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过户房子,房主当时住进了老人院,我其实是和她的监护人欠的协议。今天过户的时候,见到了她的监护人,对guardianship有一些了解,觉得非常可怕。
今天的监护人是法庭指派给房主的,和房主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法庭之所以决定指派一个监护人给房主,是法庭认定房主没有能力独立生活。一旦给指派了监护人,这个监护人可以替你做一切的决定,他可以卖了你的房子,可以给你吃药,可以决定你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 被监护人完全失去了自由,任人摆布。
然后我问他,假如我一个人生活的好好的,法庭凭什么来我家,决定我是不是有独立生活能力。他说,如果有人看到你可能无法独立生活的迹象,不能照顾自己的情况,可以跟政府相关机构申请welfare check, 这时候政府的医生会介入,一旦医生认定这个人无法独立生活,法庭就开始介入, 然后法庭会指定监护人来“照顾”这个人的生活。当然,医生的费用,法庭的费用,监护人的费用也都是被监护人出。
更可怕的是,就像wholesaler 会找distressed property for sale, 这些监护人也会到处找独居老人,当做他们的target。
今天头一次了解监护人制度,感到要做好遗嘱的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