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能是《普世价值》吗?
《法治》能是《普世价值》吗?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阶层或是各自阶级都因各自的利益制订一些法规,只是为《各自服务》的。˙
首先《法》是《人》又或称《统治者》制订的。其次《法》是为有权制订的《统治者》服务的。不是平民百姓能够制订的。
例如美国的《法》拿到中国就行不通,反之亦然。基督教的《法》和伊斯兰教的《法》就互不相容。
一些洋奴才津津乐道地传销和直销《法治》就是《普世价值》,经走资派篡权改革开放以来己有四十多年了。经美西方授权的中国洋买办们和走资派右派们在国外的代理们是被美西方政府官员默认的,但那些民间的传销员们只是打打边鼓也很卖力,《法治》就是《普世价值》。
但是近期《香港的国安法》和《中国的间谍法》用来治国和治港时,这些洋奴才们就反对了。《香港的国安法》和《中国的间谍法》这不是以法治国吗?以法治港吗?都是《法治》啊!也就是《普世价值》啊!怎么就反对了呢?
原来洋奴才们的《法治》是可以双标的。如果可以是双标的,还能是《普世价值》吗?
《法》是具体一群人或某一群人制定的。是某一群人制定的《法》,来《治》另一群人的。
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就反对!《法治》能是《普世价值》吗?
民主革命后,工人、贫下中农没有停止,他们要革命。而一部分党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
一百年后还要不要革命?一千年后要不要革命?总还是要革命的。总是一部分人觉得受压,小官、学生、工、农、兵,不喜欢大人物压他们,所以他们要革命呢。一万年以后矛盾就看不见了?怎么看不见呢,是看得见的。
对造反派要高抬贵手,不要动不动就“滚”。有时他们犯错误,我们老同志就不犯错误?照样犯。要注意老中青三结合。有些老同志七八年没管事了,许多事情都不知道,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何论魏晋。有的人受了点冲击,心里不高兴,有气,在情理之中,可以谅解。但不能把气发到大多数人身上,发到群众身上,站在对立面去指责。周荣鑫、刘冰他们得罪了多数,要翻案,大多数人不赞成,清华两万多人,他们孤立得很。
上了大学,不想和工人划等号了,要作工人贵族。就是普通的工人农民每天也在进步。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却是幼稚可笑的,包括我。往往是下级水平高于上级,群众高于领导,领导不及普通劳动者,因为他们脱离群众,没有实践经验。不是有人说大学生不等于劳动者吗,我说我自己不及一个劳动者。有些人站在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立场,反对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改造。他们就不用改造了?谁都要改造,包括我,包括你们。工人阶级也要在斗争中不断改造自己,不然有些人也要变坏呢。英国工党就是反动的,美国产联——劳联也是反动的。
邓小平提出“三项指示为纲”,不和政治局研究,在国务院也不商量,也不报告我,就那么讲。他这个人是不抓阶级斗争的,历来不提这个纲。还是“白猫,黑猫”啊,不管是帝国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说“每次运动往往伤害老工人和有经验的干部”,那反对陈独秀、瞿秋白、李立三、罗章龙,反对王明、张国涛,反对高岗、彭德怀、刘少奇、林彪,都伤害了吗?说“教育有危机,学生不读书”。他自己就不读书,不懂马列,代表资产阶级,说是“永不翻案”,靠不住啊。小平从不谈心,人家怕,不敢和他讲话,也不听群众的意见。当领导此作风是大问题。他还是人民内部问题,引导得好,可以不走到对抗方面去(如刘少奇、林彪那样)。邓与刘、林还是有一些区别,邓愿作自我批评,而刘、林则根本不愿。要帮助他,批他的错误就是帮助,顺着不好。批是要批的,但不应一棍子打死。对犯有缺点和错误的人,我们党历来有政策,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互相帮助,改正错误,搞好团结,搞好工作。
毛泽东时代有《法》: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婚姻法》《为人民服务》《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等等。但中国共产党内的走资派们不遵守这些《法》,所以在走资派邓小平篡权上台复辟资本主的改革开放后就都取消了。
取消了之后有什么好处呢?
走资派右派资本家砖家叫兽们就可以不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可以任意地剥削压迫多吃多占侵占收受劳动人民的利益了。
走资派右派资本家砖家叫兽们就可以不遵守《婚姻法》,他们可以找情人,养小三,包小四,八十一岁老男人可以聚十八岁的孙女做老婆了。可以试婚,权贵们可以在《天上人间》包间里玩年轻漂亮女人了。不管城市还是农村随处可见妓女嫖客在市场经济下做生意。
走资派右派资本家砖家叫兽们就可以不遵守《为人民服务》,走资派特色政府的大小官员全心全意为资本家服务了。
走资派右派资本家砖家叫兽们就可以不遵守《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走资派邓小平一上台迫不及待地修改宪法,将平民百姓批判官员的四大武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从宪法中拿掉,换上了走资派邓小平们自己想要的《法》。用走资派邓小平们自己想要的《法》来《治》平民百姓。这就叫《法治》。《法治》能是《普世价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