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房客(3)

我和玟被冷风吹得一路小跑,奔向一家非常受欢迎的越南粉店。因为我开车过快,错过了店门前的入口,绕回去又挺麻烦,于是决定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走过去。没想到阳光灿烂,走起来却挺冷。也是,已经是十二月初,树上的叶子几乎掉光了,第一场雪也下过了,是冬天了。

这是我们俩今年最后一次一起吃餐馆。过几天,我就要回国了。妈妈身体越来越不好,姐姐说,如果我有时间,最好回去和她一起陪陪老妈。算起来,来到加拿大以后,我回国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会超过一个月。现在马克过世,女儿上大学,我一个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是时候尽尽孝心了。

在回国之前,我需要把家里的事情料理停当。玟的卫生间里,洗澡时下面的水龙头开始漏水,要找艾伦帮忙修一下。艾伦是马克的朋友当中,唯一交往仍然频繁的一个。在小镇的时候,我们两家不仅是邻居,艾伦还是马克的同事,在同一家汽车制造厂上班。艾伦是个handyman,手巧,什么都会鼓捣两下子,平常家里有东西需要修理,都找他。我买了房子之后,就找了他好几次。虽然他还住在小镇,离我比较远,但每次我开口,他总是抽时间过来。

艾伦的太太艾米莉在马克去世的前一年,因胃癌去世。在艾米莉去世之前,我们四个经常在一起聚会,打牌,聊天。如果我做了饺子,会给他们端过去一盘,他们总是赞不绝口。艾米莉会做我觉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lasagna, 每次也会拿给我们吃。艾伦不善言谈,却非常重感情。他们夫妻俩的感情非常好。艾米莉去世后,艾伦有一段时间一蹶不振,马克费尽心机,陪他聊天,拉他出去参加活动。所以马克的突然离世,不仅对我,对艾伦也同样是个很大的打击。后来我每次见到艾伦,总觉得我们俩有同病相怜的感觉。在搬离小镇之前,我有时候会过去看看他,给他送点吃的。但是我们聊的并不多,我也不会在他家待很久,因为那只会让我因为回想起我们过去快乐的时光而难过。我想他也是一样。

太太和好友相继离世,对艾伦是双重打击,我感觉他的悲伤,比我的更重,更长久。我搬离小镇之后,他一个人去了一趟西班牙。那是他和艾米莉度蜜月的地方。他说他曾经和艾米莉约好了有一天故地重游,但是一直到艾米莉离世,都没能实现这个愿望。这次,他一个人重新走了他们曾经走过的街,吃了他们吃过的餐馆,住了他们住过的旅馆,看了他们看过的风景。回来之后,我感觉他开朗了很多。或许他的西班牙之旅,弥补了他和艾米莉的遗憾。或者外面的世界,让他认识到,他应该往前走,不应该还流连在往日的悲伤之中。

艾伦和马克年纪相当,比我大十几岁。和他在一起,感觉却和马克在一起完全不同。马克是爱说笑的人,和他在一起,连周围的空气都充满了他的热情和快乐。艾伦不善言谈,每次帮我做完事,请他坐下来喝杯咖啡,我们大多数时间却是沉默。虽然如此,他却也不急着走,似乎和我待在一起就很满足。我隐隐有种感觉,或许他对我有意思。我却不能确定自己对他的感情。应该没有。我很感谢他帮我做事。我对他有一种像对马克一样的依赖感。他像马克一样,帮我解决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如果不谈感情,只是找一个生活上的伴侣,艾伦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没有感情怎么能在一起呢?光是这样想都觉得有点荒谬。而且,我只是觉得他对我有意思,也许他并没有。不然,他怎么除了帮我修理东西,从来不主动约我一起看个电影,吃个饭,或者去哪里玩一下呢?就算他对我有意思,如果他不说,我就装作不知道好了。我和他一样,都不是会主动出击的人。

