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的形态——政治或你死我活(上)

修辞立其诚 辞达而已矣 行其所当行 止于不可不
人世很耐想 白说也得说 我思故我在 枝繁月正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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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七十古来稀,今来不稀。论思考言论能力,今日中国社会中有识者上自耄耋下至而立比比皆是。身为五零后芸芸之辈,想以倚老卖老还轮不上。但是,我们这辈人至少全程经过了前后两个“三十年”,加上来自长辈的亲闻,我们只要还活着就不能不思考这些历史。如罗稷南先生在文革中去世前说的,经过了这些事,我们该学到些东西,不然就真的是白经过了。由此而常想到:但有一得之愚,与其焚于五内,不如诉诸同侪。野人献曝,非学非文,惟愿与社会上下当局者平等交流。

约于一个半世纪前,晚清人认识到中国正遭逢“三千余年一大变局”,它远不止是土砲碰上了洋枪。这个变局之前与之后的区别,唯一根本,就是一个曾经自以为本朝即是天下(“天朝”)的皇家之邦必须改制,抛开朝代旧轨,重新组织成为现代民族国家(a national state)。依此,毛泽东在抗战时写下豪言壮语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者,必应指现代中华民族,而所谓“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也断乎不可以是“复兴”成为下一个中国王朝(another dynasty of China)。

胡耀邦曾对其子弟说过:我们这个国家应当成为一个正常的国家。说这句话时的背景是文革,其时中国的政治实际正自上而下懵懵懂懂地滋生某些古代特征(以基层情形为例,当时公社以至区、县的“一元化领导”竟成为“一人化”统治,从人事管理到紧缺物资商品供应专权一揽,颇见领主制味道),以至于重提“四个现代化”之后又闻听“政治现代化”竟有如振聋发聩。显然,耀邦心目中的“正常国家”,除了应当实行现代政治制度的国家,不会是任何其他指向。

以上这些原属不待说——今日之日,有谁不知此理?要强调的是,当我们思考立论之际,这个关于历史变局的基本点必当耿耿在心,无时或忘。另一句尽人皆知的话是“要改变现实先要改变思路”。那么,且让我们讨论一些现代民族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有关从王朝国家转入现代民族国家所必要的观念改变,不问细大,只看它们:一、是否符合人道方向;二、如果是,能否实现,即是否合乎我民的同理心——这乃是中国国情与传统中的积极一面。

古来国人好说天下大势,其实原只是将一爿六合之内的变迁当作苍穹大地间的唯一。到现代才有了真正的天下大势,即国际交流与世界变化。而要谈一个国家在世界大势中何以自处,未必属于言小不言大的狭隘。最广大的胸怀所系无过于世界大同,若非遥遥无期的空想,那理想的实现,终必通过人类理性,即要靠各地各种人群对人类共同命运有了确立不拔的共识并由而产生良性行为之范。在此之前,我们先要在自己的国家,在自己的社会,在自己的族群内部找到理性途径,就本民族的共同命运取得共识,使我们的观念完成一个从古代到现代的根本改变。

我们对阶级斗争的想法和行为方式应当改变

一国之内——譬如说神州大地之内,或者说中华家墙之内——只要存在不同的人群,其利益差别就会反映为不同的观念以至政见,若说哪个国家全体人民的思想意见经常相同不二,国内竟然总无政治异见,那无异于扬言民族无思无智,是自欺欺人。只要有源于不同利益不同视角的意向分歧,除去很容易迅速化解的那些之外,这种分歧最终都不免成为阶级(阶层)或利益群之间或明或暗的斗争。所以,如果忌谈阶级、忌谈斗争,就不能面对现实透彻讨论。

一国之内的阶级矛盾是可以调和并且,但凡条件许可,应当尽力调和的。中国现代史上有例。其一: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中共即认识到(并在内部文件中提出)当时“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压过了国内阶级矛盾。这一认识符合 “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的民意,助使中华民族在当时条件下如何处置国内阶级斗争得到共识——必须调和,不调和就将沦于共亡。其二:1949年6月,大规模内战甫近停息,“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即在北平成立(“政治协商会议”一名原由国共双方代表周恩来张治中在1945年抗战胜利后的和谈中协商订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种设置的本来目的就是调和中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对政协还可多说一句。古代内战的结果是“成王败寇”,得权施政者专重朝野尊卑。而现代内战后国家的发展方向是整合社会实现共活。)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自古及今,无需理论讲章,只看古人和我们身边的事实就能知其不准确。因为,旧阶级的消失必是因旧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旧的社会关系不再,而阶级的最终消灭只来于阶级差别的消灭。由血腥厮杀的生存斗争所消灭的,是原来占踞统治地位的阶级中人,而并非阶级差别。在所谓“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阶级斗争每每以“要建设一个没有人剥削人没有人压迫人的社会”的宏愿为始,却以“革命就是换一批人发财”——剥削压迫重现——的哀叹结局。要脱出过去的循环,先要承认和面对现实。现实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不是一个无差别社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设置初心及其得以保存至今(文革中曾有撤销之议幸而未遂)、以及中国人民对其历史使命——实现各界协商共建国家——的不灭期许,就是基于一种来自人类理性的、为现代民族国家在参差矛盾中求共和发展所需要的认识。

