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司法部建议增设20或30年长期刑逐渐减少死刑
http://news.sina.com.cn/c/2005-01-17/02274851639s.shtml
2012年, 美国加州因死刑费用过高而废除死刑?
http://www.dffyw.com/sifashijian/jj/201205/28686.html
2012年, 廢除死刑,加州現在進行式
https://www.taedp.org.tw/story/2406
美国加州因死刑费用过高而废除死刑?
http://www.dffyw.com/sifashijian/jj/201205/28686.html?
2012年05月08日10:03 东方法眼 王学堂
据刑法学者刘仁文先生统计,现在世界上有7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已在法律上或者是在事实上废除了死刑。在剩下的不到30%的国家和地区保留即便是死刑,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之区别于强制性刑罚,作为极其例外的例外措施来使用,死刑更多是象征性的刑罚,仅仅具有象征性的意义。
在我国法学界,也无例外地长期存在着死刑的存废之争。主张存者往往从国情入手,认为死刑是震慑犯罪、保护社会安全不可避免的工具;而反对者则往往从世界潮流、人权角度发力。这两种观点自然都有其道理,但因宏观叙事、大处着手从而很大程度上使争执成为学者们鸡同鸭讲的自说自话。
放眼世界,死刑的存废之争日前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正进行的如火如荼,或许可以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超过50万人签名要求投票决定死刑存废。于是该州将就是否废除死刑在11月举行全民公投,若这次死刑得以废止,加州将成美国第18个废除死刑的州。这次公投也将决定该州723名正等待处决的死刑犯的命运。据资料介绍,加利福尼亚州是全美待处决死刑犯数量最多的州,该州的圣昆丁监狱也是关押死刑犯数量最大的机构。如果死刑得以废止,该州被列入死刑名单的犯人将改判为终身监禁,并在监狱内从事劳动。
让国人想不到的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死刑存废之争当然有人权、法治等司法因素,但更重要的则事关死刑的经济成本!
死刑存废竟然要考量经济成本因素?相信许多国人对此不理解!
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这在加州是事实。之所以如此,是缘于2011年该州的一项司法调查。
调查发现,加州死刑案件已经成为该州沉重的经济负担。该州每起死刑案件从定罪到执行死刑,平均要花25年时间。过去30年虽然只有13名犯人被执行死刑,但每起案件的花费都超过3亿美元。
为了13名死刑犯竟然花了近40亿美元?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
长达25年的关押、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成本竟然高达3亿美元,足显美国司法之低效与冗长,但也尽显美国死刑之公正与慎重!
一年40亿美元的支出,本来可以为纳税人带来多少福祉啊,怎么能用到本已对社会犯下了严重罪行的死刑犯身上呢?
相信许多中国民众会这样想,美国加州民众也是这样想的!
不只是加州民众,在过于5年内,美国康涅狄格州、新泽西州、新墨西哥州、伊利诺伊州和纽约州相继废止死刑。俄勒冈州则宣布暂停死刑。
尽管上述各州废除或暂停死刑的理由不尽相同,但经济成本无疑都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废除死刑是因为执行死刑成本太高,怎么看都怎么像司法界的笑话,但不管你信不信,它就是发生了!毕竟财政的钱袋子都不宽裕,而且纳税人的巨额金钱用到那些该死的死刑犯身上无论如何是浪费,太可惜了!
其实,不只是死刑存废与经济成本有关,美国其他犯罪也会考虑这一因素。
最近中国留学生强奸女房主连累父母也被指控成为热闻。居住在美国艾奥瓦州的21岁中国青岛留学生唐鹏 3月29日以租房为借口强奸女房主,被警方指控。唐鹏的父母于4月初赶到艾奥瓦州,救子心切的他们曾对人宣称会找到指控儿子强奸的女子,并试图以报酬“劝说”其改变口供。警方随后逮捕唐鹏的父母,理由是企图贿赂受害人。父母被捕后,唐鹏本人也被控干扰证人——他在监狱中写信给朋友,要求朋友找到受害者,说服她撤销指控。 4月20日,负责调查案件的检察官莱尼斯称,她基于“文化差异”的原因撤销对唐鹏父母的指控。莱尼斯检察官说,唐鹏的父母认为他们帮儿子没有错,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他们只是想在庭外与受害人解决这一事情。
免受牢狱之灾的唐鹏父母真的是利益于“文化差异”的原因吗?
