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裸官”到“假离婚”到“假结婚” 中共贪官欺上瞒下的新花招
中共腐败官员变着花样欺上瞒下,在“裸官”的身份受到民众诟病,组织和纪检部门严格监督和审查后,不惜采取“假离婚”,而后再利用权力、地位、金钱等诱惑与他人“假结婚”的掩耳盗铃方式,来掩盖其腐败行为,以便在一有“风吹草动”时,能无所顾忌、无所牵挂地脚底抹油,一走了之。
观察人士指出,中共领导干部中这种先“假离婚”,再“假结婚”的“裸官”,并非凤毛麟角,充分表明这些领导干部对中共政权的存续根本就没有半点信心。他们之所以表面上还在为这个政权“摇旗呐喊”,无非是想在手中大权在握时加大贪腐数量,加快转移赃款,为日后一旦因败露而逃到海外提供更多的物质基础保障。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19日公开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王大伟被控的罪行包括,严重违反中共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以权谋私收受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
除此之外,中共中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9月29日在开除王大伟党籍和公职的通报中还特别指控,“王大伟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
首个副省级假离婚、假结婚的“裸官”
“裸官”是中共体制内制度性腐败的一大特色。早在近10前, 中共当局就开始清理和查处“裸官”问题。然而,有些擅长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贪腐“裸官”开始变换手法瞒天过海,先与原配“假离婚”,然后再以与他人“假结婚”这种所谓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手段,逃避中共组织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中共组织部门,王大伟受贿案在落马“老虎”的通报中,尚属首次。从裸官,到假离婚,再到假结婚,中共副省级干部王大伟可谓是“开了先河”。
“裸官”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悉尼科技大学中国问题研究副教授冯崇义说,中共这个党国的党纪国法非常严厉。在如此严刑峻法下,如果所有人都遵守党纪国法中那些白纸黑字的条文,没有一个人可以活得下去,贪腐更无从谈起。所以,法律本身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它会逼人犯罪。如果按照中国法律去做生意,你根本赚不到钱。当官的要按照党纪国法,你当不了官,更别提你升官,所以这个制度逼所有人都犯罪、犯法。
冯崇义说,辽宁省贪官王大伟以先“假离婚”,然后再“假结婚”来掩盖其“裸官”的问题,是中共官员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
冯崇义对美国之音说:“一下子一条命令下来,一条法律下来,要把他们所有这种做法都断绝掉,让他们都回(国)去,有些人一时半会儿是做不到的,那么怎么办,那他就想出招来,就是假离婚、假结婚。这是一个对策,生存之道。”
冯崇义指出,中共官员中的多数人都是为了地位、利益、荣华富贵去当官的,而不是为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去当官。在这种情况下,整个中共体制没有一套完整监督机制,没有媒体可以随便去揭露的机制,所以官员贪腐、弄虚作假、以“假离婚”、“假结婚”来掩盖其裸官的实质,在官场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中共当局意识到“裸官”对其统治造成的巨大危害,早在2014年2月中组部就印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当年,中国共有32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通过这次清理,中共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尽管中共组织部这次清理工作调整了其中一部分官员的岗位,但没有说明其中有多少“裸官”涉及到腐败问题。
“裸官”们丧失了对中共政权的信心
总部设在加拿大多伦多的《中国之春》主编盛雪女士指出,中共治下的官员腐败程度越来越让人惊讶到掉下巴的程度。这些腐败官员的金钱贪污量,现在都是以千万、乃至数十亿这样的数字在增长。这些官员大权在握时,想尽各种办法贪污,然后把资产转移出去,放在安全的民主国家。
盛雪说,这清楚地反映出,尽管中共已经出台了很多管束中共党员干部的法律、规定、办法,包括最近刚公布不久的《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求不仅中国境内,甚至包括港澳台,甚至包括外国华侨,都要践行这个爱国主义教育法,忠心于中共政权。然而,最不忠心这个政权的其实恰恰是中共官员。因此才会滋生出“假离婚”、“假结婚”的“裸官”们来。
盛雪对美国之音说:“显然,他们很清楚,中共这样一个极端专制独裁政体,在现在这样的一个全球民主大潮当中,是抵抗不了多久的,肯定有一天这个政权会改变。尤其是当习近平上台了之后,应该是让人们看到了这个加速度。在这种情况下,事实上中共官员应该更清楚地看到中共这样的政权的走向和结局。”
“裸官”的恶性循环
