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年夏天,去大使馆签证。
站我前面排队的人在看一张北京青年报,我隔着他的肩头看了一眼,正好有一篇我写的文章。
我对他说,那篇署名洪典的文章是我写的。
他明显不相信,白了我一眼,继续看他的报纸。
签证的时候,那个签证官,把我的材料收进去,说你学校研究生办公室的信没有明确写你的收入。
他把我的材料放下,揉眼睛,最终说,我给你签证。
出了大使馆,我骑车在西单路口找了个报摊买了份北京青年报。
等我骑车离开快一里路了,想起我放护照的包,留在报摊上。赶紧回去,居然还在。
那篇文章题目忘记了,只记得说面对生活,仿佛和空气打拳。最后一句是,不想那么多,倒头睡个好觉。
那是我一生唯一一次用笔名洪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