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人如何在世上過“聖潔”生活?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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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利未記”(1-22章)

就"聖潔”本身的定義,簡單地講,就是絕對地"乾淨”,沒有一點"污穢”或”骯髒”的雜質。因此,"聖潔”是神的"屬性”,而人沒有。

然而,聖經裡出現過數百次"聖潔”一詞,卻都是神要求祂的百姓"聖潔”。既然人本身沒有"聖潔”,那如何"聖潔”呢? 聖經"利未記”裡重點強調"聖潔”,也許從中會有一點點瞭解。

一:利未記的背景以及重點

聖經”利未記”是神啟示摩西寫的"摩西五經”的第三卷書。"創世紀”,講到神對宇宙和生命的創造以及人的墮落;"出埃及記”敘述神如何將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歸為祂的子民,並給他們頒佈律法;"利未記”重點講到"聖潔”,告訴人犯罪如何"潔淨”得到赦免,如何按照神的律法過"聖潔”的生活。

神對選民的關懷”無微不至”:用祂大能的手,把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賜給他們誡命、律例和典章,使他們行事為人有標準;吩咐他們建造會幕,使他們曉得神在他們中間,不必懼怕,雖然在曠野中行走,神供應他們的一切所需。

"會幕”建立後,神在"會幕”中藉著摩西跟百姓說話,重點告訴他們四個方面:

其一:五種”祭”及祭物

神設立了五種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獻祭的牲畜有:公牛、山羊、綿羊、斑鳩、雛鴿。

其二:人犯罪如何贖罪

人犯罪用動物的血贖罪,因為”血”代表生命。神説:”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

其三:如何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

神將以色列百姓從世界分別出來,希望百姓過"聖潔”的生活,因為祂是"聖潔”的神,希望祂的選民也"聖潔”。

其四:如何守神規定的節期


二:神對以色列百姓的"聖潔”要求

神有很多屬性:公義、良善、信實、憐憫、聖潔.....,所以,"聖潔”是神的屬性之一。

在利未記中,神對以色列百姓反復提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神藉摩西對百姓説:”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11:44-45)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19:2-4)

神的"聖潔”是完美沒有一點"瑕疵”的。祂要求百姓"聖潔”,並非要人完美無瑕、沒有缺欠,其實人也達不到像神一樣"聖潔”,而神要求百姓"聖潔”的意思是:祂將百姓從世上分別出來歸屬祂,他們不可以沾染世俗的污穢,要按照祂的心意過"聖潔”的生活。

由於以色列民在埃及地四百多年,已經受當地多神和異教影響很深,而他們即將要去迦南地,就是神給他們祖宗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地。而那個地方的居民也是充滿了淫亂和異教的敗壞。所以,為了保護祂的百姓,神為他們設立了律法典章,以使他們保持與世界有別、過一個”聖潔的生活。神除了告訴他們一些食物潔淨不潔淨,生育兒女方面如何潔淨,以及得了不潔淨的病如何處理外,還讓他們知道:

1. 到"迦南地”當如何行 (利未記18章)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8:1-5)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汙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18:30)

2. 日常生活當如何行 (利未記19-20章)

神吩咐摩西提醒百姓:

1)”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3)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4)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

5)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神對百姓説:”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未記20:26)

6) 同時,在20章裡列舉了神視為可憎的兩種罪: 拜偶像的罪和淫亂的罪,警戒百姓不可以做。

神說:”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未記20:22-26)

3. 祭司當如何行 (利未記21-22章)

神説:”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利未記21:4)

因為祭司在神面前代表人,在人面前代表神,所以,神對他們的聖潔生活要求得更加嚴格。祭司尤其是大祭司要帶頭保持聖潔,特別是指在生活中不可以沾染不潔。他們不但生活上要”聖潔”,在事奉神方面也要”聖潔”:

1) 在處理屍體方面的要求

2) 在男女關係上的要求

3) 擔任祭司職位的條件要求

4) 對待”聖物”的要求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叫他們謹慎處理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他們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中,若是不潔淨,卻接近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我面前被剪除;我是耶和華’”(利未記22:1-3)