出乎意料的是,艾伦这次来的时候,给我带来了一盘花儿。三种植物拼在一起,其中的一种开着小小的黄花,另外两种是草状的植物。他说不知道我喜欢什么花儿,所以商店里随便买了一盆,希望我喜欢。我赶紧说喜欢,连声道谢。我介绍了他和玟认识,并且告诉玟,我不在的时候,如果家里有紧急情况,就找艾伦。艾伦很爽快地答应了。他们交换了手机号。

除了那盆花儿,艾伦坚持请我出去吃饭,说我马上回国了,下次见面也许几个月之后,一定要给我饯行。我拗不过,问玟要不要一起去,玟很识趣地拒绝了。于是我和艾伦去了餐馆。还是一样,话不多,气氛倒是也算融洽,至少没有感觉到尴尬。艾伦说要和我保持联系,我担心国外的聊天软件在国内用不了,于是给他的手机下载了微信。他笑着说,我将是他唯一的联系人。分别的时候,我感觉他有点欲言又止,但是我没问。我马上回国了,买的单程票,不知道要住多久,不能在这个时候找事儿。万一他说喜欢我,我怎么办?总不能因此取消了行程吧?不管什么事儿,都得等我回来再说。

玟已经在一家中国人开的眼镜店找到了工作。她并不是很喜欢,权宜之计,挣点小钱而已。她希望突击一下英语,找专业工作。我告诉她,想提高英语口语,最好的办法就是找老外聊天。她说明天她就和老外邻居搭讪,管它听得懂听不懂,管它说得地道不地道,不就是开口说话嘛,她脸皮厚,说话对她来说,小菜一碟。我知道她在说笑,但是我还真的希望她能多交朋友,这样我不在家,她一个人也不会感觉寂寞。

上次回国是三年之前。这次回去,明显的感觉是妈妈更老了。爸爸过世之后,她一直跟着姐姐住。妈妈是二十五岁的时候生的姐姐,三十岁的时候生的我。所以我四十五岁,她已经七十五岁了。妈妈前年感冒引起了肺炎,那场病很严重,从那时起她就一直没有完全恢复,身体越来越虚弱。有时候我和她视频,半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都是我和姐姐说,她只是听着,顶多和我说个再见。医生说她有点小脑萎缩,所以才会反应迟钝,越来越不爱说话。有一次我对她说,妈妈我爱你,她看着我,却不说话。我知道她是想说却说不出来。姐姐提醒她说,妹妹说我爱你,你应该说什么呀?妈妈才缓缓说道:我也爱你。曾经口齿伶俐的妈妈,现在连说句话都这样费劲,真让我心酸。

人都是会老的。我当然知道这是每个人不可逃脱的命运。但是看到妈妈,还是觉得岁月真是残酷无情。妈妈脸上的皱纹并不是很多,除了几颗老年斑,皮肤依然光滑细腻。她的好皮肤是从外婆那里遗传来的。头发却是几乎全白了。她的衰老,更多的是体现在她的神态和精力上。大多数的时间,她好似生活在一片混沌世界,她的眼神迷茫而散乱,她变得越来越爱睡觉,如果不叫她,她总是能睡到九点甚至十点之后。中午还要睡个午觉。晚上也是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每天早上,都是我或者姐姐把她叫醒,像哄小孩一样,和她说上一会儿话,然后给她穿衣,洗漱,喂饭。有时候,喂饭她都不张嘴,把我们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因为不好好吃饭,她越来越瘦,也就越来越弱。我回来之前,姐姐曾经带她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大夫说没什么问题,就是年纪大了,器官开始老化,不能正常工作了,包括咀嚼和消化的功能。

姐夫还没有退休,工作忙,每天早出晚归。外甥女在外地生活。白天通常就我们娘儿三个在家。我和姐姐会常常回忆,怀念妈妈还年轻时的光景。她带我们俩去公园,去逛街,给我们买新衣服,带我们看电影,指导我们做功课等等。她也会因为我们犯错而惩罚我们。有时候我们说起小时候的趣事儿,妈妈虽然不说话,却和我们一起笑,还会笑出声。每当这个时刻,我和姐姐都特别开心。在妈妈的混沌世界中,仍然有一片青草地,保留着她难忘的记忆。

