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为耶稣丧掉生命?— 马太福音读经随笔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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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25节,耶稣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不靠耶稣得救而是靠自己的途径救自己的,必丧掉生命。耶稣又说“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凡承认自己的罪已被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的,就是为耶稣的名丧掉生命,这样的人必得着生命,即永生;凡将肉体的邪情私欲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生命必更丰盛。
太16:25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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