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姦

漢姦一詞在近代華夏頗有幾個活躍期,對其詞義估計大多數人也不會有什麽異義,但來源可能有些復雜。《辭源》所收字辭爲讀古籍所需,未收錄漢姦條,因此推論漢姦一詞之歷史當非長遠。《漢語大詞典》釋爲:原指漢族的敗類,後泛指投靠外族或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祖國民族利益的人。

細想此定義似有不妥,前之漢族敗類倒説明了範圍,但後面的範圍就大了,不但出了漢族以外,而且似乎也不一定是指華夏了。關於漢姦之原意定義我也不是完全贊同的。滿清律載:兇惡棍徒,無故擾害良人,確有實據者,發極邊足四千里安置。滿清之律多以例爲照,此律應用中有一貴州漢姦強占苗人田産釀命之案例。這是我見到漢姦一詞在正式官書中的最早應用。

案由:道光十二年黔撫奏,貴州安順府鎭寍州鄉約李洲強占官田,驅逐佃户,致被逐苗人王保等失業,不甘毆傷郭品等身死,將李洲比照棍徒擾害良民例擬軍,聲明歸於王保等命案内具題,並请嗣後黔省如有強占官民田産致苗人失業釀命之案,均仍援照辦理等因,係屬嚴懲漢姦愼重苗疆起見,應如所奏。

鄉約乃滿清保甲制之地方組織一員,可類比於今之街道辦主任或農區之大村長。此漢姦一詞出於一言九鼎之道光皇帝之聖旨,且由刑部定爲律例,其當時的用法應不會被質疑。所以那時想當漢姦應有條件,一得是靠官府之人,雖無正式官身,但官家給予了權力,如鄉約、保甲長中之兇惡棍徒,再者是無故擾害良人,三嘛比較重要,受害人是非漢族者。説白了漢姦乃漢人中的兇棍惡徒,因爲官身的原因,非法律無可制之。這讓我不得不想起城管和大白。

爲什麽如此這般地談一下漢姦這個詞呢?因爲我曾有幸數次被人戴上這個帽子。

第一次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那時我還是個文學愛好者,根據下鄉時從大哥哥、大姐姐口中聽到的一些事,寫過一文名《喫者》。被領導談話,大意是:其文内容抹黑現實、丑化黨的領導,不堅守四項基本原則,實爲漢姦行爲。念年輕,工作尙屬勤奮,認錯態度良好,且未造成惡劣影響,不予處分。三年之内不可評先進。説來好笑,這漢姦之名得之虚枉。

第二次是我改變愛好,專攻方寸。上世紀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華夏集郵風盛,网上論壇雲湧,吾亦暢遊其中,甚爲得意。某日,我似乎記得是2000年以後的某個夏天,以色列一商場爲一人肉炸彈所爆,此彈爲一巴人少婦,死傷數人。其死者中有一中國公民,福建籍,且有數名中國公民失踪或信息未明。有一集郵論壇當日議論此事爲最熱之貼,全數爲反以而贊巴解之言。吾不知深淺,跟貼言及戰爭爲政客及軍人之責,平民應被置身事外,特别是老少婦孺更應保護。此次死難者中有吾之同胞,哭且不及,何歡之有?若今天我們贊頌這種以人肉炸彈攻擊老百姓的做法,那不久的將來誰來保證我們的安全?長此以往我們這些集郵者收到郵件還敢隨意打開嗎?

我這輩子所發的网貼中,那是最熱的一貼。而收到的最多詞滙旣是漢姦,絶對是大豐收。由此我亦遠離大陆的网絡集郵。再以後因爲不同的情况仍時有扣帽子的,防不勝防。人曰與盲言光是汝瞎,爲牛彈琴乃爾愚。從此再遇此類,吾皆避之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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