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有爱则强)
水又红的许多课都在晚上,只要没有时间冲突,屠兵都去接送水又红。
已经接近深秋,楼前的几棵枫树非常不一致地分别披上了绿、红、黄和桔色的外装,好像是在宣告着他们个性的独立。
这天晚上八点多种,屠兵拿着水又红的一件银灰色的风衣来到水又红上课的教室外。已经下课,有学生陆续走了出来。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不见水又红出来,屠兵推开教室的后门往里张望,只见水又红和一名白人男子坐在一起,讨论着什么。那男子年轻英俊,身材高大,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水又红的脸。酸溜溜的不悦之感瞬间侵占了屠兵的心。
屠兵退出教室,站在冷空气里。他相信自己的女朋友,但这些狂蜂浪蝶让他不安,他突然觉得水又红也可能有同样的感受。于是,他重新走回教室,那名男子还在那里。屠兵径直走了过去,站在水又红旁边,把手放在她的肩上,微笑着和那男子打了个招呼。那男子起身说了声对不起,立即出门走了。
水又红收拾起自己的书本,跟着屠兵离开了教室。屠兵把风衣递给水又红,并接过她的背包。“这个微观经济学课有点难,好多美国人都听不懂。” 水又红一边披上风衣一边说,“这个美国男孩儿每次都问这问那。”
见屠兵不吭声,一个人在前面走着,水又红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 旵豆,怎么了?”水又红紧走了两步,赶上屠兵。
屠兵想着社会上的狂蜂浪蝶,心里有些烦。被水又红一叫,方才意识到自己冷落了水又红。
“唉,你看这棵枫树的叶子多美!”屠兵指着路边的一棵枫树说。
水又红看得出,刚才屠兵不是在看枫叶。
“旵豆,你是不是不高兴?”水又红又问。
“Jaz, 你知道自己很漂亮吗?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会为你动心。”说出自己的内心话,屠兵有些后悔,听着好像自己很没有自信。
“旵豆,原来你是个醋坛子。”水又红听到这话,拉住屠兵的手笑了。
“旵豆,你到底不相信我,或是不相信你自己?”水又红笑过之后好像有些不高兴。
屠兵抓紧了水又红的手,想说个笑话,改善一下气氛,但一时想不出。
“Jaz,我没有怀疑过什么,但你知道,这世上有许多无聊的狂蜂浪蝶,被这些人缠上,也许会有许多烦恼。”屠兵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旵豆,你还是不相信我喽。”水又红愈加不悦,“你知道,大学四年,除了你只外,我没有和任何追求者有过任何来往。我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任何女子能象我一样和男人保持好距离了。”水又红说完,挣脱屠兵的手,独自往前走了。
屠兵听了这话,觉得处处在理,都怨自己多想。赶快赶上去,又拉住水又红的手。
“哎呀,今天晚饭那盘醋溜土豆里的醋都被我喝了,大脑被酸坏了。满脑子瞎想,又胡言乱语,请您高风亮节,别生气。”屠兵向水又红求饶。
水又红笑了。
两人很快就把这件事儿忘了。
回到公寓,两人在沙发上依偎在一起,看了一会儿电视,是那种抢答答对了赢钱的节目,有几个简单的世界历史知识,被参与者答错,他们两一直为参与者着急。
晚上十点,他们上床睡觉。对他们两个大人来说,床有点小,不过他们喜欢挤在一起,紧紧挨着睡觉的感觉。
那年的农历中秋节在周四,屠兵和水又红都忙着自己的功课,当天和其他周四也没有什么两样。他们计划着周末去买盒月饼,做一些好吃的,庆贺一下。正好,凌建打电话说那个周末要来纽约。屠兵甚是高兴。
屠兵想让凌建住在他们公寓的客厅里,这样有些家庭气氛,他们也有更多的时间聊天,但凌建说他的旅馆早已订好,屠兵便不再强求。
凌建住在离他们不远的沃尔夫大酒店。周六上午十一点多钟,凌建赶到了屠兵的公寓,他手里提着盒子上镶着金色花纹的月饼,一看就是非常昂贵的那种。
凌建看到水又红时,愣住了,他痴痴地盯着水又红的脸,说:“怎么这么眼熟,好像我们在哪儿见过。”屠兵一脸诧异,水又红也有些尴尬。屠兵从没有见过凌建这样地看着一个女子,他记得大学时,即使在他们年级最漂亮的富尊礼面前,凌建也没有放下过自己的高傲。“眼熟”“在哪见过”,屠兵心想,他真是满嘴胡扯。凌建和水又红肯定没有见过面,这也许是他从什么地方学来的撩妹行话。
凌建进到他们寒酸的公寓,坐在他们捡来的白沙发上,低着头一副深思的模样。
水又红把凌建带来的月饼放进厨房,并在那里找饮料。
屠兵在凌建身边坐下问他生意怎么样。听到屠兵的问话,凌建好像才有些回过神来。他敷衍地回了声“生意不错”,然后说他在网上买了三张百老汇音乐剧《奥赛罗》的票,想和他们一起去看演出。演出是下午2点的,所以他们在附近的那家中餐馆匆匆吃了一顿午饭。吃饭期间,凌建好像还是一直在想着心事,除了偶尔在水又红脸上瞟一眼,简单地回答屠兵的问话外,基本没有怎么说话,也没有吃东西。屠兵让他吃菜,他一直说自己不饿。吃完饭,他们立即往剧院赶。
