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作家专栏:河南信阳官员受贿后平步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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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副县长张国峰,多年前曾涉及一起商人向政府官员行贿的犯罪案件。作为受贿人,张国峰的官员一路畅通无阻。

        14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张国峰本人核实情况。他表示,此事并非一两句话能说清楚,挂断了电话。

        潮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了涉及张同峰案的一审判决书,即《魏建刚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为了在砖厂违法用地、非法开采矿山、税收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魏建刚等人给予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固始县国税局、固始县地税局及方集镇政府工作人员行贿。其中,2011年底的一天,被告人魏建刚给时任固始县方集镇镇长的张国峰送了现金1万元,张国峰收受。

        2015年10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魏建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商人魏建刚因犯行贿罪被判刑。蹊跷的是,作为收受魏建刚1万元贿赂的张国峰却毫发无损,他在离开方集镇后一路青云直上,又先后调任到丰港乡、胡族铺镇担任领导职务,直至2021年升任商城县副县长。

        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张国峰现任商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城建口工作。

        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张国峰本人,表明来意后,张国峰多次追问记者信息的来源及渠道。当记者问及张国峰在担任镇长期间收受贿赂一事时,张国峰说,此事的相关情况并非一两句话能说清楚,这件事情县里已经处理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当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当地纪委,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张国峰受贿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应被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犯罪嫌疑人,却高居于庙堂之上,掌管着一县之城建工作。如果权力不能在阳光下运行,公平正义就很难被彰显,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权力就会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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