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牛二”的结局

 

牛二是何许人?

牛二大名鼎鼎,不是有什么过人之处,就是街头一混混。按水浒原文的说法,这人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牛二是因为死在名人杨志的刀口上而“一举成名”。

故事的情节就不说了。结局就是牛二撒泼被杨志误杀。杨志也锒铛入狱。

美国的“牛二”会是什么结局?

近来在乔治亚州发生的一个“牛二”的故事确让人忍俊不禁。

在乔治亚的一个城市的麦当劳店里,那天来了一位客人安东尼和他的女朋友。

安东尼要了一份汉堡包,当然,汉堡包离不开薯条。在麦当劳店为安东尼准备麦当劳的期间,安东尼和女朋友卿卿我我,过于专注美女的容颜。结果没有听到店员喊出:“250号,你的食物已经好了”。由于没有人有回应,店员便把食物放在柜台上。

过了十来分钟,安东尼突然意识到食物应该好了,于是结束调情,来到柜台前拿到了自己购买的汉堡。。。。。

没想到一分钟不到,安东尼气冲冲的又来到柜台前抱怨说:薯条不热,

“我尝了尝这薯条,它们是温的,不够热,” ("I tried the fries, they were lukewarm, but they weren't hot。")

对于这种抱怨,店主人自然会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薯条一般都是现炸的。麦当劳已经有经营多年的历史,也有着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操作程序。很显然,店主对这种投诉觉得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两人一来二去,口角发生了。安东尼开始了美国版“牛二”的运行模式,先是辱骂店主,随后开始摔摔打打。不过,美国“牛二”毕竟是美国“牛二”,他还想到了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安东尼自己“亲自”拨打了911。

警察叔叔对安东尼的投诉还是很重视的,不一会儿,两辆警车就来到了麦当劳。

安东尼看到警察叔叔,马上来了个恶人先告状,把麦当劳店数落了一番。

当然,警察叔叔肯定不会听信一面之词。于是,警察又去询问了店主,对事情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店主说“牛二”抱怨后,我们决定给他返回费用,他就开始发飙,骂人,把饮料扔到我的身上。说到这里,店主还向警察透漏说,“这个人是在缓刑期间。 我看到他的脚上带着电子脚铐(ankle bracelet)

警察听了店主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对案情心知肚明:这明摆着就是美国“牛二”在捣乱。

所以,警察接受了店主的要求,准备对安东尼发出非法侵入警告(criminal trespass warning)。

按照法律程序,警察叔叔要求安东尼提供驾照以便核对和登记相应的信息。

安东尼这时候开始支支吾吾,很不情愿。说自己没有证件。

在询问了安东尼的姓名后,警察把信息放到自己的警车中的电脑中查询。令警察大吃一惊的是,电脑竟然发出了报警的提示:

小心:男性,24岁,暴力,持有武器,危险分子,是通缉犯(Caution: violence, armed and dangerous. License suspended, wanted)

尽管面临这样的凶险局面,不得不佩服警察叔叔的淡定。他依然沉着冷静,不动声色的呼叫了支援,并轻声的问道:你什么时间可以到达?(What is your ETA?)

在预计支援快要到达的时候,警察走出警车,对安东尼说:好了,店主会返回欠你的费用,但是他也要求你不许以后再到他的店来。所以我要给你发一个禁止令。如果以后你再来这个店,你就会有麻烦。

就在这时,支援警车也来到现场。

安东尼看到这个阵势,心理开始发毛。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逮捕我吧?

警察说:不会的。你就在这个表格上签字。然后对站在车对面的安东尼说,过来签个字吧。

安东尼站在警车对面,犹犹豫豫的说:我就在这面签字吧。话音未落,心中有鬼的安东尼突然拔腿就跑。。。。。

后来的结局可想而知了。

安东尼再次锒铛入狱。

原来,安东尼被指控于 2018 年在Johns Creek谋杀了一名女子,后来在一辆燃烧的汽车内发现该女子的尸体。警方正在寻找三名与该女子的谋杀案有关的人。嫌犯之一的安东尼后来在威斯康星州被美国法警抓获。安东尼在再次被捕前处于保释状态,但因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出庭而再次被警方通缉。

安东尼进监狱是罪有应得。估计他再也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个案子暂且放到一边不再啰嗦了。

我想说的是美国人如何对付美国“牛二”。

按照限制令的规定,一旦发出了限制令,被限制的一方,比如“牛二”之流,具体地讲,必须远离限制令的要求者100码(大约90米)以外,不能靠近要求者的房子、车子、工作场所。否则,被限制的一方就视为违反了禁止令。违反禁止令会怎样呢?很简单,违反禁止令本身就是一种罪行。违反者会被逮捕,会被起诉,可能会面临一笔几千刀的罚款,也可能要坐几个月的牢。因此,违反禁止令可不是说着玩的事情。

古今中外,“牛二”们到处都是。对付“牛二”的方法很多。杨志的方法已经不合时宜,不仅违法,而且对社会危害极大。目前,从限制令执行的效果来看,限制令应该是符合历史潮流,相对容易操作的途径。

dong140 发表评论于
謝謝分享好故事
山地羊0822 发表评论于
无论多大号的牛二,在国家机器面前都不堪一击。即使有无数的牛二走上街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Timberwolf 发表评论于
碰上了Rodney King或George Floyd这样的超大号牛二,别说限制令,电警棍都不管用。最后是一个牛二倒下去千万个牛二上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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