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与亲儿争遗产
我知道我做不了什么大事业,只想真真实实地为自己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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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的深圳,繁华初现,梦想与现实交织。一位打工妹在这喧嚣的城市中,遭遇了意外怀孕的困境。当那个女婴呱呱坠地,她却狠心地将其遗弃在了街头。
在公安局工作的友人,将这一消息告知了孙哥夫妇。孙哥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在商海沉浮中积攒了些财富。他们心怀怜悯,收养了这个女婴,给了她一个家,一个新的开始,给她取名叫孙悦。
孙哥夫妇将孙悦视如己出,悉心照料,给予她无尽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日子在温馨与忙碌中匆匆流过,孙悦也渐渐长大,出落成了一个懂事乖巧的姑娘。孙悦大学毕业后,孙哥也给她安排了一个好工作,28岁的时候也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家。
孙哥夫妇的亲儿子孙明也在这个充满爱的家庭中成长。但与孙悦的勤奋努力不同,孙明从小就对学习和工作不太上心,长大后也没有一份稳定的事业,更谈不上有赚钱的本事。
时光匆匆,三十年转瞬即逝。去年孙哥因病溘然长逝,留下2套房产和几百万现金,给相伴多年的妻子和亲生儿子。
养女得知此事后,满心愤懑。她认为自己在这个家庭中同样付出了感情和努力,应当有权分得父亲的遗产。于是,她毅然将养母和哥哥告上了法庭,坚决要求平分父亲的遗产。
孙悦的坚持让这个家庭的气氛变得异常紧张,曾经的温暖与和谐不复存在。养母在这场纷争中,心痛不已,她不明白为何一直视为亲生女儿的孙悦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悦悦,你怎么能这样?这些年,我们从未亏待过你啊!你的能力比你哥哥强,这是你爸爸留给我和你哥的最后一点依靠啊!”养母声泪俱下。
孙悦也红了眼眶,“妈,我不是不感恩,可我也为这个家付出真感情,我觉得我有权利争取。”
站在孙悦的角度也是可以理解的,从收养的那一刻起,养女就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员。她在这个家庭中成长,享受着家庭给予的温暖和资源,孙哥夫妇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父母的角色。从情感上来说,养女对这个家庭是有感情的,孙哥也无疑是她心中的父亲形象。她渴望在父亲去世后能得到应有的遗产份额,这背后可能是对自己在这个家庭地位的一种认定,是对自己多年情感付出和依赖的一种回应需求。
但是,从传统的观念来看,儿子在很多家庭中被视为家族传承和财产继承的重要角色。孙哥的遗产分配给没有赚钱能力的儿子,也是一种常见的家族财富延续的思维体现。亲生儿子在血缘关系上与孙哥更为紧密,这种血缘关系在传统观念中往往被视为遗产继承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女就拥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她在法律上享有对养父遗产的继承权。所以,孙哥在遗产分配时可能忽略了养女的合法权益。虽然他可能出于对儿子的照顾,但这并不能成为剥夺养女权利的理由。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养子女,都应该在家庭的框架下感受到公平和尊重。
目前,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案,有人指责养女贪心,不懂感恩;有人则认为养女的诉求合情合理,毕竟付出了多年的真情。
结局会怎样?是孙悦如愿以偿分得遗产,却失去了家庭的温暖;还是她在最后一刻幡然醒悟,放弃争夺,重拾亲情?又或者养母最终心软,同意给予孙悦一部分遗产?这一切都没有定论,站在不同的立场,真的会有不同的思考和评判。
xyz66 发表评论于
这“故事”不知是哪里抄/转来的,连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
”时光匆匆,三十年转瞬即逝。去年孙哥因病溘然长逝,留下2套房产和几百万现金,给相伴多年的妻子和亲生儿子。” 听上去孙哥留了遗嘱,把房产现金给了妻子和亲生儿子,所以才有养女的官司。
博主给网友留言中又说“孙哥没留遗嘱”。
紫萸香慢网友简明扼要地说明了在有无遗嘱情况下的遗产分配,没遗嘱就按中国遗产继承法在妻,亲生儿,养女三人之间分配,打官司又是在辩什么?
你这“讲故事的”,都不屑于去搞搞清楚这个基本事实吗?
还是压根没这桩事,编故事也要专业点:)
桔子熟了 发表评论于
法理与亲情人性……本来是个善意和美好的开头,却也换来各自的伤心和彼此的伤害。感觉这个家庭中的每个人的都没有错都有道理,裂缝撕开了终究难以愈合。
Firefox01 发表评论于
我认同网友“紫萸香慢” 的观点。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养女已经成人,如果有遗嘱的话,按遗嘱分;没遗嘱的话,按中国继承法,夫妻共同财产里妻子有一半,剩下一半由死者的(在世的)父母,配偶和孩子分。 此处 如果死者父母已经不在的话,养母,儿子和养女各得剩下一半财产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养父母的共有财产里,养母拿三分之二,儿子六分之一,养女六分之一。其实养女能拿得也不是很多,应该还算公平,也不会把养母弟弟逼得很穷,他们两人的份额是六分之五。养母可以公证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子。其实按情感和实际需要上,应该留给养女一些份额。从情感上,自己养大的孩子,是有感情的,留一点给她,即使比儿子少一些,也是留一些念想,把她完全排除在外,会让她觉得自己不是这家里的一份子,感情上很受伤。而且她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心理上应该会有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创伤;养父什么都不留给她,也会让她觉得又被遗弃了一次。从实际上来说,养母渐老,儿子不能干,以后要用这养女的时候不少。现在对她公平点,以后用她总比用陌生人好。
faf999 发表评论于
别说养女了,有些地方哪怕是亲生的女儿,嫁出去了就是别家的人了,分遗产的时候都没有份
老姐 发表评论于
看法律怎么说吧。若老爹没遗嘱,老娘先拿50%。剩下的50%老娘与所有子女平分。若老爹有遗嘱,他的50%愿意给谁给谁。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升米恩,斗米仇。 如果孙哥没有留下这么多财产, 可能养女也不会争吧。 还有我觉得基因的作用真太可怕了。 等看中国的法律裁决吧。 如果在西方, 应该是由妻子继承丈夫的财产吧。
我生活着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arsely,sage,rosemary&thyme' 的评论 : 哎,人心啊,到了分财产的时候,可能就亲疏有别了。
我生活着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多伦多橄榄树' 的评论 :我倒是能接受家庭均贫富,父母的遗产向比较苦难的一方倾斜,让大家的日子相对平衡,挺好。但人心总是难满足啊,所以总有矛盾。
我生活着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孙哥没立遗嘱,可能在他的认识里,留给亲儿子是理所当然的事。深圳的房产值钱,如果钱不多,养女可能也就不在乎了。
parsely,sage,rosemary&thyme 发表评论于
收养了这个女孩子,就是自己的女儿了,毕竟和收养个猫狗不一样啊。我个人觉得,很明显的此养父母并没有把养女和亲生儿子平等对待。如果没有真爱的能力,做不到一视同仁,真的不应该去领养此女孩,应该让真正有爱心视她为己出的家庭来领养人她。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这个事,很难分对错,是有很多人家是能者多劳,并多劳少得,家庭的均贫富,最后都有些矛盾。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孙悦如果不是养父母,她没有今天。至于法律上,那要看遗嘱。有贪心的人不会幡然悔悟的,遗传来自亲生父母,后天无法改变。