这是屠兵和水又红第一次看百老汇演出,都有点兴奋。
凌建买的是剧场里最好的位置——前排中央。他们找到他们的位置依次入座。水又红意识到自己坐在了屠兵和凌建之间,因和凌建不熟,有些尴尬,赶紧起身,让屠兵坐在了中间。
舞台华美,唱腔婉转,舞蹈曼妙,情节曲折,一部音乐剧把著名的莎士比亚悲剧里的爱和恨诠释得淋漓尽致。
屠兵和水又红手拉着手,高潮之处,水又红都会不自主地往屠兵身上靠。
屠兵偶尔也和凌建交流一下,只是觉得凌建整场都心不在焉。
剧终,奥赛罗在悲愤中自尽,水又红流出了眼泪。屠兵则想着妒嫉——这个人性的毒瘤,真是害人不浅。更有文人将之和爱情混淆在一起,真是大错而特错。
他们从剧场出来,本来是要一起去吃晚饭的。不知怎的,凌建看起来非常不自在,他说自己有事儿,得回加拿大了。当晚就坐飞机走了。
冷风吹落了屠兵公寓楼前树上的最后一片秋叶,一年中最欢快的节日季节来临。
在充满节日气氛的大都市里,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圣诞节就要到了。 这天傍晚,水又红在上课,屠兵一个人在家,盘算着准备什么样的能给水又红带来惊喜的圣诞礼物。窗台上的那盆茉莉花不断飘出阵阵清香。这就是那株被水又红捡回家时奄奄一息的茉莉花,在他们两人的呵护下,现在已朝气蓬勃,花满枝头。
电话响了。屠兵接起电话,迷惑了好一会儿,才搞明白是凌建的母亲凌妃嫣。她说自己在纽约参加一个珠宝展览会,想见一下他和水又红。
屠兵在大学时听说过凌妃嫣。他清楚地记得,在宿舍里,涂浩绽曾粗俗地评价过她:“著名企业家?著名开裆专家吧!裤裆一开,名利都来。”他们宿舍的人都跟着哄堂大笑。
屠兵当时看着空着的凌建的床位,心里有个怪想:这样的耻辱需要多少年的发酵、分解和重建,才能成为凌建脸上那一份高傲啊?
凌妃嫣也住在沃尔夫大酒店,因离他们不远,电话之后,凌妃嫣很快便到了。
屠兵打开门,一个浑身珠光宝气的女人站在那里。只见她身材高挑,胖瘦适中,她的五官都长得非常漂亮,但画着浓浓的妆,脸粉嫩、粉嫩的,像商店里的塑胶娃娃。她穿着黑色的貂皮大衣,脖颈上戴着几圈白色的珍珠项链,外加几片紫红的宝石。她手上有很多闪闪发光的戒指,其中一个镶着一颗很大的钻石,钻石的光芒照得人睁不开眼。
凌妃嫣看着屠兵,像是对着一件商品,上下打量。“听说你是月城的,是市里的或是县里的?”她面无表情地说着。
“我是高县农村的。”屠兵回答。
“高县农村,姓屠?那你认识屠水京吗?”
“你怎么认识我父亲?”屠兵一脸诧异。
“果然是那个下贱的乡巴佬的儿子。我说看着有点眼熟。”
这位靠着妻子吴清纯飞黄腾达的白源华的情妇,看起来对和吴清纯有着十几年不正当关系的屠水京也了如指掌。
屠兵虽然憎恶自己的父亲,但被人和他联系在一起并当面羞辱,还是一股怒火直冲头顶。
“他是他,我是我,请不要把我和他绑在一起。我敬你是我的长辈,不想和你争吵,你走吧!”屠兵气愤地说着。这时正好水又红回来了,很少看到屠兵愤怒的样子,水又红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她绕过凌妃嫣快步走到屠兵身边,搂住屠兵的肩膀。
凌妃嫣又开始上下打量着水又红,也像对着一件商品。
“果然是绝代美人,怪不得害得我儿子朝思暮想。”
“你肯定不知道,你的男朋友是一个下贱的乡巴佬的儿子。”
还没等她说完,水又红就大声斥责:“你住口,他是他,他父亲是他父亲。他父亲做的事儿和他没有一点关系。”
“亏你想得开。你的男朋友不就是个哲学博士吗?就算是个美国的医学博士,又能怎样?一辈子的收入也不过是我收入的零头。”
水又红听到这话,一下子冲到凌妃嫣面前,指着凌妃嫣的鼻子说:“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最脏?什么最脏?钱!你炫耀你有钱,不就是告诉大家你有多脏吗?你的钱买不来你的尊严,更买不来你儿子的幸福。你给我滚,滚,滚出去!”
被压抑了二十多年,水又红终于在这个长得酷似自己母亲的女人面前爆发了,像火山一样,炽热的岩浆四射,杀伤力无限。
凌妃嫣被吓住了,不由得往后退了几步,水又红咣当一声锁上了门。
屠兵看着这一幕,也惊呆了。他从没想到,一向柔软的水又红也有这么强势的一刻。
真应了那句话:为母则刚,有爱则强!
两个人抱在一起大笑起来。
窗外的街上,凌妃嫣低着头,步履缓慢地走着,水又红的话句句刺痛着她的心。
有钱人的傲慢只能是对着跪拜的穷人,在水又红和屠兵这两个识金钱如粪土的人面前,自讨其辱是注定的结局。
自此,屠兵和凌建再无交集,直到若干年之后,屠兵听到凌建毒瘾发作,药物过量而死的噩耗,心中有些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