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实习的某市医院也有中医学院的实习生,人不比我们少。
当时,我们多少有那么点优越感,而他们似乎也承认这一点。具体表现在他们对西医内外妇儿各科实习特别上心,知识也相当扎实。
他们当中有一个篮球打得好,跟我成了朋友。免不了一番考较,皆叹惋:这岂止中西医结合,直接的中西医融合嘛。这哥们现在美国行医,有自己的诊所,雇了一大群人。
记得我们中医有190学时,超过基础临床各科,位居第二(第一是政治)。我们的中医教授很有几个是解放初写血书放弃西医,改学中医的。
做住院医生时,如病人要求,也会望闻问切,辩证施治,君臣佐使,立法处方。
实事求是的说: 作为医生,我没用中药治好过任何人; 作为病人,我没感觉中药有任何疗效。读鲁迅《父亲的病》,心有戚戚焉。
一己谬见,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