我们知道,在美国“妨碍司法”是重罪,因为涉及对司法权力的干预,是不可触及的“红线”。
前总统克林顿执政期间美国经济一直很繁荣,但他留给民众印象最深的却是他和前白宫女实习生莱温斯基之间的性绯闻,史称“拉链门”。克林顿与莱温斯基早于1995年已认识,两人在白宫发生了性关系。这本来不算个案子,因为毕竟是私生活,两厢情愿,不高尚但不犯法。1998年,时任总统的克林顿因在他与莱温斯基的性丑闻问题上说谎而受到调查,被控作伪证和妨碍司法。同年8月,克林顿向国人发表电视演说,首次公开承认与莱温斯基有“不正当关系”。不久后,众议院通过两项弹劾条款,但被参议院于翌年2月否决,克林顿得以逃过弹劾。好悬啊!
克林顿的危机不是因为性丑闻,而是因为他对陪审团说了谎,这就构成了“妨碍司法”,成了被弹劾的理由,差点因此丢了总统的宝座。
既然如此,那美国检察官为何对唐鹏的父母“网开一面”呢?
可能更多是考虑到司法成本的问题。
我们知道,诉辩交易在美国的刑事司法程序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大部分的案件均选择透过诉辩交易的方式(大约90%),而非选择透过陪审团审判。诉辩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之前,检察官因为掌握被告人犯罪的证据较少,且收集证据比较困难或代价高昂,为避免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或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以作出较轻的指控,许诺代为向法官求情为代价,换取被告人有罪的供述,而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法庭外讨价还价达成妥协的一种制度。
艾奥瓦洲的检察官,大概也面临着同样的难局:起诉一个强奸犯,本来就要动用很大的资源。现在又来了一对父母。他们企图贿赂被害人,本身虽然是重罪,但这两位是临时来美国,几天后就回去,很难对美国社会形成实质性的危害。真把他们起诉,起诉本身的费用不说,定罪后还要蹲监狱,这得需要多大成本和开支?
艾奥瓦(中国人熟知的“爱荷华”、“衣阿华”)是个美国中西部的小州,人口不过300万,资源甚少,中等家庭收4.8万美元。但州立监狱关一个犯人一年的费用高达3.15万美元。与此相对,艾奥瓦州的学生在州立大学读书,一年学费吃住全加起来也就1.5万美元出头。
把这对短期造访的中国父母判了,艾奥瓦州老百姓一家的年收入都不够养他们的,4个大学生的教育费用打了水漂儿。
美国检察官固然要捍卫法律尊严,但纳税人的利益不可能一点不考虑。
于是找个“文化差异”的借口赶紧让这对救子心切的中国父母回国算了,因为考虑到节约成本就放纵犯罪无论如何是说不出口的。这大概也是所谓检察官“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司法手段吧。
看来,司法成本已经成为美国立法(死刑存废)、司法(死刑执行甚至罪与非罪)的不可或缺因素了!
司法部建议增设20或30年长期刑逐渐减少死刑
http://news.sina.com.cn/c/2005-01-17/02274851639s.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2:27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廖卫华)备受各界关注的死刑存废之争再起波澜。昨日,在“当代刑法与人权保障”全国杰出青年刑法学家论坛上,就湘谭大学法学院院长邱兴隆提出的全面废除死刑观点,司法部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军表示,我国当前要重点解决的是改革刑罚制度,设立更多的20年、30年以上的长期刑,以此逐渐减少死刑的适用。
有6名杰出青年刑法学家围绕“刑法与人权保障”发表主题演讲。邱兴隆认为,只要承 认罪犯是人,罪犯便拥有国家和法律都不得剥夺的生命权,因此应当全面废止死刑。
张军对此表示,在实践层面全面废止死刑在我国现阶段是很难的。我国的刑法要考虑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他觉得更可行的办法是改革我国的刑罚制度,增设20年、30年的长刑。他介绍,司法部最近对我国的刑罚执行效果进行了统计,发现很多判处无期徒刑的严重暴力犯罪,大多都只关押十五六年就释放出去了。他建议,今后涉及人身权利的犯罪,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至少应当关押25年以上。当罪犯55岁左右释放出来后,犯罪激情就没有了。
张军说,设立了长期刑后,死刑在审判机关自然就会减少适用。今后在修改刑法时,立法机关也会考虑逐步减少死刑罪名。
