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我陪过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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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杯中物,却有道不尽的闲情逸趣、离愁别恨。

 笠日,偶读苏东坡的诗词,“还来一醉西湖雨,不见跳珠十五年”、 “酒勿嫌浊,人当取醇”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酒香。众所皆知,东坡亦擅家酿,在岭南,所酿桂酒,用的是生姜、肉桂做配料。这种酒,温中利肝,轻身健骨,养神发色,常服可延年益寿,更御瘴邪之气。东坡誉为天神甘露。只可惜,他最钟爱的朝云夫人自痛失幼子干儿后,吃斋敬佛、诵《金刚经》,滴酒不沾。据传说最后她被岭南的瘴气所侵,客死惠州,让东坡悲恸欲绝。 


  
读罢小文唏嘘之余,不由想起自己早年两桩饮酒的荒唐事:

  那时我20岁出头的样子,刚出校门,做着一份朝九晚五、兢兢业业的小职员的差事。

  有次,顶头上司李处长带我出去“见世面”,顶着“去分公司视察”的名义。结果,一到公司就稀里糊涂地被人用“给领导们接风”的藉口,强拉硬扯地拽到附近一家饭店的餐桌上去了。坦白讲,在大学还是俺那三教九流客似云来的家里,我只是偶尔喝过啤酒。大多数时间,都是喝天与地绿茶或雪碧。常听人家问“你会不会喝酒?”心里就纳闷,酒不就是从嘴里进去,入食道,进胃肠吗?岂有不会之理?

   结果,那天,李处正贵体有恙。进驻灯火辉煌的饭厅之前,他附耳悄声跟我说:“今天栽了。我这两天正被胃病折腾着。这几个分公司的人,都是好酒量。一定被撂倒了。”

   我有些茫然,第六感告诉我危险就在前方。只瞥见处长一副听天由命的模样,我这不知深浅的泥菩萨也跟了进去。其实,我们办公室还有一位叫小冯的年轻俊杰,画画跟喝酒一样在行,可惜请假回老家了,只剩下我陪同李大人来巡察。至于我,在餐桌上除了会照顾好自己蓬勃的胃口之外,和一根树桩也没什么两样。

  大家坐定。寒暄片刻,家长里短地说了几轮,大鱼大肉、红橙青绿地盘了一大桌,就直奔主题——敬酒。人家看我年轻女孩,而且端了一副“不好惹”的高傲腔调,都绕过我,直接进攻处长。酒过三巡,李处双手微颤、面色苍白。估计他又不忍心扫大家的兴,狠了心要打肿瘦脸充胖子。最后,他们玩起打赌的游戏,猜谁是谁家的“小姨子”,我听了一头雾水。眼角瞥见几张不怀好意的笑脸,替处长捏了一把冷汗。果不其然,处长败了个丢盔弃甲,几个人叫嚣要他认罚。片刻之后,齐刷刷地,处长面前摆了六盅汾酒。他额头上冷汗涔涔直冒。

   我、作为尊敬的处长手下的小职员,在一旁坐立不宁了。大义凛然地挺身而出,誓言旦旦地说“李处今天胃疼。我替他喝了。”言毕,我本着喝酒就是喝白开水的原则,端起第一盅,仰脖灌进嘴巴。当火辣辣的液体,滑过舌根、蹿进食道、滚过我的胃幽门、灼烧着无辜的胃囊、喉咙口燃起了一搓烈火,我心中不由大骂:“TMD,谁发明的酒,明明是毒药?”不由打了个寒顫,暗自叫苦,又瞥见桌上还有五盅酒瞪着我冷笑。我,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谁曾想,我刚狼狈地放下空酒盅,身旁就掌声四起,几位道貌岸然的君子为我喝彩,鼓励我继续“干杯”、颂扬我“爽快”。倒是处长不停地提醒“别着急,吃点菜再喝,又不是参加比赛”。我吃了两口青菜。心一横,“今天豁出去了。”俺就接着往下喝。天知道,我居然一口气把剩下的五盅全灌进了肚皮。到最后两杯,突然思维敏捷地想起前两天丢的银行卡被我塞哪儿了。喝完了,觉得脸上阵阵发烫,皮笑肉不笑地坐下来,头脑格外清醒,听觉异常灵敏,似乎一瞬间,我走进了个无人的宽阔空间。

