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我坚决不吃带着顾客口水的剩饭,不卫生。快饿死了也许会吃。我吃的是没上桌的菜。
我打工那家叫五福楼,香港老板,大厨是越南人,打杂是他老婆,再加一个老墨洗碗,厨房三个人就够了。
跑堂的主要是留学生家属。我是因为暑假没事干,我室友老婆在那里打工,把我介绍过去。
我一般是睡个懒觉,中午去打个几个小时,挣十块消费,回去接着睡觉。
就是十块小费。非常少,有人只给两毛五。
我不在乎,主要是冲着可以免费吃顿巴菲午饭去的。那顿午饭管用啊,一个月我就胖了。
就这个不在乎的态度,闹出了笑话。
一次一个客人点豆腐,我想好长时间没吃豆腐了,就找了个小盘子,用勺子扒拉出来一点,吃了再上菜。
结果,在厨房打杂的越南妇人看见了,冲出来在我面前比划,NO, NO,NO。她不会英语。
多少年后,我们一起打工的朋友见面,他们都笑话我。
我说,扒拉出来吃点也没什么,我又没把口水留在菜了。
小林说,你那是一点?圆盘子,缺了个大口子,起码四分之一。你起码保持那个圆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