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的戏剧不高级,至少在他那个时代,捧莎翁的都是文盲。
知道这一点拜小儿所赐。以前都是我带娃玩,这一次,我事前嘱咐:儿啊,你15了,不小了,这次英国之行,你来计划吧
。
娃也不客气,隔日提了清单,以每天5个景点的特种兵效率修理老爸。
其中伦敦三晚连看三场戏,The Book of Mormon, 歌剧魅影,麦克白。第一场是现代荒诞喜剧,第二场传统音乐剧巅峰,第三场古典得老掉牙的经典。
麦克白是莎翁的厌女之作,除了暴力和邪恶,麦克白老婆一无是处,如果旺盛的生命力折腾欲不算优点。
麦克白是晚上开演,小娃还安排了一场剧院的tour,时间在早上。
剧院叫Shakespeare Global, 传说中莎翁发迹的地方。别看现在莎翁殿堂级宗师,当年他就是剧院的签约写手,没啥地位。那个时代剧作家卖字为生,有些都羞于署名,剧本拿走,给钱就行,别说这是我写的。
莎翁创作高峰期的前七年,竟然没有任何记载。
给我们讲这些故事的是导游,一个中年大叔,本是个演员,讲起故事来有演的效果。
这就是剧院的样子,象高级茅草屋。400多年前,这地方不算伦敦城,居民中95%不会读写,连农民工都不如。
那个时代书贵,看戏便宜,买一本书的钱够看10场戏。
莎翁写廉价剧情,取悦他的文盲观众。
观众都是街坊邻居,剧院里混个脸熟。周末总得有个去处,要么教堂,要么剧院。当然剧院更好玩,玩个三四周,有罪恶感了,再去教堂忏悔。
难以想象伟大的哈姆雷特罗密欧朱丽叶在这种地方这群受众中诞生,绵延400年,到现在还吸粉。Tour时一个美国来的大妈自称莎粉,一提到老莎就开始眉飞色舞的没来由的兴奋。晚上演出时坐第一排的一个大妈拍了只有站票的我,要求给她拍照。看出来她是独自来粉莎。
看看演出前的场景,那站着的人可不少。当年场中站着的是穷人,踩着土疙瘩,由于卫生条件有限,就地撒尿的常有,味道是特别的。
但现在想站到舞台边缘要来得特别早,因为那里看表演最清楚了。
表演也不拘一格,演员常有在站着的人群中爬梯子表演,算是舞台的延伸,站着的观众也成了舞台的一部分。
说实话,这出戏我没看懂,出场人物多,语速快。
但我家小娃觉得好玩,看得投入。
妈的,莎士比亚害人,400年了还毒害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