  桌上的前辈们齐声称赞,说我“真人不露相”、“是人才”,大有要再敬一轮的架势。我傻傻地坐着,管不住自己的面部表情,舌头有点不大听使唤,怔怔地望着他们继续觥斛交错。处长急忙站出来,替我解围,我才得以脱身。

  又有一次,到新婚与先生小别的闺蜜家,蜷在她家厨房的小桌旁,一边说着天南地北一边喝光了她珍藏的一瓶洋酒,之后便人事不省。

  按道理洋酒的度数并不高,闺蜜还摆出一些鱿鱼丝佐酒,桌边仅点一处红色脚灯。望过漆黑的玻璃窗,只见天外明月众星,屋内却是灯影摇红, 更觉樽前如梦。

  她斜睨着深琥珀色的液体,揶揄道:这专治失意。我摇晃着半玻璃茶杯的甘露说:又不是孟婆汤,喝了失忆?说罢,苦笑不已,还有点“莫许杯深琥珀浓,未成沈醉意先融”的味道。那时,隐隐领悟到:酒这东西是毒药,跟爱情、文学同一性质。绚烂迷魂,一旦坠入,备受折磨。

 次日,一觉醒来,但见窗前雨疏风骤卷帘斜,恍然间也忘却自己身在何处,觉得头痛欲裂、肠冷腹空。

 踱去闺蜜的房间,她还在酣睡。悻悻然,没打招呼,推门走人。

 之后流浪他乡,再无联系。最近,在网上偶遇,客气地寒暄,俨然已成了熟悉的陌生人。时光就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见她微博留言:醉后各东西,转眼又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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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首我唱的《漠河舞厅》,算对酒当歌吧。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華西車城' 的评论 : 拼酒文化的确害人。谢谢华西造访!
華西車城 发表评论于
小時候喝過很多,工作以後又喝過很多,從來沒有醉過,但是最討厭酒局和所謂酒品、人品之無稽笑談,赴美之後便再不酗酒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石假装' 的评论 : 那太好了,睡不着的时候,就眯一口。嘻嘻。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驻足闻香' 的评论 : 对。估计平时都喝了,没看度数呢。:)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东村山人' 的评论 : 谢谢鼓励!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息于目-好于心-候于手' 的评论 : 哇,一看就是行家!厉害!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unchenxx' 的评论 : 谢谢谨记在心! :)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XiaoPan_DE' 的评论 : 还是少喝比较好!握爪! :)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不会的,我们都跟你一样的。没啥好喝的。嘻嘻。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亦中' 的评论 : 谢谢!:))
碧蓝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菲儿鼓励!练得次数还不够多。嘻嘻。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会喝酒真好,有这么多趣事。我一口就睡着了。
驻足闻香 发表评论于
好玩。

不过,下次随便去个Liquor Store看看洋酒的度数,whiskey bourbon rum 度数都不低。
东村山人 发表评论于
好文!赞!
东村山人 发表评论于
好文!赞!
息于目-好于心-候于手 发表评论于
那两只龙泉窑的青瓷杯看上去晶莹如玉,很漂亮
munchenxx 发表评论于
酒精是第一类致癌物,一滴都不要沾。
XiaoPan_DE 发表评论于
好文!我不能喝酒,少了无数乐趣。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我一直觉得大家爱酒特不可思议,我试着不少次了,喝啤酒、红酒,没一次爱喝的,实在不喜欢酒,也无法品味诱入天仙的感觉:)少一种大众感觉,总觉得自己怪怪的:(
亦中 发表评论于
厉害!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哇塞,蓝天还是酒仙、写得太精彩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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