有时候我想,如果人成长的顺序是反着的,倒是真的不错。就像电影和文学作品里想象的那样。我们出生时就是衰老的,然后一天一天变得年轻,然后结婚成家生孩子,当我们的孩子身强力壮的时候,我们变成了婴孩,最后小成看不见的尘埃,从人世间消失。这样的离开世界,好过在衰老的痛苦中离开世界。而且,如果我们一出生就有年老的智慧,人生会少走多少的弯路,会少犯多少的错误。哈,想象得像神话一样。人怎么会凭空消失呢?人在宇宙中,虽然像一粒尘埃,但毕竟不是尘埃。尘埃没有痛苦。连动物和植物都没有那么多的痛苦。只有人类才有。但是人类不是也有别的生物没有的快乐吗?痛并快乐着。多么简洁而精准的描述。这就是人类的生活。

我养成了晚饭后出去散步的习惯。即使是冬天,我也会自己,或者和姐姐在姐夫回家后能陪伴一下妈妈的时候出去散一会儿步。故乡的变化很大,每次回去都感觉到不同。街道变宽了,楼房一栋一栋的如雨后春笋,路边各种各样的小店,因为邻近过年而张灯结彩。北方的冬天,早早就黑了天。我出去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街上有不少的行人。我想象着我会遇到一个熟人。高中同学,亲戚,朋友,邻居。我最想见到谁呢?青杏在深圳生活,过年的时候应该会回来。还在这个城市的,应该就是秦岳了。我还没有告诉他我回来了。如果能在这样的冬夜,在街头遇见他,那简直是不敢相信的巧合。我暗笑。这是不可能的事儿。

每个人,在情窦初开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心仪或者暗恋的对象吧。秦岳就是我偷偷喜欢过的男生。2014年那次回国,高中同学聚会,互相加了微信,但是从来没有多聊,只是过年过节的时候问候一下。只有一次例外。那次他说告诉我一个秘密。我问什么秘密。他说他高中的时候喜欢过我。我愣了一下,突然感觉心跳加剧,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岁月,那样青葱的年纪,那样单纯的喜欢,那样美好的错过。我告诉他,我也喜欢过他。然后我发了一个笑脸。他也回了我一个笑脸。很简单平静的坦白。在接近中年的年纪,经历过人世间的起起伏伏,对彼此并没有欲念,才能如此的淡然吧。后来我问过他,为什么不怎么和我说话,他说他不想打扰我的生活,只要我平安快乐,就好。其实我对他,心里也是这样希望的。他有个温柔贤惠的妻子,事业有成,应该过着平安快乐的生活。我没有告诉他马克过世的消息。我也一样,不想打扰他的生活。喜欢一个人,浅浅就好。毕竟,连浅浅的喜欢,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

转过街角,是一家甜品店,从外面就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点心和蛋糕。过了甜品店,是我最喜欢的李记牛肉面馆。这家面馆已经开了十几年了。每次回国,我都会光顾几次。香香浓浓的汤汁,筋道的面条,各种各样的口味,包括酸菜口味的。还有多种我喜欢的小菜。我停下脚步往里面看。虽然刚吃过饭,却又有了吃面的欲望。不能进去。晚上吃太多不利健康。看看别人吃吧,解解馋。我的目光扫过里面吃面的人。正是晚餐的时间,里面的人不少。突然,我看到了一个正对着我的熟悉的面孔。不可能发生的事儿发生了。我睁大眼睛,仔细看。没错,真的是秦岳。真的遇见他了。不是在街头,而是他在里面,我在外面,隔着一个大大的玻璃窗。记得他是住在城西,而这里是城东啊。他怎么会跑这么远来吃饭,而且是一个人?他应该不会看见我。他坐的小方桌的位置在中间,并不临窗。真是巧遇。那么,既然遇见了,要不要进去打个招呼?还是等他出来打个招呼?开溜显然不是个好办法。明明看见了,却装作没看见,恐怕日后想起来,良心上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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