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小孩子上大学,一般选择两个专业。那天接到老大发到我们家庭群的通知,Leute!我会注册物理和哲学——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给孩子灌输过对任何专业倾向性,你是要故意?做给妈妈看?
所以我跟她开玩笑,好,最差,你可以做Thomas Hobbes,怎么将来都不会没饭吃。
Thomas Hobbes,被认为是现代Political Philosophy(政治哲学?不知道中文是不是这么翻译)的奠基人之一,以一部Leviathan横行天下至今已将近400年,虽然这不是一本让人读起来愉快的书,然而,书里的一些理念和这些理念下衍生的概念,仍旧被人们(不得不)接受。特别要说明的是,Thomas Hobbes生于1588年4月卒于1679年12月,足足活了91岁,所有最重要的著作,都是60岁以后发表的。其中,Leviathan面世于1651年,而当时,他已经63岁。
Leviathan本身的意思,是神学里的水怪(见Hebrew Bible,也就是Tanah,刚刚不是有人贴了这个的起源),水怪的形象呢,一般是一条龙——龙在欧洲文化里一向不是善良的形象。
The Destruction of Leviathan,by Gustave Dore(1865)
Gustave Dore生于Strasbourg,以画圣经插图闻名。Strasbourg是我很喜欢的不多的城市之一,已经是非常典型的法国建筑风格,但是大部分人会说德语(我个人感觉啊),够繁华又不是特别闹,抬眼可见路边斜坡上的葡萄园,非常有特色。
Strasbourg
在Thomas Hobbes的biography里,他的爸爸被描述为uneducated,而妈妈,用Thomas Hobbes自己的说法是,My mother gave birth to twins,myself and fear——据说他作为早产儿的原因,是他的妈妈在产前听到西班牙人入侵的炮声被惊到——这一点我深深表示怀疑,生孩子那么容易?那不如天天在医院门口放炮好了,省了助产士多少工作。
Thomas Hobbes的专业是物理,哲学和古(希腊,拉丁)文,前半生基本以靠做Tutor供养自己,他的第一个学生是William Cavendish 2世,之后,这个家族的几个孩子都是在Thomas Hobbes的引领下长大。William Cavendish家族是English Civil War时国王一方的主要支持者(突然觉得这一篇应该写English Civil War,那是我很喜欢的一个题目)。那个年代,那些王公贵族请的家庭教师反正都是驻家,包吃包住包同游,一个人倒也潇洒自在。连后来的爱因斯坦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都靠做家庭教师混了两年。
因为不仅看到Civil War的带给民众的不聊生,尤其直接目睹了所谓上层社会在战争期间的混乱焦虑和挣扎(包括流亡),反而使Thomas Hobbes对政治本身发生了兴趣,这一点被认为是他动笔写Leviathan的直接原因。
Leviathan这本书,最初的构思是给学生上的一门课,叫the Element of Law。1650年,Thomas Hobbes发表了the Element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s。到1651年,Leviathan,又被称为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Common-Wealth Ecclessiastical and Civil的面世,标志着Hobbes的政治哲学理念基本形成。
Leviathan我拿到的版本,看说明是1651年的原版(我不是特别肯定真假),不过基本已经脱掉古英语的写法,除了个别单词的拼写和现在稍微有出入。最典型的是We写成Wee,He写成Hee, 或者externall(external), hath(has)这样(我对古体英语完全没有研究,不知道这些属于拼写错误还是印刷错误),当然读起来没有Adam Smith容易,不过也没有障碍——社科类读物的优点(可能也是要求)之一是,有条理逻辑清晰,不大会有晦涩的生僻词。
全书分为四部分,Of Man, Of Common-Wealth, Of a Christian Common-Wealth,和Of the Kindome of Darkness。 我说好读易懂,因为基本以解释概念为主线,从最先开始的Sense, Speech到,Reason, Science,到the Original(l) of the Demonology,词句都很朴素。比如他说,there are two kinds of knowledge,1. knowledge of fact (sense and memory, absolute knowledge, knowledge required in a witness). 2. The consequence of one Affirmation to another (science, is a conditional, a knowledge required in a philopher, pretends to Reasoning)——应该是后来多次被引用的概念。
当然,Leviathan之所以被认为是革命性的创作,是因为他给出了对现代社会政治体系的基本概念,其中之一是对彼此(人和人,民众和政府)间contract的(不得不)接受并执行。
按照Hobbes的观点,人生短暂,人们活得很龌龊很孤独,Man is a wolf to man,为了安全,只能时刻准备迎接他人的恶意。国家如同机器,政府职员,各级机关如同关节,由人来操纵国家的运行,能够运行得好的条件是必须有一个好的机制。对国家的忠诚是被迫的人为创造。没有人应该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时,个体的自由由只能在别人同意(获得contract)的情况下获取,其中最高层面是人和国家的契约。只有国家才能避免civil war,因此为了避免战争,人们只能遵守和国家的契约,放弃某些自由。
人们在社会(自然界)中生存,造成struggle,conflict的三大主要根源是,competitor,uncertainty,和lust for glory。
因为看这本书,同时找了一点点Hobbes的介绍来看,发现人们喜欢把他和后来的Jean-Jacques Rousseau比较(大概是两者都爱讨论契约的问题?)。从文字表述的层面,我自己认为Rousseau更温和更阳光一点。不过Hobbes,更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