三:神要求"聖潔”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1.明白神的心意

”聖潔”,是神的本質。從上述的經文,可以清楚看到,神對百姓要求的"聖潔”是什麼,祂不但極其痛惡"罪”,也不容忍祂的子民活在"罪惡”中,如同不信神的外邦人。

神的”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哈巴穀書1:13a)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箴言6:16-19)

祂把以色列百姓從世界分別出來,單單屬於祂,賜給他們十誡、律法典章可以依循,是要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在地上萬民中作祂的見證。這是神拯救百姓的主要原因。神對摩西説:”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埃及記19:6)

摩西告訴百姓:”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記7:6)

2. 把人引向基督

聖經的真理對任何時代的兒女都有著同樣的意義,雖然利未記中的規條是對以色列百姓所說的,但實際上,舊約的祭物、祭物的血、替人贖罪的祭司等,都是預表耶穌基督。

1).祭物

人犯罪必死無疑,所以,為了免除死亡,神規定以色列百姓,用沒有瑕疵的牲畜做祭物,代替人的死。

然而,”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多次獻上同樣的祭品,那些祭品永遠不能把罪除去。”(希伯來書10:11) ”卻使人每年都想起罪來,” (希伯來書10:3) 

所以,用牲畜代替人的死,並不是神的本意,而是預表神將來要預備一隻真正可以替人死的無瑕疵的"羔羊”,就是耶穌基督。

神藉著先知以賽亞,曾預言了這隻代罪的"羔羊”:”我們眾人都如羊走迷了路,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卻把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虐待,受痛苦的時候,祂並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去屠宰,又像羊在剪羊毛的人面前寂然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祂受拘禁和審判以後被帶走;至於他那個世代的人中,有誰想到從活人之地被剪除,被擊打,是因我子民的過犯呢?.....” (以賽亞書53:6-8)

當施洗約翰看見耶穌迎面走來時,他被聖靈感動說:”看哪,神的羊羔,是除去世人的罪孽的!”(約翰福音1:29)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約翰一書3:5)

”祂沒有犯過罪,在祂口中也找不出詭詐。”(彼得前書2:22)

”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5:21)

祂”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 (希伯來書9:25)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14)

2). 祭物的血

舊約律法規定,人犯了罪,必須用動物的血來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b)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b) 然而,”公牛和山羊的血並不能除去人的罪。”(希伯來書10:4)

而主耶穌並不是 ”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凈,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凈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麽?”(希伯來書9:12-14)

所以,唯有主耶穌無罪的寳血,才有贖罪的功效、洗淨人的罪。

聖經說,“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彼得前書1:18-19)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1:7)

”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使萬有,無論是地上天上的,都藉著他與神和好了。”(歌羅西書1:20)

3). 替人贖罪的祭司

舊約代替人贖罪的祭司,因為他們也是人,也會犯罪。所以,他們在替百姓贖罪前,需要先為自己贖罪。另外,他們是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永遠留在職位上,需要常常更換祭司。

聖經説:”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希伯來書7:27)

而且祂 ”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希伯來書7:16)

”一方面,從前那些作祭司的,因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長久留任,所以人數眾多。另一方面,因為耶穌是永遠長存的,就擁有祂永不更改的祭司職位。”(希伯來書7:23-24)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10,14)

主耶穌不但是無罪、無瑕疵的代罪”羔羊”,祂也是神。所以,祂才是神為人預備的、唯一可以替人贖罪的大祭司。

3. 讓人明白神為什麼給人律法?

既然祭物不能代替人死,公牛和山羊的血也不能除人的罪,而且人又無法不犯罪,那神給人賜律法有什麼意義呢?

