且没有了那个张的论文就不会被接受,从这个意义上看,对张的论文本身也是有很大价值的。有人说即使没有它,张也可以想其它办法,什么办法?除非是自己想综述作者那样一篇篇地看文章,一点点地写,不然只能去搬另外一个人的文章,如果是那样的话,还是抄袭。
不管什么人,抄袭就是抄袭,不管是按复旦的学术规范还是任何学校都规范,不管复旦当时有没有这个规范,不管是现在还是古代,都是抄袭,period!
既然抄袭了,就明显违背了复旦自己的学术规范,可是违背了却不构成学术不端或者不当,那要这个规范干嘛?难道要像该校的仇思隽那样把人的论文从头到尾包括目录和致谢都拿来用才算是不端或者不当吗?
实际上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做出这种决定的人是知道张这么做不管是在复旦还是其它地方都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加上一句“认定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当年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问题是当年上海医大的规定容许博士生大段大段地抄袭其他人的文章吗?估计不会吧?
复旦这么做明显是在为张文宏开脱,他们这么做其实很难为复旦学术委员会的那些人,因为那样做和他们以前高调打假的行为几乎是背道而驰的,就在几年前的2017年,复旦不但处理了写《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一书时抄袭了外文文献的英文教授,还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宣传,为自己立牌坊。
可这次在张犯了同样错误的时候,复旦居然说虽然不规范,却不构成学术不端或者不当。如果复旦认定这不叫学术不端或不当,那么写书的那几位教授岂不是被冤枉了,那样的话,复旦是不是应该给那几个人翻案呢?
实际上不是的,不是那几个人做对了,也不是复旦上次做错了,而是这次他们却不愿意那么做了。个中原委,大家都知道,张不仅是名人,也是红人,不仅上海市民大多数对他有好感,上海市委书记还在张抄袭被暴露出来之后,亲自出面到他所在医院访问,为他撑腰。
可是不管是谁,抄袭不仅是不规范,也是学术不端,除非复旦的标准和人家的不一样,只是这样,复旦给世人的感觉就是容忍甚至袒护学术不端了。
做小姐对错是个人甚至社会认知问题,但不管怎么认知,都改变不了做小姐的事实。同理,不管复旦怎么认定,都改变不了张文宏抄袭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