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案,中国缺乏法制安全,法律成了整人的工具

吴亦凡案, 中国法制重大缺陷!!!

案件共识客观部分:

2021年12月5日, 都女通过冯萌蹭到吴家做客,言行举止不端,吴三番五次要她离开,吴很厌烦都某。都撒泼耍赖,死活不肯离开,赖在客卧。吴只好和友人聊到早晨七点多,才散去。吴回主卧休息,助理睡次卧,都继续赖在客卧。吴和助理中午醒来,都某在客厅,要钱要生日礼物,吴同意给都某清空购物车,付款三万二,都终于肯自行离开。

半年后,都某炒作自己是被吴抛弃而得抑郁症的前女友,成功敲诈勒索吴工作室50万,吴母报警。都某开始在网络指控吴强奸许多幼女强奸自己。吴亦凡发声明否认和都有过性接触,指责都某造谣诬告。

 

案件分歧巨大部分:

都某称吴在早晨到中午期间,进入客卧和酒醉不能反抗的自己强行发生性关系,三万二是醉酒性交的补偿。半年后,都某报案“醉酒性交”,在北京朝阳警局做了三个月口供。

吴亦凡称,自己对都某不感兴趣,所以才三番四次让人送都某离开,是都某自己强行赖着不走的。因一夜未睡,所以从早晨到中午一直在主卧熟睡。中午醒来,才发现都某没走还赖在客厅。吴亦凡称自己和都某没有任何性接触!答应给都某三万二是为了防止都某碰瓷,继续撒泼耍赖,赖着不走。

吴助理称自已也是一夜未睡,从早晨到中午一直在熟睡,未曾听到任何动静。

 

官方态度:

2021年7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通告,都某和吴有酒后性交。两天后,都某去朝阳报案,一周后,吴被逮捕。

中宣部指示彻查此案。调查了五百个女孩,历经十个月。最终找到三个女士曾经和吴及其助理在同一个房间出现过。其他多为性妄想者,监控排除了她们和吴曾同一时间同在一个房间。

2022年6月10日,秘密审判,无加拿大使馆人员参与旁听。据称有中宣部批条,“严办严判”。2022年11月25日,一审宣判,吴因与三位女士“醉酒性交”被判十三年。吴亦凡当庭上诉,一审判决作废。

据庭审工作人员爆料,控方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有女方口供,吴否认了所有指控。但是,因为有中宣部批条指示,判吴重罪是政治任务,所以一审判吴十三年,是完全基于女方口供判的!

 

旁观者分析:

法律体系要走正当程序,法律判案要看证据!此案官方做法不透明, 一直隐晦躲藏, 令人生疑!“受害者”是谁?官方称因为保护受害者隐私,所以秘密审判。但都某每天直播自己是受害者,公开绘声绘色地描述性交过程。案发经过是双方认同还是只依据单方供词”?有内衣裤精斑等生物学证据吗?有医学检查等证据吗?有视频语音证据吗? 是否全凭女方口供,判男方重罪?

如果仅凭女方口供,判人重罪,是法治之耻! 这种判案过程一公开,那就表明了在中国没有法治安全,没有人身安全。捞女可肆意诬告男性强奸,即使没有任何表明发生过性关系的证据,也能诬告成功。中宣部批条,严重干扰了法纪。 中纪委应该查查,为何中宣部成了新浪集团害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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