1)要人知罪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19-20)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馬書5:13)

保羅説:”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羅馬書7:7b)

2)讓人看到人不能自救

要人遵守律法,原不是神的計畫。人起初犯罪,神並沒有給人律法,因為神的心意是賜人"恩典”。保羅説:”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摩太後書1:9)

所以,”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羅馬書5:20a) 神一方面藉著律法讓人看到,人靠行為不能自救,必須靠神的拯救;另一方面,律法使人在神”聖潔”的絕對標準之下,看到自己的骯髒醜陋,從而渴望得到神潔淨和救贖。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3:24)

”但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相信的人。”(加拉太書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3:22)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她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馬書3:24-25)

所以,”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麽有的呢? 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加拉太書3:19)


四:人如何才能"聖潔”呢?

人如何從世界分別出來,成為"聖潔”,又避免不沾染污穢呢?

1.非基督徒和基督徒

1)非基督徒

如果非基督徒想要過聖潔的生活,必須接受耶穌的赦罪之恩。

因為,以神的標準來界定,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沒有一個人可以不沾染世界的污穢。,也就是,人不可能不犯罪。雖然人悖逆神、偏行己路,但人身上或多或少還存留一點殘缺不全的良知和道德。這也是人常引以為傲的"資本”。但是,人的良知與神的絕對標準相比,不過是一塊髒了的"抹佈”而已。

所以,從上述經文瞭解到,人如果想要有"聖潔”的地位、過"聖潔”的生活,必須憑著信心,接受神所設立的救恩,認罪悔改,相信主耶穌的拯救:祂的死代替我們的罪,祂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樣,主耶穌的死代替了我們的死,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在神面前得到了"稱義”、"聖徒”的地位;因著祂的"義袍”的遮蓋,使我們在神眼裡成為完全"聖潔”、沒有任何瑕疵的人,得以與神連接。從此,我們不再屬於這個世界,而是被神重價買贖出來的神的子民。

聖經説:”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

2)基督徒

重生得救成為神的兒女之後,雖然有了”稱義”和"聖潔”的地位,但是,我們衹是”蒙恩”的罪人,因為我們還活在肉體的轄制中,還有世上的誘惑和撒旦的攻擊,我們裡面的”罪性”還會驅使我們犯罪、做不”聖潔”的事。所以,基督徒需要依靠裡面的聖靈和神的話,幫助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因此,保羅提醒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貼撒羅尼迦前書4:3-5)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衪為敵;但如今衪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歌羅西書1:21-23)

"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8)

彼得也説:”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3-16)

保羅説:”...你們既然是蒙愛的兒女,就應當效法神。 要憑著愛心行事,好像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當作馨香的供品和祭物獻給神。至於淫亂和任何污穢或貪心的事,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才合聖徒的體統。更不要講淫穢和愚妄的話,或下流的笑話,這些都與你們不相稱;卻要說感謝的話。因為你們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污穢的或貪心的(貪心就是拜偶像),都得不到在基督和神的國裡的基業。”(以弗所書5:1-5)

”.....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教外人,存著虛妄的意念。他們的心思昏昧,因為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就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 他們既然麻木不仁,就任憑自己放縱情慾,貪行各樣污穢的事。但是你們從基督所學的,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了祂,在祂裡面受過教導,(因為真理是在耶穌裡的,)就要除去你們那照著從前生活方式而活的舊人。這舊人是隨著迷惑人的私慾漸漸敗壞的。你們要把心靈更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象,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裡創造的。”(以弗所書4:17-24)

2:對牧者及領袖

在舊約,神對祭司要求得更加嚴格。他們替百姓贖罪時,他們自己先要為贖自己的罪,然後才能為百姓贖罪。否則,他們就會被神擊打而死。

牧者以及教會領袖,是帶領教會屬靈餵養和方向的人,所以,必須常常在神的面前省察自己,尋求神的心意,更不可以把聖經教導給會眾,而自己卻不尊行。在生活和品格上要額外有"聖潔”的榜樣:

1)羨慕善工,無可指責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製、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提摩太前書3:1-2)

2) 不貪財,管好兒女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提摩太前書3:3-5)