既然阶级仍然存在,又因一些阶级矛盾不能由调和解决而到底会发生争执,那么,在正视此现实之后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个问题:在现代中国,阶级斗争以何种方式进行为最正当与可取?

1. 阶级斗争,无异于人类之间的一切斗争,有两种形态。一个是生存斗争的形态,一个是政治斗争的形态。

2. 生存斗争是阶级斗争的低级形态。当其发生之时,社会崩裂,发展停顿,谈不到进步,甚至看不到出路。低级形态的阶级斗争(俗谓“你死我活”)是不幸而会发生的事,匹夫有责,应努力避免。

3. 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高级形态。只有到了阶级斗争进入政治斗争形态(指各方首先相互承认,继而包容对话)的时期,它才有可能促成新制、创造历史、带来进步。高级形态的阶级斗争可以不仅仅是理想,匹夫有责,应致力实现。

两种形态的阶级斗争在人类历史中都有实例。

先将目光转向他山之石。年近期颐的冯世则先生在一篇题为《美国的阶级斗争》的博文中回顾:“上个世纪50年代、抗美援朝及其之后的一段时间,人们曾聚焦一个有趣的政治理论问题:美国当然有阶级,但何以没有阶级斗争,或虽有而不发达?”这个问题的产生表明那时人们认为阶级斗争必应蹈循的形态就只是你死我活的生存之拼,否认政治的或文明的形式也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形态,并且是其良性的亦是更高的形态。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Michigan 州的州长拒派州国民警卫队进入汽车制造厂镇压罢工、转而要求厂方在一个时限之内与罢工者达成协议复工,这是当地人放在州博物馆里展出、提醒后人记住的一段记录片(对当今美国政治中正有人利用民粹情绪鼓动极化和恶斗的反理性趋向也有警示意义)。但是,我们这边的政治理论不认为那是阶级斗争,更不承认其结果是社会进步,只因我们隔洋预期“应该有”流血冲突,然后一方全胜一方全败,没看到那副景像便错愕失落,所以才会提出上述之“何以”的问题。

相反之例是中国最近一场历经十年之久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中背离政治的行为。大约在一九六七年,十年后得任中国现代史学会理事长的李新先生冷眼观世,对厕身红卫兵的笔者说过一段话:我们小时候听老人讲述“看杀头”,那是将犯人带到城墙边的刑场,大刀举起,“咔嚓”一下,到了民国改成枪决……一个社会总是要从野蛮一点一点转向文明,你要相信这一点。他老人家这是在提示:那两年在“红色恐怖”叫嚣下泛滥的殴打虐杀和“群众批斗”中的常见举动都是社会正在倒退的症候,一如愚昧百姓乐看杀头毙人。至于其后“文攻武卫”的鼓噪和厮杀争斗也是同病发作,参与者尽属盲目糊涂地跟从历史倒车,杀来杀去也说不出究竟什么东西需要自己用生命来保卫,说不出那些牺牲人命的武斗到底保卫了什么。

两相对照,可以看出:在我们曾以为是“竟然没有阶级斗争”的社会中发生的那个事例其实正是采用了政治方式的阶级斗争;而我们在“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激励之下所进行的“阶级斗争”却是徒然败坏政治,硬要制造革命理由,乃至制造对立面,推动大家一起落入生存之争。上世纪自五十年代中至七十年代下半,以思想言论为罪愆(即以一宗一言为绳尺判定“好人坏人”,以思想见解是否合于官定去划分言者的“阶级”,各界国民因意见不同便被带上帽子竟成常态)、靠使民战栗的“整人”维持热度的“阶级斗争”在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中曾经反复大张旗鼓进行了二十多年,其间发生过许许多多荒谬惨烈的事情。最后,在十年内乱中,从中央领导小组到基层响应诸众争相表现无理性。它留给我们的教训够深够重,我们不能因其令人难堪便希图忘却,否则终将如杜牧《阿房宫赋》所警示:“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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