有分析认为,王大伟以假结婚掩盖“裸官”真相,说明中共官场“裸官”们清楚地知道中共末日在即。这些完全丧失信念的“裸官”势必以更隐蔽的方式掩盖其贪腐问题,并与此同时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既能掩盖其腐败问题,又能为其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未果,仍能以一人“受过”来保全家人平安富足。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与“裸官”伴生的是骄奢淫逸的需求,肆无忌惮的贪腐的恶性循环:即“裸官”家属、子女移居国外的物质需求迫使“裸官”在国内以权谋私、大贪特捞;同时由于没有后顾之忧,“裸官”腐败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中共腐败官员丧失中共党章中规定的“初心”、信念、理想的案例很普遍。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把自己的儿子送到海外的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胡长清在一通遭中共国安部门窃听的越洋电话中对他儿子说,“你在美国要好好经营,为我们作好准备。共产党的天下维持不了多久了,我们很快要到美国来跟你一起生活。”
但是胡长清的如意算盘最后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2000年3月,胡长清因索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胡长清成为中共改革开放以来被处决的第一个副省级官员。
在中共当局查办的另外一起“裸官”腐败案件中,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2017年为了转移财产,与原配妻子假离婚,但生活中两人仍住在一起。2017年8月,蒋尊玉一审被以受贿罪(合计7千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裸官”分裂的双重人格
澳大利亚的中国问题专家冯崇义说,在中共官僚体制内,丧失所谓共产主义信念的贪腐官员非常普遍,这些官员在信仰方面有着分裂的双重人格。
“一方面,离不开这种官场的生活方式,前呼后拥,呼风唤雨,风生水起,把自己身家性命卖给党国,去获得荣华富贵,离不开一生依附的党国体制。但与此同时,他本身对这个政权,包括他自己的官位,是没有信心的,他不知道哪一天这个政权会垮掉,或者哪一天在权力斗争中他会被成为牺牲品,作为一个失败者被整肃掉。所以这种心态就是要留后路,之所以把老婆孩子,或者情人,或者把钱转到海外,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留后路。因为是普遍的腐败,也是非常普遍的两面人,是相当普遍。”
《中国之春》主编盛雪分析说,中共本身这样一个巨大、坚固的权力,的确有一定的聚合力,的确有非常多的人在为中共这样一个政权服务,效力卖命,也正是因为中共的谎言治国,暴力治国,以及特别重要的一点,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绝对垄断,阻止了所有人能够去独立选择生活方式的可能。
因此,她说,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不断地有新鲜血液进入,因为人们没有第二条路,没有其他的选择。可是同时,进入了这个权力机构之后,人们会马上意识到,实际上你所效力,你所服务,你所去卖命的这样一个政权,不可能给你安全,不可能给你保障,不能给你尊严、权力,你唯一能够攫取的就是利益和财富。所以,在中共这样的系统当中,就是有特别多的官员,甚至越来越多的官员,疯狂的去攫取利益和贪腐钱财。
现行中共体制下的无解
中共整治“裸官”问题多年,虽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成效甚微。一些观察人士认为,要遏制“裸官成为贪官”就必须釜底抽薪,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才能治本。此外,也有观察人士建议,应建立中共党政干部“离婚审计”制度,对离婚后又再婚的,同样要严格审计,以此监督官员的经济、廉洁、道德、乃至政治问题。
中国问题专家冯崇义认为,要解决裸官、假离婚、假结婚的贪腐问题,在现行的中共体制下是无解的。冯崇义说,中共体制下的法律虽然多如牛毛,但他们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去真正把这些法律实施下去。他说,以财产公示为例,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对官员有财产公示的规定,但是中共明知这种制度将对官员财产的监督和约束具有很大作用,而且中共有能力做,但是中共就是不做,因为中共知道,一旦启动这个机制,会得罪所有官员,包括习近平身边的亲信、跟班,都会受伤。
另一方面,冯崇义指出,中共不仅不会推动财产公示的措施,更不会赋予新闻媒体自由,发挥第四权的监督作用,揭露官员的腐败。此外,中共的体制也绝不会允许不同政党,反对党对中共进行监督,因为中共知道,一旦执政党制度性的贪腐被揭露,失信于选民,在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机制中,选民就会用选票把执政党选下台,让其失去政权。因此,中共绝不会去做可能掘自己坟墓的事。
盛雪也认为,无论是表面上的裸官,还是实质上的裸官,中共官员腐败的问题是一个中共体制内部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因为这样的政治制度决定了中共是一个独裁专制。在这样一个权力给予的系统中,每一个人的权力基本上都是从上往下授予的、恩赐的。因此,官员忠实的是给予他权力的那一个人,或者那一个阶层,并不是忠实于这样一个制度。她说,在中共这样一个专制国家机器非常强力地运作当中,整个体系形成了一个“绞肉机”的功效。官员身在其中,很难把自己摘出来,如果你摘出来,就可能面临风险,也可能就意味着你在中共内部的所有利益,所有财富,都会消失,同时可能会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因为中共整个系统对内的残酷性还是相当严厉的。
“所以,中共自己内部想要清除腐败,根本不可能。而且这个腐败只能是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