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丁的蝇王



人年轻要多学知识多读书,这是我谆谆教导我女儿的。年轻时读的书学的知识不忘。我之所以现在拿着他的数学物理题上来就做,就是年轻时打的底。

我研究生刚毕业的时候,分配到机关工作过几年。每天不是检查工作,喝酒就是给领导写讲话稿。这个工作对于基层提拔起来的人或者家在农村的人已经很满意,很好的起点,下一个目标就是往上爬,在北京分房。

他们没有错,这么努力下去,现在也是国企高管。至少是中层干部。

我从小书堆里长大的,不习惯,感觉每天上班就像过禽兽的生活,非常苦闷。就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每天下班人都走后,我留在办公室读一定数目的英文。

读英文是要读出声的。一次正读着,保卫科的干部,哐地破门冲进来。他巡视,在门外听到动静,以为里面有贼。

还有一次,读完书深夜了。圣诞节,骑自行车回家,路过教堂,人山人海。我下车想进去,挤得根本进不去,只能

在外面听到里面的圣歌。

那一刻,我寂寞的心,突然温暖了一下。

就是这种情况下我把蝇王从头到尾读完了。选择蝇王没有特殊的原因,而是琉璃厂那家外文书店本身没什么原作,我随便买,就买了蝇王。我那时的英文水平,完全不能判断,什么值得读,什么不值得读。

多少年后在美国和姐姐通电话,她说,你可真刻苦,书架上的英文书,我翻开,每页上的生词都查了,标上中文注释。

蝇王这本书写一群孩子,流落到孤岛。实际上是一部小说化的社会发展史。这些孩子从天真无邪,发展到内部斗争,分裂,最终杀戮。

这是我现在对这部小说全部的记忆。

当时读的时候很不喜欢,感觉就是程式化地解释人性。现在想起还是有点意义。

因为,我总是想一个问题,如果我流落荒岛,在一群从善良逐渐变得邪恶的人中间,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一定是那个每天忙着干活,把食物准备好,把窝棚盖好,然后坐在沙滩上看着夕阳很满足的人。荒岛需要生存得能力,就是就地取材,有什么用什么吃什么,一点点身存下去。我肯定是那个特别能干的人。

换了其他人,比如这个坛子里的人,我就想像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谁是不是变成为了权利杀人的。谁是不是为了生存出卖性的。谁是不是被杀的那个。

这么一想,这本书还是有点意思的。戈尔丁靠它得诺贝尔奖有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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