3) 要有好名聲和榜樣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提摩太前書3:7)

保羅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腓立比書4:9)

並囑咐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4:12)

作為教會牧者以及領袖,具有聖潔、憐憫、愛心、誠實等品格,非常重要。帶領教會的領袖,不可能是一個完美的人,但可以是一個願意竭力遵行神話語、活出美好見證的人。

在聖經裡,保羅實在是一個值得牧人包括基督徒仿效的榜樣。僅從貼撒羅尼迦前書2章就可以看到:

1)忠心傳講福音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汙穢,也不是用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托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貼撒羅尼迦前書2:3-4)

2)沒有任何貪心

”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貼撒羅尼迦前書2:5)

3)充滿牧人心腸

”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貼撒羅尼迦前書2:6)

4)竭盡全力服事

”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貼撒羅尼迦前書2:8)

5) 有美好見證

”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貼撒羅尼迦前書2:10)

3. 對教會

教會是指一群被神從世界分別出來的屬神兒女。所以,教會理應要有"聖潔”,不可以藏汙納垢,毀壞神的名。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為的是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作榮耀的教會歸給自己,甚麼污點皺紋等也沒有,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以弗所書5:25b-27)

因此,神要求教會:

1) 要按照神的真理服事

教會不可以按照世俗的方式服事神,就如亞倫的兩個兒子,用"凡火”事奉神,不是神所吩咐的。

現今有些教會,覺得衹講耶穌基督釘十字架、認罪悔改、得永生等福音,會有很多人沒有興趣,所以,就專講一些如何成功、如何致富、如何醫病的福音。甚至還別出心裁、想出很多花樣,以吸引更多的人。例如舉辦一些理財講座,健康講座,保險講座、幼兒學藝班等;有些教會在乎的有多少人舉手決志受洗,而忽略人的真正重生得救,也不顧及基督徒的靈命餵養;主日敬拜唱詩,注重的都是外在的儀式和感覺,而不是心靈和真理上的敬拜;甚至有的牧者不願意花時間好好研讀聖經,不肯用解經式講道,而是摘出幾段經文斷章取義,更多的是用一些俗世、引人發笑的例子,來吸引會眾。

2) 順服基督,彼此相愛

教會的頭是基督,主耶穌,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保羅説:基督是”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1:21-23)

因為教會,就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耶穌基督用重價所買贖出來的,所以,祂要求屬於祂的兒女聽從祂的命令。

祂説:”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

教會裡弟兄姐妹,有不同的性格、不同文化、不同年齡、不同社會地位,但是,在都是蒙神所愛的,神要我們真是地彼此相愛。

使徒約翰特別告誡神的兒女: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8)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7-8)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約翰一書4:11-12)

彼得説:”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彼得前書3:8)

3) 務要聖潔,彼此守望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哥林多前書3:16-17)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5-16)

”你們應該彼此勸慰,互相造就,正如你們一向所行的。”(貼撒羅尼迦前書5:11)

如果真正彼此相愛,就應該彼此守望,即,一方面看別人比自己強,也要用愛心指出對方的錯來,尤其當發現教會屬靈領袖有些不當行為,不應該漠不關心,因為沒有人私下指出來,他們也可能不曉得。然而,牧者切忌用聖經經文:"不要論斷”、"他或站立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等經文,為自己的錯誤辯護,抵拒別人的意見和規勸;或用一些"不饒恕人、不包容人”等大帽子扣上,使教會"無原則”地容納罪的存在,表面上看上去和睦。大家互不干涉,互不袒露自己的心聲,相聚一起都是在做表面文章,看似一團和氣、和睦同居,其實都是假像。這樣,久而久之,教會弟兄姐妹就呈現出一種虛偽的"彼此相愛”,而不是真正的愛。而教會真正的愛,應該是在聖經真理裡面、不掩飾罪的愛。這才是神的愛、是"聖潔”的愛。

親愛的朋友,你願意做神的兒女,在世上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嗎?請來到神的面前,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祂必引導你一生走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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