详解引渡贪官难点 是否需要废止经济犯罪死刑 2004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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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死刑废止的历史溯源 2003年1月9日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已有111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除了死刑,自1990年代起,平均每年有3个国家废除死刑。我国的香港、澳门也已废除死刑。在发达国家中仍执行死刑的,现在仅剩美、日两国...[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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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引渡贪官难点 是否需要废止经济犯罪死刑2004-09-27 11:31:47 |
廢除死刑,加州現在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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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方潔
2012年11月6日,美國進行了總統、參眾議院議員,以及州長的選舉。部分州並得就重要議題進行公投。其中加州對廢除死刑進行公投,而53%加州選民反對廢除死刑的結果使加州仍然維持死刑。
同時,加州以68%的支持通過修正三振法案。
1994 年,加州選民以七成支持率通過「三振」法,就某些刑罰對第三次被判有罪者規定終身監禁(服刑 25 年後才有假釋機會。)。今年公投的36號提案將一些第三次非暴力、非嚴重重罪之處罰將減輕為該罪通常刑期的兩倍,並允許以前第三次非暴力、非嚴重重罪被判刑者申請減刑。
三振法修正案和廢除死刑提案公投結果不同,但提案的理由皆直指加州政府財政問題和社會安全問題的核心:該刑罰的適用浪費社會資源,且並非治安問題的解決之道。
選舉前,支持廢除死刑34號提案的團體倡議重點,除了對冤獄不可回復問題的一勞永逸外,就是「死刑制度的過度昂貴」。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南加政策主任胡綺蓮(Clarissa Woo)解釋,1978年以來,加州政府已花費40億元用於執行13項死刑。死刑所需的費用比無假釋終生監禁要高出很多。關押死刑犯需要特殊的單人牢房,上訴過程往往持續幾十年,而且死囚無須也不能工作。
而36號三振法案修正案,亦是訴求罪刑相符,使寶貴的財政和執法資源用於真正危險的暴力累犯,將監獄的空間用來關押危險的重罪犯,停止非暴力犯罪者充滿過度擁擠的監獄的情形。
擁有死刑和三振法案的加州,有百分之四十六的殺人案件並沒有逮捕到犯人,百分之五十六的強暴案沒有破案。同時監獄過度擁擠的問題甚至已被聯邦法院宣告構成「殘忍不人道之刑罰」,並要求加州須於2013年前將終身監禁人數減至3萬。
在加州政府財政出現巨額赤字,很多公共開支預算都受到大幅度削減的情況下,若依照34號提案廢除死刑改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並要求無期徒刑犯在獄中工作,支付給被害家屬的補償金,加州政府每年將節省1.3億美金。節省下來的金錢可以被用來在DNA檢驗,警察職業訓練等能夠有效保護社會的工作上。
兩個公投議案,某種程度皆是因為現實困境而重新思考重刑的意義,並以更實際的方式為解套。
三振法案修正案順利過關,而廢除死刑仍差臨門一腳,也許問題仍在人民的心結:除了實際的財政問題,對死刑的立場關乎一種態度,而這種態度使人民也許對司法不信任,也能看到冤獄的可能性或是死刑判決的恣意性,仍不免渴望死刑能在最終公理正義伸張上占有一席之地。死刑必須保留給惡行重大的犯罪,使公平正義能夠伸張,也能寬慰被害人。
這是加州廢除死刑公投的難題,也是台灣多數民意支持死刑的論點之一。
對此,也許我們可以這樣思考:所謂的「不正義」到底是何時開始存在?
美國無數的統計資料已經顯示,不同種族,被判死刑和重刑的機率也不同。加州嚴重的幫派犯罪問題,不難聯想幫派份子通常來自貧窮、家庭破碎的青少年。在這些持續的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公平不正義,會出現犯罪的結果。誠然在刑法上,我們必須相信人的自由意志,能夠選擇不犯罪,但以死刑作為解答,是忽略了整體的不正義,只對最後的犯罪結果作的立即反應。
此外,社會似乎不願承認所謂的犯罪受害者,應該包括加害者的家屬。他們心靈上的痛苦,經濟上的困難(無論是犯罪者是家庭經濟支柱,或是花費在犯罪者身上的訴訟費用、監獄探視成本等),社會加諸的歧視、忽略,或道德責難,也是一種不正義。
對不正義,我們必須有更整體的想像,在政策的選擇也決定了我們期待的社會面貌。
相較於加州1978年的廢除死刑公投有71%人民仍然贊成死刑,今年的公投顯示加州選民對死刑議題態度的轉向。此外,聯邦法院判定「三針注射」執行死刑方式,會讓死刑犯更痛苦,因而認為是違憲的作法,所以宣告加州找到人道處決的方法前,不得執行死刑,迄今死刑已經停止執行達6年。
一個暫時停止死刑的社會是使人民破除死刑對正義實踐與否迷思的契機,加州在未來廢除死刑,仍是指日可待。
* 本文刊登於第22期《廢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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